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同婚非普世人权” 有大法官提不同意见

楼主: LJer (jason)   2017-05-25 10:40:00
司法院大法官审理后昨作出释字第748号解释,认定《民法》未保障同性婚,是违反《宪
法》第7条及第22条对平等权及婚姻自由的保障,仅有两名大法官提出不同意见,大法官
黄虹霞直言:“男女有别,很八股吗?”吴陈镮更直指,同婚并非普世人权,应由立法或
全民公投决定。
可由全民公投决定
黄虹霞的部分不同意见书指出,她同意相同性别的两人有权成立永久结合关系,而法律应
对此给予适当保护,但她认为现行《民法》并未禁止同性婚,因此根本没有违宪与否的问
题。
黄虹霞认为,同性结合的关系不应等同异性婚姻,她认为“同性别二人”与“异性别二人
”不可强说相同,因两种情况确实有“有无自然生育子女可能”的不同,“男女有别,很
八股吗?”
吴陈镮则在不同意见书中指出,《民法》明文规定结婚须“一男一女”,但过去已有多次
大法官解释,指出我国婚姻限于“一男一女”,他批评此次释宪,“多数意见反客为主、
倒果为因,认婚姻自由不限于一夫一妻之婚姻制度,逻辑谬误,无法认同。”
吴陈镮并以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男女才能结婚、欧洲人权公约规定男女才有婚姻
权,及目前全球仅不到2成国家承认同性婚姻为例,认为“同性婚姻不是普世保障之人权
”,若要变更我国现有婚姻制度,涉及整个社会及文化价值观变动,应该由立法机关以间
接民主程序(指立法或修法),或全国公民投票的直接民主程序作决定。
降低彼此对话可能
吴陈镮表示,这次释宪结果,降低了不同意见彼此对话、了解、包容的可能性,让他感到
“至为遗憾”。
吴陈镮昨低调不愿受访,只表示他要讲的都在不同意见书里。黄虹霞则联系不上。
记者李奕纬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525/37662057/
作者: secret1414 (我愿当你的R20)   2017-05-25 10:50:00
这两个也被反同团体骂 帮QQ
作者: monkeyboy234 (猴子)   2017-05-25 10:58:00
其实说真的要反对的至少要拿这种论述出来还可以讨论萌萌每次都拿一些奇奇怪怪的逻辑出来难怪被讨厌
作者: yosikatu (恰碰碰)   2017-05-25 11:00:00
不看名字,我还以为是萌萌的意见书
作者: mas1995 (企鹅底迪)   2017-05-25 11:17:00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05-25 11:21:00
前面的感性笔触大概是为了让赞同与反对方都看的下去吧其实在宪法法庭就大概能窥知她的立场,亦非毫无理据
作者: hangEasy (和衣领)   2017-05-25 11:37:00
说公投会很想嘘
作者: stanleywings (小狒)   2017-05-25 11:53:00
终于有理性一点的反方了,但(1)过去已有多次大法官解释,指出我国婚姻限于一男一女-观念是与时俱进的,很多以前的观念现在都有修正的机会,如果真要这样说,以前美国对于黑人平权的解释文是不是也该持续遵循?女生的选举受教权?这样才是倒因为果吧(2)若要变更我国现有婚姻制度,涉及整个社会及文化价值观变动,应该由立法机关以间接民主程序(指立法或修法),“或”... -所以不就是丢给立法院了?这次也只是说“违宪”而已,不用自动脑补这么多吧
作者: cursedsoul (给我好员工啊!)   2017-05-25 12:27:00
公投你今天能不能上厕所,太阳绕着地球转好了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7-05-25 13:58:00
其实不只“男女有别”,而是“人人有别”,每个个体的差异都非常大是否婚姻要改为“个别审查”,个别审查个体是否具备生育意愿与能力、并设定各项结婚的标准,达到才能结婚?
作者: vodka117 (脑剧场)   2017-05-25 16:33:00
黄真博爱呢!那怎不曾看到同志心里对世俗眼光的恐惧与有爱说不出口的煎熬?吴就更懒得说了。连人权都能用普世价值来衡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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