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吓阻违建 柯文哲:建物有违建不得买卖

楼主: room308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   2015-08-26 10:56:23
(前文恕删)
怎么会吵到顶加、以及违建能不能买卖的问题呢?
其实这次的新规定很简单,就是以104年9月1日起领取使照的建筑为分界。
104/9/1之后的使照,依照新办法。
104/9/1前的使照,照旧,没有什么溯及既往的问题。
这个看官方的台北市违章建筑查报拆除标准作业流程就很清楚了。
http://dba.gov.taipei/public/Data/581911222671.pdf
第三页,第一步就是确认是否是104年9月1日起领取使照的建筑,才会继续走下去。
http://i.imgur.com/uWx2IMz.jpg
而过去的违建,不论是顶加、阳台外推,基本上还是依照先前违建的处理原则。
另外就法律上来说,即便是104年9月1日才取得使照的违建,也不是不能买卖。
依法还是一样可以取得所有权,只是如果生不出无违建证明,都发局就会来看。
到时候会被优先拆掉....用这个方式实际上达到未来不会再有新违建的结果。
现在若是当初有规划二工,但是还没领使照的建商应该会很头痛吧...
至于这个办法未来有没有机会回溯适用?我个人认为回溯的可能性很低。
就目前台北市既有的违建来说,顶加还算是相对好处理的,拆掉就是了。
但有太多住宅大楼是建商统一二工阳台外推、甚至把机房变住家客厅的状况。
这种的要怎么拆、要怎么回复原状?
如果回溯适用,台北搞不好有几十万户都不能卖了....
作者: fox999 (fox)   2015-08-26 11:03:00
交易都没还发生 哪来回溯适用的问题 又没叫你重领使照
楼主: room308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   2015-08-26 11:06:00
以目前规范来说很清楚,就是只规范9/1以后领使照的建筑至于未来会不会又修改规范,把9/1之前领使照的纳入?我个人判断是机会很低....这个牵扯层面太广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5-08-26 11:08:00
要阻止新违建,建议重罚施工厂商吧民众又不是每个都懂,除非是明显可见的大违建
作者: assunny1012 (笨桑妮)   2015-08-26 11:12:00
规定很简单明了 就有个大学法律系的出来扯什么事实上处分权 我有什么办法 XD
作者: F93935 (帥氣小書生)   2015-08-26 11:15:00
不可能朔及既往 因为现在这批预售屋就有人要断头了 如果全面的话 大概会追杀柯文哲
作者: fox999 (fox)   2015-08-26 11:16:00
即便适用在104.9 也不会有溯及的问题 因为法律上就不是溯及既往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5-08-26 11:24:00
只有新屋啦 不要再高潮惹
作者: fox999 (fox)   2015-08-26 11:25:00
将来不放宽解释 那就是打假球拉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5-08-26 11:26:00
新屋不太可能有啥顶加跟阳台外堆 光管委会跟检举就过不了了
作者: fox999 (fox)   2015-08-26 11:26:00
二工 夹层啊
作者: fox999 (fox)   2015-08-26 11:29:00
公设部分要移转的时候一样中枪吧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5-08-26 11:30:00
会查公设吗? 虽说是共有部份,但感觉还是怪怪的
作者: fox999 (fox)   2015-08-26 11:31:00
自从上次板桥那案件拆了之后 动公设的还很多吗?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5-08-26 11:33:00
新板是把空桥给堵了,影响到公众,跟这好像不太一样
作者: visa9527 (高级伴读士官长)   2015-08-26 11:57:00
新板是公权益,这个是私权益夹层就是领照后才二工,一定都是先给验过才盖但是你下一手再来验一次就GG了......我猜夹层还是会比较好处理,毕竟还能用装潢去搞阳台统一外推才惨,门窗一定要装回原位去夹层你就做装潢把床摆在超高位置而已,下面就床底下做楼梯也不违法,一堆双层床都有上下梯了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5-08-26 12:07:00
双层床和夹层用起来还是不太一样啦那顶多只是利用高度,无法像夹层直接增加房间数我担心的是室内夹层会不会塞红包就给过...
作者: shonbn   2015-08-26 13:06:00
..夹层户就那么一点 阳台外推新建案少见吧看有没有发展出可动式夹层 XD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5-08-26 15:02:00
即使轻质夹层也很重,大概没法做可动。
作者: hahabear (哈哈熊)   2015-08-26 18:45:00
大公跟小公没影响, 规定是针对专有部分跟约定专用部分如自己家里违建,或专用的露台增建会影响,社区的中庭违建则不在此规范内.更正一下,北市府新闻稿有补充公设部份也会顺便一起看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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