小弟最近透过某房仲公司买房。
当初我们是随机找一位房仲带看的
(下文直接称她为房仲A)
但我刚好有亲戚在同房仲公司的不同分店上班
(下文直接称他为亲戚B)
在我们与房仲A斡旋及谈金额时
我们有透露我们有亲戚B是房仲别间分店的同事
但后来我们心软 想说房仲A很辛苦
因此我们全权交给房仲A签约
而没有请我们亲戚B过来协助签约
殊不知后来房仲A的店长还打电话给我亲戚B挑衅叫他不要抢生意,且后来签约完后还去亲戚
B的分店中请吃东西加强挑衅意味,让亲戚B在同事间很没面子。最后导致签约完后我方与亲
戚B的不和睦。
想试问
1、如果我们真的叫亲戚B去谈,不同分店的跨区处理是可以的吗?抽成业绩会抽的比较少?
(毕竟屋主是委托当初的房仲A卖的)
2、如果我们真的叫亲戚B去谈和签约,如果房仲A对屋主的掌握度很好的话,基于房仲A自己
想独得利益,房仲A是不是有机会叫屋主不卖给我们,导致我方买不到房?
3、房仲A那方的行为导致我方亲戚间不和睦,这点我们非常的不谅解,想请问怎么样的处理
方式较佳呢?(目前尚未交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