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请问土地法34-1

楼主: dulicc (我不是正妹)   2013-02-26 23:26:38
※ 引述《whkuo (跟他认真你就输了)》之铭言:
会去抗议不就代表你们现在处于弱势了,
所以实务上如果是我 会先拿些筹码再说
首先:明天就去地政事务所就你们的持分部分 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
设定的是"最高限额抵押权"
设定金额给他设定超高的不用怕,
因为是"最高限额" 知道意思吧~~
接下来:
如果对方真的34-1的话,该最高限额抵押权直接转载(无双模式开启)
对方会超干的 而且抵押权一天就可以登记好了
34-1从送件到登记完毕最快要3天
现在你有10天 怕啥的 给他压个一千万好了
这时候再来抗议仲介费或其他的部分(完胜)
PS:1.压最高限虽还是有破绽,但够抵抗多数的34-1了
2.预告登记、分割共有物之诉、价金分配款异议等皆无法档34-1
请自行参看执行要点
3.假扣押、假处分等限制登记 虽然可以挡 但等裁定下来我看都过户过好了
: 家里有一小块共同持分的地被卖掉,
: 我们也没有委托仲介,
: 是别的持有者自作主张卖掉的。
: 但人单势薄,被土地法 34-1 强制。
: 今天刚收到存证信函。
: 我们也不打算行使优先承买权。
: 但是,仲介费竟然算我们足足 4%,
: 一般土地的仲介行情卖方是 1% 以下吧。
: 请问,要怎么抗议这个仲介费吗?
: 是写存证信函回去?
: 时效跟优先承买权一样是十天内吗?
: 还是等提存后,在法院抗议?
: 有谁知道实务上要怎么进行吗?
: 谢谢指教
作者: moocow (void)   2013-02-27 00:08:00
推~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3-02-27 00:48:00
这种假债权的抵押权设定 还不简单 实务诉讼上 常被以确认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3-02-27 00:49:00
通谋虚伪意思表示无效+代位权涂销抵押权就轻松破除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3-02-27 00:50:00
设定抵押权是很简单 但是在诉讼上 你要如何证明抵押权人 确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3-02-27 00:51:00
实有提供一笔金钱给你? 除非你拿出存款证明现金转入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3-02-27 00:52:00
如果是假债权 那抵押权就不存在 因为抵押权要从属债权成立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3-02-27 00:54:00
地政事务所 只是你来办理 要件符合就给你设定抵押权 但是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3-02-27 00:55:00
抵押权成立不成立 要看民法上债权债务是否有效
作者: Homeyu (以身作则)   2013-02-27 11:18:00
同lc大意见,这种方式在法律上没有意义,一下就破解了。
作者: Homeyu (以身作则)   2013-02-27 11:19:00
而且原po已经收到其他共有人提存的通知,可见土地已经卖掉了。
作者: blurry (今生今世)   2013-05-27 2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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