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房客的男朋友在室内自杀,签约人要不要赔

楼主: ZMittermeyer (我不是善良老百姓)   2013-03-13 13:18:44
翻了一下,乍看好像都是不用赔和败诉比较多
有一个转租出去,结果那个房客自杀,只是赔当二房东再转租是违约的,
不是赔他变成凶宅的损失
===
房客自杀“凶宅”求偿败诉
2011年09月27日
【张钦╱台北报导】李姓妇人的女儿在租屋处烧炭自杀,房东马文彬不满房屋出租竟变
凶宅,愤而提告,向李妇求偿房屋跌价损失及律师费共一百五十六万元,但台北地院认
定马男的房屋所有权未受损,且没卖屋并无实际损失,昨判李妇免赔。
房东马文彬指控,二○○八年七月间,他将新北市新店区一户房屋租给李姓妇人,事后
李妇明知女儿心情浮躁焦虑,却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悲剧发生,导致隔年初李妇的女儿
在屋内烧炭自杀身亡。
没卖屋没有损失
自杀事件使该屋变成凶宅,因而跌价三成,以房价约五百万元计算,损失逾一百五十万
元。
李妇称,她深爱女儿,若知女儿要自杀不可能不注意并制止,她还因此罹患重度忧郁症
,且马男的房屋所有权也没因而遭受损害,没理由赔偿。
法官认同李妇见解,认定马男没丧失所有权也没卖屋,没有因房价下跌而受到实际损害
,昨判其败诉。全案还可上诉。
自杀≠冤气重? 男疑购凶宅欲解约二审败诉
NOWnews.com 今日新闻网
2011年4月18日 17:41
躁郁自杀成凶宅 屋主提告 法院认定不须赔
分享:
1名患有躁郁症的陈姓女子3年前,在高雄工作租屋,4次在屋内自杀并通知邱姓房东,
每次都是邱男报警救了她一命,后来陈女到台大医院当护理师并与邱姓房东交往论及
婚嫁,邱男把新店1间房子借陈女住。
2009年6月,两人为婚事细节吵架,陈女又自杀获救,同年9月,陈女再自行施打不明
药物自杀,这次真的死了。邱男认为陈女死在他房子里,导致该屋成为凶宅,价值贬
抑443万元,提告向陈女母亲求偿,一审台北地院判决邱男胜诉。苹果
但高等法院认为,陈女既患有精神疾病,其精神意识无法注意自杀行为会贬损屋价,
并无过失,且邱男并未卖屋,并无实际损害443万元,今改判陈母免赔。全案可上诉。
苹果即时
转租房客自杀,二房东判赔?
【新闻】
房客租房子充当二房东,不料发生转承租的房客自杀身亡事件,致房屋租售乏人问津
,大房东不堪房价减损而向二房东提告求偿八十万元。
法官审理后,仅判决二房东违反租约规定,须赔偿房东十三万元。曾某在九十八年间
将位在前镇的房子租给侯某,租约中明订不得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如转租应事先告知
。但侯却未经同意,擅自当起二房东,将房子又转租给另两人,每月各收二千五百元
租金。
不料,一名转承租房客竟于九十九年四月间,在屋内开瓦斯自杀身亡,致该屋成为“
凶宅”,租售乏人问津,连二房东也不愿再承租而搬出,大房东因此依债务不履行请
求八十万元房价损害赔偿。高雄地院民事法官审理后认为,房客自杀身亡致屋房价减
损,与侯违反禁止转租约定并无因果关系,侯仅是违反转租约,且搬迁后未再给付房
租,因此判侯赔偿十三万元(中时电子报100年1月18日报导:转租房客自杀 二房东判
赔)。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酱,酱不汁冰,难吃!)   2013-03-13 13:20:00
所以以后打约就得狠辣了~ 我出租房之前就有自杀约....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酱,酱不汁冰,难吃!)   2013-03-13 13:21:00
2011年这案子是以尚未造成损失为由,但若开卖了又不同~
作者: mimimeow (咪咪喵)   2013-03-13 14:14:00
"躁郁自杀成凶宅" 这案与屋主是男女朋友论及婚嫁关系
作者: cc1plus (废柴联盟盟主)   2013-03-14 09:23:00
自杀约违反善良风俗, 上法院也不成立, 之前有判决
作者: blurry (今生今世)   2013-06-19 0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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