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lldog (妈宝地狗)》之铭言:
: 375减租开始执行时间,是1949年4月14日,由陈诚颁布“台湾省私有土地租用办法”,耕
: 地375减租条例,在老蒋于1949年6月7日公布后正式实行;农复会的土地组,高度参与375
: 减租的工作,那时的土地组长是汤惠荪,农复会的主委蒋梦麟也大力支持土改,美国土改
: 专家雷正棋(Ladejinsky)也大力支持。
: 瞿宛文,2015,台湾战后农村土地改革的前因后果,P26。
: 所以呀,有人总是坏,爱当时空超越人,1949年做的事,改到1946年就干了。
他是错的讲白了资料没查好,你也没查资料,从你整个文章来看应该是只看了
黄树仁的文章就直接拿来用了,事实上都错
实际上375减租的由来是根据土地法而来的跟陈诚一点关系都没有,意不意外
根据立法院法律系统,土地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民国25年3月1日施行版本;1936)
第一百七十七条
地租,不得超过耕地正产物收获总额千分之三百七十五,约定地
租超过千分之三百七十五者,应减为千分之三百七十五,不及千分之三百七十
五者依其约定。
行政院再次于民国36年 3 月 20 日(1947年)“从字第一〇〇五〇号”训令规定:
佃农应缴之耕地地租,依正产物 1000 分之 375 计算,台湾就是在那时候再次于
屏东和新竹县试行三七五减租,之后陈诚才又再民国38年再次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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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立法院
台湾农地权利之管制与权利保障-以耕地三七五减租条例对耕地所有权之限制为中心
陈立夫-政大地政学系教授
中国国民党大陆时期的农地政策与实践述要-黄花岗杂志第四十期
晋燃
台湾三七五减租运动的透视-赵文山-自由出版社1949
我想我提供的资料都已经提供到1949年的出处来源这些都有应该够你写一篇论文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