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源连结: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n/15/today-e1.htm
2.内容:
〔记者徐义平/台北报导〕针对内政部研拟完成的都市更新条例修正草案,引发建商强烈
反弹,不只有建商计画降低推动都更案比例,更有建商直言:“不玩了!”
政治大学地政系教授张金鹗认为,这修正草案整体上是对民众有利,但权利变换部分必须
经过法院判决,再由行政部门执行这一个方案,可能会出现行政部门因选举而不敢执行,
加上之前有“文林苑”纷争,未来行政部门将更不敢执行,建议可由法院执行。
引发建商反弹的条文,主要是第二十五条之一,针对少数不同意合建协议地主,实施者得
申请主管机关征收,此条研拟检讨删除。还有则是合建协议必须达到百分百同意,以及都
市更新事业计画与权利变换计画要求实施者须一起报核,报核后、公开展览期满前,所有
权人并得无条件撤回。
营建署都市更新组组长陈兴隆指出,都市更新分为合建协议与权利变换,根据甫研拟完成
的都更草案,前项必须百分百获得地主同意,才能进行都更。
后者若整合达到五分之四门槛,仍有少部分地主不愿意参与更新时,先由建商与地主进行
协调,若协调未果,则由公部门介入协调,并做出决定,如果不愿参与的地主仍不满,可
向法院提告,并申请判决,假设法院判决建商胜诉,建商可协请行政部门帮忙拆除。
针对上述两项修正条例,大部分手握都更案的建商觉得相当头痛,更有一个大台北建商一
听闻上述两项修正条例,便直接对都更案说:“谢谢再联络。”
冠德建设副总经理洪锦钦表示,目前的都更整合已有相当难度,删除第二十五条之一,代
表合建协议必须获得百分百的地主同意才能够进行下去,等于难度再提高。
计画与权利变换规定 对建商没保障
其中对建商最没有保障的是计画与权利变换报核后、公开展览期满前,参与都更的民众可
无条件撤回,建商在规划事业计画与权利变换时,所花费的金钱都付诸流水。
手握不少都更案的华固建设,总经理洪嘉升指出,同意门槛的比率提高,可淘汰一些体质
不良的都更公司,不过权利变换部分,若是经由法院判决才能做出最后动作,至少拉长二
至三年的作业时间。
老牌建商国泰建设协理陈仁泽指出,为了整合顺利,降低变量,未来可能会朝向比现行更
少户数、更单纯的都更案进行,可能会导致都更案愈做愈小,因此未来的产权相较单纯的
公办都更案可能会更抢手。
3.心得或感想:
政府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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