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排版请见谅)
前几天看影片看到仲介或代销带看屋的时候要拿不动产说明书解说......
这两三个月看房,
遇到五个仲介六个代销,
都没有拿过这个说明
(顶多最后拿一张售屋资料表
马上打给几个喜欢的物件的仲介和代销,
结果他们异口同声说要确定签约阶段才会给看,
(甚至一家说要成交后才能看)
现场给的资料表或是口头说明就已经符合法规了...
打电话到地政局问,
承办感觉不太想理,
只说:“他没有用不动产说明书说明,你是可以跟我们检举啦,但很难抓喔”
爬本版的文发现都是确定想买了才会跟房仲或代销索取
要约或下斡旋后才可以看到不动产说明书本人是常态吗@@
为什么感觉Youtube的影片上都是说看屋阶段就可以看到?南北差距?
还有如果房仲或代销在要约或下斡旋前都不给看,要怎么正确评估他讲的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