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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签“这个文件”前千万要小心!一旦反悔,屋主会跟你讨3%违约金
如果你看上一间房子,屋主委托仲介卖,而你想要出价,你会怎么做?领一笔钱或开一
张支票做为斡旋金,请仲介帮你下斡旋?还是不付一毛钱,只写一张要约书,请仲介去
帮你谈?
为了避免斡旋金衍生纠纷,内政部要求仲介要主动告知买方可以就“要约书”与交付“斡
旋金”两者择一使用,但可别以为买屋出价用“要约书”会比较有弹性,可以有反悔的空
间!如果卖方签了名同意要卖,而仲介也将屋主签名后的要约书送回来给你,那么买卖已
经成立,如果这时反悔不买,买方就要付违约金(要约书上通常会注明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一般多为买方出价金额的3%,即1000万的房子,要赔30万),虽然违约金必须透过诉讼
才能主张,和直接没收斡旋金不同,但如果你以为屋主和仲介应不会那么坚持,你可能错
了!因为在我身边就曾发生过一个真实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