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长安西都更案无共识10天后重审

楼主: LeeAnAn (李安安))   2017-03-24 13:34:31
: 推 castalchen: 能买到都更被拆的房 还坚持到最后一刻 03/24 11:47
: → castalchen: 真的房仲没有白当 03/24 11:47
: → castalchen: 不是酸他 真心佩服 03/24 11:47
: → castalchen: 那么多人买老屋等都更 几个等到的? 03/24 11:48
: 推 castalchen: 要在这个社会上出头 没有背景就要自己找办法 03/24 11:54
: → castalchen: 领着不满意的薪水 整天想着政府免费送你一户精华区 03/24 11:55
: → castalchen: 不如跟这位房仲拜师学艺 03/24 11:55
看到这样的发言实在想回应
怎么有人真心佩服钉子户不要脸的行为
一人绑架所有人
一人靠着职务之便取得快要都更的物件
光天化日公然勒索
大言不惭的损害所有人的利益
要在这个社会上出头 没有背景就要自己找办法?
你想到的办法就是跟这个钉子户学
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害所有人?
有七十岁的老人等了十年又怎样
我没拿到8800万,你等到死也得等,反正不违法,为了钱可以没有人格,是吧?
真的是欠骂!
不离题
现行法规对于不同意户是有保障的
每次举办听证会就是想知道哪些人不同意
建商为避免麻烦就会把不同意户划出去
永春案旁边原本有一家机车行那栋就是被划出去的
当初文林苑会出问题
有一个原因就是每次开会王家都不去
建商把缺席等同放弃权利来处理
所以就拿到拆除执照去拆屋
(但有一说是王家都有去)
这次长安西路张先生是有去听证会的
但都故意不表达意见
最后建商拿到拆除执照来拆屋
还看不懂就智商厂厂惹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17-03-24 13:43:00
同样笑话再说一次:叫人警局保全又给人封门然后强制送件隔天拆,这叫保障不同意户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7-03-24 13:47:00
新闻有写啊,第一次要让屋主进去拿东西,但是屋主律师没出现,屋主也跟着不进去拿东西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17-03-24 13:48:00
你要不要看律师那边发文先啊
作者: IDfor2010 (116)   2017-03-24 13:49:00
我是不相信律师能跟法官ㄠ到 能拿到1.2亿 8800万 啦
作者: klwei (漂流)   2017-03-24 13:50:00
钉子户真的有够不要脸
作者: IDfor2010 (116)   2017-03-24 13:50:00
台湾没有惩罚性赔偿制度 顶多就是照折旧与市价 换算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17-03-24 13:51:00
不用凹啊,官司打了再说(笑)
作者: guk (guk)   2017-03-24 13:52:00
台湾法律可以废了。都用道德立国就好。钉子户有犯法吗?
作者: IDfor2010 (116)   2017-03-24 13:52:00
台湾的民事赔偿制度就是这样 是在笑XX?
作者: LearnRPG (真是有趣的地方)   2017-03-24 14:06:00
官司会打赢 但是会说已经拆了没办法 照价赔偿别说8800 6600 可能最后连3000都没有
作者: IDfor2010 (116)   2017-03-24 14:07:00
3000? 笑了 那大概是建商佛心来着 用比较高的价签和解不然法院一定找人来鉴价 如果市价2700 也大概差不多
作者: LearnRPG (真是有趣的地方)   2017-03-24 14:10:00
所以就不知道见好就收啊 真要拼就是肉身要死守这就是现行的游戏制度
作者: IDfor2010 (116)   2017-03-24 14:10:00
若鉴价是2700 法官会给你判8800或1.2亿 那大概法官疯了
作者: ddey (gre)   2017-03-24 14:13:00
台湾法律漏洞多 硬要把法律把在最高的位阶 就产生恐龙法官法律人脑筋死没关系 毕竟他们是被教育出来的 一般民众还是多少要有点自我判断能力
作者: sbdr (鼻子直痛鼻血直流没看)   2017-03-24 14:15:00
法官不把法律摆在最高,要把什么摆在最高?道德?没有可预见性的司法,那要守法还是守虚无飘渺的道德法感情?
作者: guk (guk)   2017-03-24 14:17:00
此社会道德高尚,道德凌驾法律。
作者: yanzhen (心肝宝贝)   2017-03-24 14:20:00
这位蔡律师是不是专门替钉子户打官司啊?我家案子的都更不同意户也是委任他
作者: IDfor2010 (116)   2017-03-24 14:20:00
聚宝盆 聚宝盆 聚宝盆 阿拉丁神灯 阿拉丁神灯跟房仲的合作律师?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7-03-24 14:45:00
每次都是他吧他是钉子户最爱用的律师
作者: henryeech (Henry)   2017-03-24 14:47:00
伦家传家宝值8800万你敢嘴?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7-03-24 14:48:00
文林苑也是他永春也是他都更也没多少案件,他就占了破百
作者: casko (^(oo)^)   2017-03-24 16:14:00
看过被分割后 吃不到还挂着白布条咬著建商害他们家破人亡
作者: ballstick (球棍者来信附相簿及 msn)   2017-03-24 20:18:00
钉子户没犯法啊 偷拆了你去告啊 看法官赔你多少....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7-03-24 22:28:00
没有交同意书就叫做不同意 无关听证会和公听会 那个是给你公开表达意见的平台 要书面直接给更新处也是可以的如果有极度不信任怕被吃案这种被害者思维那就没办法永春案在单元内时想出来 被划出又要抗议 有没有很有趣拿不拿到拆照和建照和王家有没有出席原则上是脱钩的至于有没有去什么的 其实诉讼全败当然是有原因的拿到拆照拆屋和不表示意见挂勾是无法解释龙脑的唷XD
作者: Taohsinchun (THC)   2017-03-24 23:52:00
张没违法,身价三千以上,本来就有令人佩服之处
作者: dtk35 (阿新)   2017-03-24 23:53:00
那个律师,真的是有公平正义的法学涵养吗?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7-03-25 01:21:00
文林苑王家表示:
作者: adifdtd (请加油~)   2017-03-25 09:16:00
你讲这无解 这国家民众道德感顶多在Kohlberg第四阶段
作者: annie06045 (小安)   2017-03-25 15:43:00
推你 也推楼上 台湾一堆人只要钱没道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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