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住宅法上路 每人基本居住水准3.96坪

楼主: whiteadam (blue eyes blue)   2012-12-30 13: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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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80680
2.内容:
住宅法上路 每人基本居住水准3.96坪
2012/12/30
【联合报╱记者何醒邦、李顺德/台北报导】
以保障弱势居住权利为主的“住宅法”,今起正式施行,迈入住宅法元年时代。各项住宅
贷款、租金补贴将有法源依据,确保经费不断炊;协助弱势租屋的服务平台,以及利用闲
置国宅用地推动社会住宅等措施,也将陆续上路。
内政部营建署副署长许文龙说,历经一年研议配套,政府已订定出十个住宅法的子法,主
要分为住宅补贴、租屋平台、社会住宅三大区块。其中,为保护居住权利,任何人皆应享
有公平居住权利,不得有歧视待遇。
许文龙表示,为防止出现不人道的“笼民”现象,将首度施行“基本居住水准”,平均每
人最小居住面积为三.九六坪,未来申请四千元租屋补贴的民众,所租空间未及三点九六
坪,将不予补贴,确保居住品质。
许文龙说,租屋服务平台暂编列一亿元经费,以一年内促成至少一千户为目标,预计明年
上半年启动。营建署长叶世文也说,未来住宅政策将向租屋补贴倾斜,租屋补贴比例将优
于住宅贷款补贴。
许文龙说,为建立公平补贴制度,未来地方政府主管机关,至少每三年查核一次住宅补贴
请领者的资格,落实公平制度。
许文龙表示,住宅法实施,政府须办理自建、自购、修缮住宅等贷款利息补贴,以及租屋
、简易修缮住宅等费用补贴。家庭年所得在一定得标准以下(如台北市为一百五十二万元
以下),自建或自购住宅者,最高享有二百廿万元的低利贷款优惠;修缮住宅有最高八十
万元的低利贷款;简易修缮住宅费用最高补贴三万元;弱势族群可申请每月四千元租金补
贴。
他说,因相关预算已有法源依据保障,补贴将不中断,预计明年上下半年各办理一次;会
以租金与自购住宅补贴为主,各约一万多户,尽量维持以往补助水准。
至于“只闻楼梯响”的社会住宅,许文龙说,已通过相关办法,只租不售的社会住宅,以
后可由政府兴办或奖励民间兴办,都至少需提供一成以上比例出租给弱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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