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T6034 (耐心等待)
2016-03-09 12:45:05保护弱势
房客若因不可归责于己的原因而积欠房租两个月,且符合中低收入户标准,
房东不得解约,但可向内政部申请由住宅基金代付租金,若房东将中低收入
户房客赶出租屋,将会被开罚5万至30万元。
那来的欠租不能赶?明明仅限中低收入户!
而且中低收入户欠的租金还可以直接跟内政部拿
(真要说有问题,应该也是要检讨中低收入户欠租的处理方式部分才对)
租约延长
若房客无不正当行为,房东若没有自己使用的需要,或没有其他“正当事由”,
就必须给予房客延租。
这部分很简单,只要将在意的内容明列于契约中
当房客行为违反契约,又不抵触租屋专法(例如中低收欠租),不就是不正当行为了?
而且这条跟日本不一样,根据新闻内容里
立法院给的资料提到“房东若没有自己使用的需要”
光这一点,房东就根本不用担心赶不走坏房客了吧!
作者:
TllDA (踢打)
2016-03-09 12:47:00租金补助细则没出来 一点都不保障弱势 拿来骗钱比较有可能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6-03-09 12:49:00租金补助两个可能:铜墙铁壁申请不到或漏洞一堆联手骗政府钱
要看施行细则喔 什么叫自己使用的需要日本的定义是房东只剩这一间房子
作者:
taieger (Q___Q)
2016-03-09 12:53:00像我这种低收入鲁蛇键盘律师租房子在也不用怕被赶了 好开心 再来就是推动 住者有其屋 盖豪宅当社会住宅 不能赚钱 还要给我补助 才公平正义
我在想京站的住户可不可以不还房子给日胜生? XD日胜生签了限时地上权 算不算正当事由?景美财训院的使用权案也是一样至于国有财产局 台银 仁济院是还好 他们本来就无条件续租
多多崩溃中...推原po理性,但本板怕的其实不是房东权益,而是怕大众买房的企图心少了,影响房价
作者:
ayau (so much to learn)
2016-03-09 13:00:00蚊子是最大的受害者,他们的居住权受到极大威胁,我要提出抗议
作者:
Aatrox (the Darkin Blade)
2016-03-09 13:01:00多多崩溃了
基本上房东只要以自住收回房屋,房客就只能搬了...
作者:
ayau (so much to learn)
2016-03-09 13:02:00ㄡ对了,也许更多的房仲又要失业了,政府如何处理?失业救济一下吧
空屋养蚊导致登革热疫情泛滥,叭叭!!难怪高雄这么严重,果然跟空屋率成正比
作者:
oscar721 (有å°å…¬ä¸»å°±å¤ 了)
2016-03-09 13:09:00推
作者:
yehmd (牧叶 德国队加油)
2016-03-09 13:14:00赞啦~可以找流浪汉来当人头申请政府补助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