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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兵器研究所主编原廓、作者楠木
长期以来,为获取鹿皮和鹿肉,鹿都是人类重要的狩猎对象。到16-17世纪,东亚地区因为
鹿皮而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繁荣。这时日本正是战国时期,战事频繁,武备需求因而大涨,
在日本盔甲内衬、鞋袜、皮绳、刀柄、射箭手套,都缺不了既柔且韧的鹿皮。
鹿皮需求因而激增,刺激得各国海商从东南亚各地疯狂收购鹿皮,贩卖到日本牟利。德川幕
府建立后,日本恢复和平,进入了一段长时间的稳定的经济增长期,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
对鹿皮的需求扩大到了广大平民阶层,江户、大阪等城镇居民纷纷购买鞋袜、钱包这些鹿皮
制品。
根据荷兰长崎商馆的记录,自1638—1647年9年间,仅透过中国船输入到日本的鹿皮就达41
万张,而利润最高时一度达到200%,仅次于最赚钱的丝银贸易。如此巨大的需求和高企的利
润,这导致了一场为获取鹿皮而对鹿群的大屠杀。早1588年时,菲律宾的西班牙人就抱怨,
为了给日本市场供应鹿皮而大量捕猎,都快要把鹿肉的供应给断绝了。
荷兰人自1621年抵达东方起,也一直从事这项利润丰厚的贸易,台湾被荷兰人占据后,就是
重要的鹿皮供应地。只是很快捕猎过度的台湾已无法满足日本市场的需求了,为此荷兰从16
30年代开始就着力经营东南亚的暹罗(今泰国)和柬埔寨的鹿皮市场。
郑荷双方商业上的竞争在郑芝龙、郑成功时代就已开始,1640年代,郑芝龙凭借著对货源的
掌控,几乎垄断了对日丝银贸易。郑成功时代则开始染指东南亚的香料和热带产品市场,但
考虑到要透过郑家获取生丝、黄金、药材等商品,以及大陆广阔的香料市场都能获得巨大的
利益,再加上顾忌郑氏强大的水军,荷兰人都捏著鼻子忍了。
双方在台湾大打出手后,彻底撕破脸,先是荷兰人被迫撤离台湾,不久郑成功去世,荷兰人
又协助清廷,将郑氏集团赶到台湾,再加上清廷严酷的迁界禁海政策,郑氏和荷兰人都失去
了稳定的丝绸、生丝、瓷器的供应。
因此郑氏收复台湾的意义,远不止这块土地的易手,郑氏获得了台湾这个经营东南亚的战略
门户,可以更加方便地染指东南亚的贸易,荷兰人失去了台湾,还失去了这里的鹿皮供应,
为了争夺剩余的日本市场,不得不收紧对东南亚鹿皮贸易的控制。
荷兰人主动派遣舰队,协助水上力量孱弱的清军,进攻金厦,将郑氏集团赶到台湾,扳回了
一局。郑集团赢下了台湾,却失去了大陆的地盘,自然要加快南下的步伐,经略东南亚。
此时荷兰人盘踞东印度群岛,牢牢掌控的香料的供应,根基太过牢固,根本撬不动,不过中
南半岛上能提供大量鹿皮供应的暹罗和柬埔寨却是一个很好的经略目标。双方的斗争首先在
暹罗展开,围绕着暹罗的鹿皮贸易的斗争中,暹罗国王也是其中一股强大的势力。
此时一度沦为缅甸属国的暹罗,正值阿瑜陀耶王朝那莱王统治的中兴时期,但一直和缅甸处
于又常年对马来半岛和柬埔寨用兵,VOC利用帮暹罗国王打仗等机会,半胁迫性地获得了暹
罗年出口量高达25万张的鹿皮,以及水牛皮的垄断出口权,并连续在1634年、1645年、1646
年与历任国王签订了相关协议。? 胬
郑氏集团从1650年代开始经营对暹罗的贸易,收购暹罗的苏木和暹罗属国产出的锡矿,同时
在地方官员的纵容下,大肆收购鹿皮和水牛皮,使得荷兰人不断指控郑氏商人侵害荷兰的垄
断权。只是常年征战,穷得快当裤衩的暹罗王,急需新的收入充实国库,对能够提供大量税
收的中国商人很欢迎,因此对荷兰人的诉求置之不理。
也试图直接派船去日本贸易,只是没有领航员,也没有足够的水手,同时先王巴萨通王篡位
上台期间血腥屠杀了干涉王位继承在暹罗日本人。导致得知消息的德川幕府愤而与之断交,
尽管巴萨通王一再试图和日本恢复关系,都被拒绝。
而中国商人,特别是郑氏的商人,即便是在1630年代日本多次颁布锁国令后,也和荷兰人一
样可以自由地去日本贸易。暹罗王利用这里面的BUG,透过中国商人招募华人水手和船长驾
驶王室船只前往日本,因为船员以中国人为主,到长崎后也被当地官员认定是中国船只,暹
罗王室得以间接到日本贩卖鹿皮等商品。这使得荷兰人在暹罗能够收购皮毛数量进一步减少
,只是王室直接下场,荷兰人只能装作不知道。
荷兰人失去台湾这个重要的鹿皮供应地后,不得不采取更强硬的措施来保护其他地方的鹿皮
供应。巴达维亚通过决议在东南亚和东亚的海上,攻击所有能够遇到的郑氏船只,但在实际
执行过程中,其他华人的船只也遭到了攻击,暹罗王去日本贸易的船只也遭了殃。1661年8
月荷兰船只“赤鹿号”,在越南东京湾水域截获了一艘暹罗宫廷的船只,荷兰人辩称因为船
上悬挂他们的敌人-葡萄牙的旗帜,还有郑氏旗下的水手,因此被攻击是合理的。双方关系
因而急转直下。
反观郑氏集团这边,郑成功攻克台湾后,立刻派遣一支庞大的使团,携带着大批贵重的礼物
和自己的亲笔信,在1662年春季到达暹罗首都阿瑜陀耶,那莱王亲自接待了使团并接受了赠
礼。使团在阿瑜陀耶大肆宣扬,荷兰人号称“不可征服的热兰遮堡”已经被郑军攻陷,郑氏
的声望大涨,而荷兰人的声望则受到了沉重打击。
不久后驻暹罗商馆专员给巴达维亚提交的报告中沮丧地提到,郑成功使团在暹罗的宣传,不
仅阻碍了公司在暹罗收购鹿皮,影响到对日贸易,而且使得公司在暹罗宫廷中极不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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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莱王,经过长期的战争阿瑜陀耶王朝在其治理下,臻于鼎盛。
郑成功使团的到来,使得双方关系迅速升温,使节带着大量国王回赠的礼物,同时被允许购
买了大批鹿皮返回台湾。得知消息荷兰人迅速行动起来,派出船只,以侵犯了荷兰人的垄断
权为由,拦截了装载鹿皮的船只,并扣押了货物。
这事件再加上先前的“赤鹿号”事件,使得在暹罗的华人大为恼怒,迅速组织起800名全副
武装的商人和水手,包围了阿瑜陀耶的荷兰商馆,威胁要像在台湾所做的一样,割掉商馆里
所有人的鼻子和耳朵。最后在暹罗官员的默许下商人们夺回了被扣留的鹿皮。受此鼓励那莱
王也要求荷兰人为此前被没收的船只和货物赔偿8400荷兰盾。
同时要求荷兰商馆给自己名下前往中国和日本贸易的船只发给免受攻击的通行证,也包括发
通行证给郑氏使团的船只。荷兰人自然不能答应这样的要求,反而要求国王只能招募非郑氏
势力的,最好是已在暹罗娶妻生子的华人水手,只有跟郑氏没有关系的船只才能在海上免遭
荷兰人的攻击。
当暹罗和VOC的官员就“赤鹿号”事件如何处理扯皮时,VOC在暹罗的鹿皮贸易中所占的份额
继续下降,可以购买的鹿皮越来越少,而VOC在日本的市场份额也越来越受到抵达日本的暹
罗王室商船和郑氏商船的抢夺。
商业上竞争不过,荷兰人再次操起了祖传手艺,为了巩固对暹罗鹿皮贸易的垄断权,并阻止
国王进军日本市场。荷兰人于1663年11月关闭在暹罗的商馆,派船封锁从湄南河口到东方的
航路,攻击这条航线上所有的商船。
到1664年2月,荷兰人在柬埔寨外海俘虏了一艘从日本返航的暹罗王室的商船,船上满载包
括日本铜在内的货物。到当年6月份时,VOC确信已经把暹罗人给打痛了,于是主动派出代表
前往暹罗谈判,暹罗人水上力量孱弱,没办法只能屈服,双方重新开始谈判。
谈判的焦点主要聚集在鹿皮垄断贸易权和限制暹罗直接和日本贸易。VOC希望完全垄断鹿皮
的贸易,同时也有权没收在非VOC船只中发现的鹿皮。至于限制暹罗和日本贸易,荷兰人玩
了个花招,因为知道暹罗人不借助中国人的力量,就无法去日本贸易。
于是要求暹罗王将国中所有的中国人,无论什么身份,都要驱逐出境,这样不但使得国王无
法利用华人水手和日本贸易,同时还能阻止郑氏集团获得在暹罗华人的帮助。不过这个要求
显然太过分,暹罗人强烈反对这一要求,他们声称“成千上万的中国人遍布整个王国”,他
们在那里生活了几代人,“与当地暹罗人结婚并混居在一起”。
早已得到历任先王的承认,并受到保护,是“王国的合法臣民”。考虑到他们的地位,“国
王陛下必须维护他们,而不是将他们驱逐出去。”暹罗官员也拒绝了任何认为暹罗华人社区
和郑氏集团之间有联系的想法,坚持认为这些是国王的臣民,因此不可能被驱逐。而为了加
强这一论断,那莱王向当地华人施压,要求他们向自己宣誓效忠。
最后双方于1664年8月22日达成妥协,签署了新条约。荷兰人获得了鹿皮和牛皮贸易的完全
垄断权,暹罗不同意驱逐中国人,但也同意不在暹罗船上使用中国水手。根据条约只要暹罗
船只是暹罗人操纵的船只,就可以不受阻碍,自由地航行。但是国王和他的臣民,任何在暹
罗的居民,不论阶级和地位都不允许在任何船只上使用中国水手,否则只要被荷兰人发现船
上有中国水手,船只立即会被扣押,货物也会被没收。
不过条约墨迹未干,那莱王就反悔了,因为他发现如果完全履行条约,真就无法去往中国和
日本贸易了。贫穷使得他食言而肥,于是给巴达维亚去信试图修改关键条款,要求只要是来
自中国大陆,不是郑氏的臣民,且居住的暹罗的中国人都可以乘坐国王的船只。
VOC强烈抗议并指出,条约已签署,其中包含了全面禁止中国水手,而无论其来源或隶属关
系。1665年,阿瑜陀耶的派遣大使到巴达维亚,要求重新谈判禁止中国船员乘坐暹罗船只的
条款。他们坚称在暹罗的中国人和国姓爷没有关系,而是“国王的臣民和封臣”。
面对这样持续地抵制,VOC提出了一个妥协的方案,中国水手还是不允许出现在暹罗船只上
,但巴达维亚会出借包括一名领航员在内的荷兰水手,使得国王能够继续和中国、日本贸易
。国王勉强同意了这个方案,但是第一次实践的结果就是灾难性的,载着荷兰领航员和水手
显然太过分,暹罗人强烈反对这一要求,他们声称“成千上万的中国人遍布整个王国”,他
们在那里生活了几代人,“与当地暹罗人结婚并混居在一起”。
早已得到历任先王的承认,并受到保护,是“王国的合法臣民”。考虑到他们的地位,“国
王陛下必须维护他们,而不是将他们驱逐出去。”暹罗官员也拒绝了任何认为暹罗华人社区
和郑氏集团之间有联系的想法,坚持认为这些是国王的臣民,因此不可能被驱逐。而为了加
强这一论断,那莱王向当地华人施压,要求他们向自己宣誓效忠。
最后双方于1664年8月22日达成妥协,签署了新条约。荷兰人获得了鹿皮和牛皮贸易的完全
垄断权,暹罗不同意驱逐中国人,但也同意不在暹罗船上使用中国水手。根据条约只要暹罗
船只是暹罗人操纵的船只,就可以不受阻碍,自由地航行。但是国王和他的臣民,任何在暹
罗的居民,不论阶级和地位都不允许在任何船只上使用中国水手,否则只要被荷兰人发现船
上有中国水手,船只立即会被扣押,货物也会被没收。
不过条约墨迹未干,那莱王就反悔了,因为他发现如果完全履行条约,真就无法去往中国和
日本贸易了。贫穷使得他食言而肥,于是给巴达维亚去信试图修改关键条款,要求只要是来
自中国大陆,不是郑氏的臣民,且居住的暹罗的中国人都可以乘坐国王的船只。
VOC强烈抗议并指出,条约已签署,其中包含了全面禁止中国水手,而无论其来源或隶属关
系。1665年,阿瑜陀耶的派遣大使到巴达维亚,要求重新谈判禁止中国船员乘坐暹罗船只的
条款。他们坚称在暹罗的中国人和国姓爷没有关系,而是“国王的臣民和封臣”。
面对这样持续地抵制,VOC提出了一个妥协的方案,中国水手还是不允许出现在暹罗船只上
,但巴达维亚会出借包括一名领航员在内的荷兰水手,使得国王能够继续和中国、日本贸易
。国王勉强同意了这个方案,但是第一次实践的结果就是灾难性的,载着荷兰领航员和水手
的暹罗王室船只刚起航,就因为经不起风浪,而漏水了,航行被取消,那一年都没有暹罗王
室旗下的船只到中国和日本,暹罗王对此大为不满。
虽然荷兰人成功迫使那莱王斩断了和郑氏的官方联系,但正如双方统治者所声称的,相互间
仍“享受着深厚的友谊”,双方的贸易仍然在增长。从1665年开始,那莱王又热情地欢迎郑
氏集团的商人来到他的国家。在那一年里,郑经派遣下南洋的20艘船只,就有10艘停靠在暹
罗首都阿瑜陀耶的港口。其他船只则前往阿瑜陀耶更南边的柔佛、彭亨、洛坤这些盛产锡矿
、苏木的暹罗附属国贸易。
1666年年季风季到来后,那莱王决定绕过荷兰人,派遣一艘由暹罗人、摩尔人、印度人和“
短发中国人”驾驶的帆船前往日本,短发中国人是出生在暹罗的混血儿,因此,他们并没有
违反1664年的条约。这次航行后不久,就连这个借口也被放弃了,国王的船只又由中国水手
驾驶来到日本。
到了1660年代末,国王又回到鹿皮公司的生意上,VOC对此毫无办法,除非它再来另一次代
价高昂的封锁。但从1660年英国国王查理二世复辟和荷兰人在欧洲、北美、非洲的冲突愈演
愈烈,英国人处处咄咄逼人,双方最终1665年爆发第二次全面战争,荷兰人和郑氏政权在东
亚和东南亚持续不断地武力冲突,荷兰人实在无法分出多余的力量再和暹罗人开战。
只能坐视郑、荷、暹罗三方关于鹿皮贸易的博弈就这样再次回到了原来的样子,随着时间的
推移,荷兰人迟早会被逐出暹罗市场。
郑氏集团就暹罗和鹿皮贸易的竞争,总体还是用的比较和平的外交和商业手段,透过在当地
华人的牵线和暹罗王室合作,一点点的取得了胜利,这倒不是郑氏海商是什么良善之辈,毕
竟马克思曾经说过:“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
人间法律”。
主要还是这时,郑氏刚遭受重创,撤退到台湾,在修养生息中,同时还直面清荷联军直接的
军事威胁,手头的力量要时刻防备清荷联军的攻击,无法向东南亚投射力量,只能采取比较
柔和的手段。双方在暹罗的争斗,虽然就此告一段落,但还远未结束,斗争的焦点转移到了
柬埔寨,这一次郑氏集团终于得以腾出手来,将采取更加暴烈的手段。
参考资料:(1)、《从征实录》——杨英(2)、《海上见闻录》-阮旻锡(3)、《闽
海纪要》——夏琳(4)、《台湾外记》——江日升(5)、、A World at Sea Maritime Pr
actices and Global History ——Lauren Benton (Editor)(6)、Conflict and Commerc
e in Maritime East Asia The Zheng Family and the Shaping of the Modern World, c.
1620-1720 ——Xing Hang(7)、Reconceptualizing Southern Vietnamese History from
the 15th to 18th Centuries(8)、海上佣兵:十七世纪东亚海域的战争、贸易与海上掠
夺-郑维中(9)、《1661,决战热兰遮,中国对西方的第一次胜利》-欧阳泰(10)、近
世台湾鹿皮贸易考青年曹永和的学术启航——曹永和(11)、《南明史》——顾诚 ? 跔]12
)、《闽海纪略》——佚名(13)、《巴达维亚城日记》第一、二、三册-原译:村上直次
郎,中译:郭辉(14)、《荷兰人在福尔摩沙》——程绍刚译(15)、郑经研究-陈昕(16
)、浅析荷兰东印度公司与郑氏海商集团之商业关系-李德霞(17)、论17世纪郑氏海商集
团的生存困境-谈谭(18)、协议、禁令与招揽:郑氏集团的对外贸易策略研究-刘强(19
)、荷兰东印度公司、台湾郑氏与清帝国的关系-介绍《胡椒、枪砲及战场谈判》一书-张
书生(20)、荷兰东印度公司档案与郑氏集团研究-郑维中
心得: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和朋友 客户只看谁带来的利益最大就选谁
暹罗王为了国家利益在荷兰东印度公司和郑经之间展现了灵活的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