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03-14 12:31:15之前文林苑事件后 有新闻说 未来台北要100%同意才会都更
那这有确定通过了吗?
还是跟以前一样 9X% 同意就可以不管反对者的声音 而且把不表示意见的人纳入?
我的社区最近一直在谈都更 我们反对都更要出席社区大会吗
作者:
moocow (void)
2014-03-14 12:38:00没有 但是都更处会道德劝说建商不要把你画入
楼主: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03-14 12:42:00我不是透天的啊 只是要确定100% 这条件
作者:
Adonisy (堂本瓜一)
2014-03-14 12:47:00只是确定以后不会再有都更这回事了
作者:
inyo (@_@)
2014-03-14 12:49:00八挂板主!!!
反对为什么就不用去表示意见?百分百法令不会规定 但执行
作者:
inyo (@_@)
2014-03-14 12:51:00你只是持份而已 这种坚持不会有人理的
上的实务面 目前北市审议会确实希望百分百 还有什么叫做
纳入?划定范围算不算 送概要算不算 送事业计画算不算
作者:
Lxr (键盘李组长)
2014-03-14 13:01:00看在被水桶过两周的情分上说说,不想被都更那就去找不同意户签名说不想都更,然后在社区大会上提出意见。
作者:
moocow (void)
2014-03-14 13:04:00为啥我说道德劝说?都更条例没有退场机制阿 自己翻法条
作者:
Lxr (键盘李组长)
2014-03-14 13:04:00反对都更也还是要参加开会,之前很多人以为,不表示意见就不会
作者:
Lxr (键盘李组长)
2014-03-14 13:05:00被纳入都更,等到被画进去确定的时候已经来不及。
作者:
Lxr (键盘李组长)
2014-03-14 13:06:00文林苑事件让很多人知道这一点,所以这种情形也越来越少。
作者:
Lxr (键盘李组长)
2014-03-14 13:07:00汐止社后有哪里要都更? 搞不好乡民就知道检举王住哪 XD
退场机制台北可以算是有了喔 然后只要不核定 实施者也实施者也没办法啊XD 而且同意没意见很合理 不同意不就是
有意见嘛 那有意见还不去公开场合表达又是什么想法勒
楼主: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03-14 13:09:00啊 对齁 以后我要换ID发文
作者:
inyo (@_@)
2014-03-14 13:11:00XD
作者:
Lxr (键盘李组长)
2014-03-14 13:20:00检举王不用担心~ 基本上八卦版的人和房版的人站在对立面。
作者:
Lxr (键盘李组长)
2014-03-14 13:21:00除了少数个人之外,房版的人和八卦版乡民毫无交集。
作者:
inyo (@_@)
2014-03-14 13:25:00我好像被删过一篇 但没被劣退 感恩在心XDD
作者:
HSTim (科科)
2014-03-14 13:29:00传说中的检举王!!!XD
作者:
crocus (哪来的)
2014-03-14 13:32:00>////<
作者:
Lxr (键盘李组长)
2014-03-14 13:33:00我是不小心眼残没注意到港澳新闻来源~ 只能怪自己眼残...
作者:
Lxr (键盘李组长)
2014-03-14 13:34:00所以现在是诉苦时间吗? XD
作者:
moocow (void)
2014-03-14 13:36:00自己去看看文山区溪口街的案例 反对还不是被纳入核定
楼主: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03-14 13:39:00看起来我要搬家了 感谢
作者:
inyo (@_@)
2014-03-14 13:41:00都更送你新房子干麻搬家
只是持分1/4,1/5,还是可以表示反对,不同意。
作者:
moocow (void)
2014-03-14 13:53:00还是没排除阿 建商故意卡程序
作者:
Lxr (键盘李组长)
2014-03-14 13:53:00没有~ 不同意权益还是会少一些,这就不多说了。
卡程序? 所以原案是核定了? 或著是走得下去? 人家不去签
那有挡着地主本人去签了? 如果是自己签不到百分百然后上
新闻的话 是规定可以修改或著这样就能签到百分百同意
会少吗?还是说写在权利变换上的不会少 其他的就...
作者:
moocow (void)
2014-03-14 14:14:00事业计画及权利变换计画阶段─业经干事会审查完竣 @@
作者:
cdts (想一想)
2014-03-14 14:19:00有新房子住不好 吗
都要100% 那废都更条例好了 都用合建这样大家都没话说了
所以哩?不是审议会做决定了?还是干事会管审议会去了?
新北市的简易都更就是100%......实质上是合建。
是阿 本来要解决问题的 被骂成是制造问题 没都更容奖?
真正都更不可能要求100%, 否则等于宣布旧市区死期。
新北的放在土管里面 只是新闻用简易都更名词 没走都更
北市陪着玩就推两套 快速通关和老屋重建 后面详细还没出
作者:
mayko (mayko)
2014-03-14 15:02:00其实不少都更原本是合建,整合到一定程度时才跑都更.但是如果
作者:
mayko (mayko)
2014-03-14 15:03:00发现某几户难搞得划出,以现在的氛围...那就直接合建.
作者:
moocow (void)
2014-03-14 16:13:00本来就是合建阿 哪个都更案建商没拿合建契约给地主签?= =
作者:
cc1plus (废柴联盟盟主)
2014-03-14 16:20:00反对要, 而且要明确表达反对, 如果走到公审期也要反对记得问清楚怎么反对才是正确的, 我想看看真正反建商会不会
作者:
cc1plus (废柴联盟盟主)
2014-03-14 16:21:00走下去....
那要吵权利变换有问题的大概都是浪费时间 签合建就好啊?
作者:
moocow (void)
2014-03-14 16:32:00权利变换有问题真的吵也没用 我们不是专家 还有既然反对
作者:
moocow (void)
2014-03-14 16:33:00什么都不要签 更何况合建~_`
没用的话...审议会就是摆好看的了...新闻不就吵有用了
吵权利变换就是分配价值问题啊 大家都签合建还问题喔...
不是专家 一样有人帮忙审核 还有多数同意这件事也别忘了
楼主: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03-14 17:04:00好可怕 抓到我了
作者: qn5566qn (阿噗豆) 2014-03-14 19:19:00
其实如果你有坚持提出反对的话,对方不同意,你可以……把他们都水桶!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4-03-14 20:32:00是在反什么啦?
作者:
bayant (VAN)
2014-03-14 21:01:00因为那是都更条例;如果100%同意就不用理都更条例;重点来了
作者:
bayant (VAN)
2014-03-14 21:02:00只要有一户是专业"投资客"那就是"专门乱的"因为重点是看持
作者:
bayant (VAN)
2014-03-14 21:03:00份而不是人数;而都更条例因为是条例所以常常乱搞;看谁掌权
作者:
bayant (VAN)
2014-03-14 21:06:00换手次数快又多的那户一定不是专业投资客;重点又来了!!
作者:
bayant (VAN)
2014-03-14 21:08:00如果固定那少数几户换手快速又有房贷的八成有人在"设计"
作者:
bayant (VAN)
2014-03-14 21:09:00因为"专业的"不会有房贷而且一定是自己或自己人自住套关系
作者:
bayant (VAN)
2014-03-14 21:10:00看那几户财务有问题才好"设计"因为这种一定非常有投资价值
作者:
bayant (VAN)
2014-03-14 21:12:00而且会想办法跟总干事或管理员吵架把人赶走换成自己人
作者:
bayant (VAN)
2014-03-14 21:15:00也就是对住户很好对总干事或管理员很差;如果一开始管理员
作者:
bayant (VAN)
2014-03-14 21:16:00都很稳定呆了很长一段时间;忽然间开始一直换那就是在乱了
作者:
bayant (VAN)
2014-03-14 21:17:00然后又趋于稳定那就是都安插好了!!所以我家的总干事管理员都有问题
楼主: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03-15 00:04:00楼上 抱歉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14-03-15 00:15:00Z大原来被他害的水桶啊XD
作者: saplpa (adidas) 2014-03-15 1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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