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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的公共基金入不敷出,公共设施一旦损坏,常常为了省钱就决定不修缮,不然就得涨
管理费来因应,这种状况对于公共基金吃紧的公寓大楼社区来说,屡见不鲜。现在有条相
关的条例修正了,未来社区的公共基金可以交给金融机构信托,投资产生的收益就能增加
社区财源!
本月11日公布“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18条条文修正中,增订公共基金“如经区分所有权
人会议决议交付信托者,由管理负责人或管理委员会交付信托。”亦即只要所有权人开会
同意,管委会或管理负责人可将公共基金交给金融机构信托,用该笔基金来投资,增加财
源收入。
台湾物业管理学会理事暨财务委员会主任委员郭纪子表示,这法令修正为一直躺在银行、
数以千亿元计的公寓大厦公共基金,提供新的投资选项,社区公共基金可不再像过去一样
,只收取定存的微薄利息。
郭纪子说,社区公共基金除当初建商依法定比例提拨金额外,还包括住户所缴交的管理费
,一些户数多、规模较大的社区,基金可累积至数千万甚至上亿元,是维系社区管理、维
护、修缮的一座“金山”。
但多数社区都是“坐拥金山”,选择将资金放在银行定存,未做更灵活的运用,长年下来
,钱只会“愈存愈薄”,当社区经费不敷支出时,只是一味节流,或调涨管理费收入。
为更有效利用公共基金,郭纪子认为,金融机构可规划“保本型”的金融信托产品,满足
这类投资需求,也建议管委会在有新法源依据之下,若能将基金投资保本型标的,衍生的
收益就能拓展财源,改善社区资金不足的问题。(张琬聆/台北报导)
连结:
http://home.appledaily.com.tw/article/realtimenews/20161125/997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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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1日公布“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18条条文修正
管委会或管理负责人可将公共基金交给金融机构信托,用该笔基金来投资
这样真的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