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都看到人问"都更怎么分配才合理..."
简单说
都更实务上,主要两种施行方式
权利变换 和 协议合建
"权利变换"分配的权利价值,由估价师估
"协议合建"为了节税,也会假装权利变换送件,所以还是给估价师估
那估价师如何估呢?
只拿土地出来讲的话
主要看
1.你房屋基地目前地价
2.你房屋基地的素地价格
以上取其高
3.都市更新单元基地合并开发增值
假设 A地 1,000万 B地 2,000万 C地 3,000万
合并成 D地 10,000万
分配下来就是
A地 10,000万*1/6 B地 10,000万*2/6 C地 10,000万*3/6
4.楼层 (如果是公寓的话...透天没差)
估算出来合计后
就可求出更新单元内"所有土地所有权人"的土地权利价值比例
A:B:C = 1:2:3
这就是你土地的分配比例
分配什么?
分配"更新后的房地价值-建商都更成本"
更新后房地价值 24,000万
- 建商都更成本 8,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