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这问题能不能在此请益,若内容不适当或需修改部分请告知我,会立即修改
或移除。
我两年多前购买的预售屋,目前延迟了半年才取得使用执照时,发现该建商未依
照消保法的定型化契约内容去制订此本预售屋买卖契约,因此我要求建商需按照消保法的
定型化契约去履行此契约的精神,但目前建商表示解约仅愿赔偿两年半前所购买房地总价
的15%,并需另扣除我有客变的隔间墙复原成本以及变更设计申请费用,至于法规上写的
延迟利息建商则不愿赔偿,建商表示询问律师及消保官后,皆表示建商是合理的。
目前是以解约方向,并按消保会版本去求偿,客变复原金额合理范围愿意扣抵。
想请问
1.关于变更设计的图面,如建管局确认后,是否会在图上盖章,供建商留存?
2.建商从一开始回答不解约的延迟利息只能计算至申请建照日当天,是否构成诈欺或相关
欺瞒消费者事宜
3.建商出示的图,目前皆无任何用印,询问建管局目前只有所有权人可以申请,也就是建
商,若发现建商出示的是非正确的版本,是否亦构成违法事宜。
谢谢前辈们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