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在台北市中山北路上有一栋将近50年的地
目前是铁皮屋搭建,属既有违建,有土地但无建物权状
地目就是正常的住宅区三,前有8米巷
目前有建商将附近所有权人都谈了一波
我们私下问邻居其实大家意愿都满高的
但是小弟其实是在科技业, 家父在服务业
对这块不熟, 所以希望版友帮忙解惑
1.
目前建商有给一张所有权人同意书
如果满意他们目前开的条件就签给他们凑满送件
之后会再签一个正式合约
我想问的是
那现在谈的条件,
是在给同意书时要同时先签一个约吗?
又或者是在之后正式合约时, 才会明列 我方同意才签约
但这样应该代表, 同意书谨代表我们声明ok
还是以后面的正式签约为主, 如果针对正式合约条款不同意
我们还是可以拒绝, 等于还有反悔余地
是这样吗?
2.
因为是合建, 建商目前是一开给50/50,还算合理吗?
还是其实建商开的比例其实都可以跟他们多少再谈一点
刚好2位同事老家在新北市也参与过危老
A已经是谈成50/50,也已经开盖了,所以很好奇
3.
这题是代问
同事B在三重与我家情形类似
建商一开始也开50/50, 但是他希望可以60/40
她不知道这样在新北市算狮子大开口吗?
4.
因为找来的建商, 毕竟是做危老, 本来就不会太大
网络上查没什么特别的心得或资讯, 有点未知
但他们表示已有数个案子送件申请完成
这边不知道能不能在政府网站中查到
(因为我在北市府网站查不到申请名单之类的资讯)
以上,
这边先万分感谢各位版友, 希望大家能帮忙解惑
小弟仅一般上班族, 父母也是服务业了一辈子
有机会住合法新房子, 也很怕他们的权利会受损
再希望大家多多帮忙回复,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