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问题] 违建可否适用"入侵住宅罪"?

楼主: blackpig (黑毛猪)   2017-03-29 16:04:01
※ [本文转录自 LAW 看板 #1OsYtV8u ]
作者: blackpig (黑毛猪) 看板: LAW
标题: [问题] 违建可否适用"入侵住宅罪"?
时间: Tue Mar 28 17:33:17 2017
我们家是建于82年,大楼为一层两户,
其中一侧为9层楼而另一侧只有7层楼,我们是9楼侧的8楼住户,
当年盖好时建商便以2次施工的方式将我们这一户往旁边增建于7楼的屋顶,
由于增建的屋顶只有我们这户有楼梯可以进入,
因此一直以来只有我们使用增建物的屋顶。
但是上周9楼的住户在未告知我们的情况下私自将他们的墙打了一个门,
宣称他们也要用我们的屋顶,搞的我们现在很烦恼。
我可以宣称他们无故侵入了我的住宅吗?
因为长久以来,该处屋顶为我家的范围,
而二次施工时1-7楼住户们的放弃使用顶楼之同意书,也有在我们购屋时也一并转移,
管委会也据此跟我们收取额外的管理费用,所以社区的邻居们都有共识那是我家的范围。
因此查了一下网络,看到有一案例为一位屋主控告被告入侵他家违建停车棚,
法官认为屋主在自家前院停车棚拉铁链,明显对外区隔,
被告虽然有主张该停车棚为违章建筑且占用法定空地建筑,
但侵入住宅罪在保护个人居住场所之安全,
不因屋主非土地所有权人而有影响,占用法定空地之行为纵有相关违背法令之处,
被告只能询法律管道对屋主主张,亦无擅入屋主家中之权利,
故被告无正当理由之情形下擅自进入前院,构成侵入住居罪。
由于一直以来该屋顶平台即为独立非公开空间,为我家的活动范围,
但现在我每天都担心屋顶上有不明人士来去,且随时有侵入我家的可能性,
看来对方是吃定我家为违建,但是违建户应该也有住家安全的保障吧?
希望大家能够给我意见,该告他们吗?谢谢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6-03-28 18:20:00
入侵住宅跟是否违建没关系但对方也可以检举你家的违建
楼主: blackpig (黑毛猪)   2016-03-28 19:26:00
这个我知道,但是对方所开门的那道墙也是外推出去的违建所以他也理亏再加上我们的增建是完成于82年,属既成违建因此属于缓拆倒是他对于原来的外推墙面擅自开一道门就我所知,既成违建是不得进行改建我如果以此理由进行检举,不知是否可行我住在桃园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6-03-28 19:44:00
缓拆不是不拆,大家一起检举,大家一起拆也不无可能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3-28 20:46:00
违建不是罪 侵入住居是罪 看原著要不要跟邻居博心跳
楼主: blackpig (黑毛猪)   2016-03-28 21:44:00
被检举就会立拆吗?我以为此违建非属于优先拆除类别如果真拆,那他也会很惨,因为他的违建就在我的违建上方算了,想再多也没用,先找管委会桥桥看吧我们家因为有违建,所以一向都很低调可是被欺负到这田地,我也只好做最糟的打算了只是桃园对既成违建的改建,难道没像台北一样即报即拆吗如果是这样,干脆我也乱改一通算了
作者: MJdavid (我刚出社会)   2017-03-29 16:18:00
这问题不是法律板的范围吗?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遗憾)   2017-03-29 16:25:00
在美国如果别人无故踏到你家的草坪,开枪无罪~~供你参考
作者: rabbit81546 (大毛)   2017-03-29 16:44:00
84年前违建不是只有针对台北市吗?
作者: hermit777 (江边青峰云烟)   2017-03-29 16:45:00
除了透天之外,屋顶原则上都是共用的,就建筑法上没有持分或约定专用的规定,所以你说的有难度,你能做的应该就是检举违建啊,我搞错原po的说法,还以为违建是别人的 XD
作者: Amewakahiko (天若日子)   2017-03-29 16:58:00
毁损罪 侵入住居的构成要件还有"无故", 这还有得吵看错。。。原来对方是打自己的墙
作者: LeeAnAn (李安安))   2017-03-29 17:24:00
反正就是搞成恐怖平衡
作者: mema (fireinsidetheman)   2017-03-29 18:06:00
本来就不是你家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遗憾)   2017-03-29 18:19:00
如果你家是缓拆,对方是优先拆除即可检举~
楼主: blackpig (黑毛猪)   2017-03-29 18:38:00
我想可能有些误解,我指屋顶是我的增建,他在我的增建上进出,把我的增建物屋顶当作是他的花园桃园的拆迁顺序似乎没有针对既存违建的的改建有限制所以我的拆迁顺位与他好像没差不像台北的既存违建一旦改建则视作是新违建所以这才让我很沮丧,不动违建也没占到便宜话说回来,违建建物的屋顶可以视作住宅的一部分吗?
作者: bebehome (bebehome)   2017-03-29 18:50:00
你就在他开门的地方,再盖一墙把它挡住如何?
楼主: blackpig (黑毛猪)   2017-03-29 18:52:00
附注一点,桃园市有规定新旧违章建筑划分日期为85/8/15但是在拆迁上新旧似乎没差,改建也没差只要你不要是"施工中"的违建,一切都没差别我有想过,但这不就搞成我又多了一个新违建...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遗憾)   2017-03-29 19:54:00
在门口放只比特犬外面说内有恶犬,小心被咬~~ 他闯入被咬也无罪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7-03-29 21:58:00
侵入住宅罪不成立,本质上是共同空间如果后续1~7楼新承接的屋主,没有跟你签那张放弃权利书,那你也只能把屋顶开放给他们本质上就是用公共空间盖违建理亏,只不过是建商帮你盖而已你多缴给管委会的钱,只能说是你在理亏之下的赔偿,不代表你缴了这笔钱别人就不能用这块屋顶
作者: Fujiwarano (???)   2017-03-29 22:18:00
其实要再继续吵下去的话 最后很可能通通一起拆违建
作者: herobb   2017-03-29 23:24:00
同意你们使用跟同意违建是两回事,你们经管委会有偿专用是你可以主张的,但没说可以盖违建。建议你在约定专用上着墨,别往违建方向走
作者: wu7477   2017-03-30 12:43:00
约定专用可否拘束后手住户侵入的是否为住宅共有部分又排他使用 窃占问题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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