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班 发表于 婚姻平权小蜜蜂 2017.02.28 http://bit.ly/2mosXcN
我想起手式就先用:“我与Vincent(还差点连名字都拼错)这个人一点私交都没有,至少我连他的Facebook都找不到”。
看一件事情可以有很多方式,但思考的顺序影响你对事情的结论。
■到底有没有说那句话
Vincent说他有听到,总统府公布逐字稿说没有;Vincent可能听错了,总统府的逐字稿也不一定是真的;而就算没有逐字逐句如同Vincent所述,但同样一篇逐字稿,就有的人看成是棋盘,有的人认为是绿豆糕了。前言与后语、用字遣词的包装、言者之心或听者之意:都可以让同样一个意思变成不同的两句话。
很多事情过了那个当下,任谁都无法再重新真正检视那个环境里包括任何一个人的心境与意涵,但感受却会真实存在。
(In case有人中文太差,意思是当事件真相已经没有人能完美举证的时候,我们只能去探讨真实存在的感受为何产生)
■为什么会心有怨怼
当感受是真实存在的时候,我们就得去回头看,至少这些年的平权运动发生了什么。
1958年有一对女性伴侣要求登记结婚、1986年祈家威大哥申请同性婚姻皆遭拒;2000年祈家威大哥提起释宪遭驳回;2006年萧美琴立委的同性婚姻法被挡下;2011-2012年陈敬学与高治玮诉民政机关案后因死亡威胁撤告;2013年伴侣盟三法,尤美女立委送婚姻案但在委员会就被挡下;到2016年因毕安生事件尤美女立委再度送出民法修正案于年底有条件通过。将近一个甲子的婚姻平权历史,我们的政府不论谁执政,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立法机关除了个别委员的努力之外,不仅是完全被动的,更甚至成为阻力。
2004年性别平等教育法的催生到实际普及到2013年起各地“家长”的压力,我们的政府机关不仅没有成为第一线教师的后盾,更多时候是碍手碍脚的。在经历过张博雅、涂醒哲、吕秀莲等政治人物、官员公开发言污名化歧视HIV+感染者,2007年更名为防治与保障条例后,迄今对于散播谣言、污名者政府仍旧无强而有力的作为,近乎放任社会歧视感染者。
当十数年来不断的与歧视对抗、尝试对话、照顾弱势以及看着许多遗憾发生的性别团体来说,本就有义务“做很多事”的政府官员以及民意代表回头把“和平对话”、“沟通协调”的工作卸责给性别团体,甚至要求性别运动者“继续等”的时候,谁没有情绪。
不要说心有怨怼了,如果是我,一巴掌挥过去都不是不可能。
■但不该攻击盟友吗?
拿小孩踢妈妈做类比的时代力量党工陈志明或是拿律师与弱势失当比喻被呛了两句就封锁装死的难攻大士都刻意地忽略了一件事情:“婚姻平权是2016总统大选前蔡英文拿来当政治筹码换取选票的政见。”,民进党现在是一个完全执政的政府,蔡英文不是盟友、更不是在“帮”同志争取权益;就如同国道收费员、抗议一例一休的劳团、要求转型正义的原民团体...,这些不是民进党政府的橄榄枝,这是一个政府“欠”人民的。
当你身为一个完全执政党出身的政府最高元首,你的政治承诺不是你“能不能做”而是你“要不要做”,更不用说把政府应承担的社会对话一股脑地丢给运动团体、在舆论上操弄错误的资讯试水温、用不应当成借口的选区压力、社会成本或社会共识当成延宕的理由...,
老实讲现在的执政政府与他们的立院党团就是一边沽名钓誉的不想站在反对方流失新生代选票同时又落的缺乏人权概念的骂名,一边却又贪婪无度的不想站在赞成方流失本来可能就不太属于他们的旧生代选票以及政治献金;如果在推动人权这件事情上我们还把一个完全执政的政府当成盟友、谢主隆恩,那么我们人权就只能永远沦为利益交换的牺牲品。
而一个在当初打着“监督新政府”出来参选的“第三势力”述职的人对这件事情的连番评论以及分析,我只能说不仅愚蠢,而且还寡、廉、鲜、耻。
最后,拿社会观感出来靠腰的同志朋友;
请记得不论是让现在学生能更受保障与照顾的性别平等教育法也好、每年一部份人上街争平权一部分人上空求交配 #交配很好 的同志大游行也好、从常德街事件走到去年年底25万人勇敢现身的性别运动也好,往往都是那些“社会观感不佳”的人一步一脚印走出来的,你的自由与自在、勇敢与骄傲是他们的努力创造出机会,你才能把握的。而现在这个社会并不会因为你的社会观感好就照顾你的弱势争取你的权益,但绝对未因为你的社会观感不好歧视污名打压你;原因无他,问题从来都不是社会观感的好或坏,而是秤量好坏的竿子歪斜了。
你,还要蠢的跳上秤子任人鱼肉顺便要求别人跟你蠢成一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