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应该算是一个心得文
大约4年前,房价刚被马总统打下来没多久
家人在某一个重划区跟小建商买了新成屋
新成屋做履约保证的本来就比较少,
而且家人第一次买也不知道要屡保
(反而跟仲介买时仲介都会强调)
总之签完约缴完自备款,剩下银行贷款后
银行发现无法涂销权状的二顺,
这时才知道小建商跟金主之间
因为金流被马政府的政策卡住,
导致有些金主想退出
但建商也没钱让他退出所以拿余屋去抵押给金主,
而金主没有拿到钱之前不肯涂销
这笔钱不是我们家买的那一户而以,
是好几户连保,所以就算小建商卖掉ㄧ户,
能拿到我们家的钱
但仍然不足以涂销所有,而金主也不同意逐户逐户涂销
这个僵局卡了两年
我们家都担心这建商会倒了,
真要说有什么好处,这两年家人不用缴贷款就是
结论就是
在这个当下,买新成屋的各为板友一定也要做履约保证
你不知道你买的建商会发生什么事
因为有打到余屋贷款这ㄧ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