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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FINANCE/FIN4/74948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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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买不动产 再祭紧箍咒
【经济日报╱记者李淑慧/台北报导】
2012.11.13 10:11 am
国泰人寿今年8月买下的三商美邦宏远大楼。
(本报系数据库)金管会不乐见保险业成为炒房的帮凶,针对保险业投资不动产将推出两
大新监理措施。首先,保险业若投资素地,计算资本适足率(RBC)时再提高资本计提,
加重寿险业投资素地的成本。
其次,保险业若投资标的是商用不动产,其最低收益率的要求2.125%,过去只要买进后两
年内达成即可,将研议投标时,收益率就要在2.125%的要求,不再给业者缓冲期。
金管会上述两项新规定,影响层面甚广。在金管会加重保险公司投资素地成本后,保险业
投资素地的情况恐将减少;对保险业投资商用不动产收益率要求变严格之后,保险业未来
恐无法再以高价竞标。
金管会从去年初陆续实施多项对保险业投资不动产的控管措施,然而,寿险业投资不动产
金额不减反增,甚至抢猎地竞相出高价。像是南山、中信、宏泰、幸福等寿险公司都买进
素地开发,前几年都没有收益率。
另外国泰标下三商宏远大楼、新光抢下大亚百货一楼及五笔道路用地,收益率都不符合
2.125%的最低要求,业者均打算买进后,再来调高租金。
业者竞相投资不动产,引起金管会高度关注,正研议进一步的控管措施,约束寿险业竞相
猎地的行为。金管会去年初已下令,保险业投资素地,须增加资本计提30%,金管会最近
重新研议,进一步提高资本计提比重。如果资本不够,保险业将面临增资压力。
针对2.125%最低收益率,官员说,业者如果标购不动产时,收益率低于2.125%,之后再调
高租金来符合要求。这样作法,不符合金管会要求最低收益率的初衷。因此,将要求标售
的时间点就要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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