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bcrew (Working Below The Hype)》之铭言:
: 我本身支持同志婚姻
: 但为什么不循序渐进呢?我希望可以被说服
: 认真提问非反串
: 法务部的资料,世界上190个国家 有同性合法婚姻的23个国家
: 23个国家里有21个国家都不是一步到位,都先经过同性伴侣法
: 如果这次台湾一步到位直接修民法,不但是世界上唯三这样做的国家,而且也是亚洲第一
: 个这样做的国家。
: 如果一步到位真的这么好,为什么这世界上没什么国家做?
: 其实我认为更重要的是跟亚洲国家比较,毕竟文化背景较相似。拿死刑当例子,有死刑且
: 十年内有执行的国家各洲比例:亚洲和大洋洲40%,非洲19%,美洲6%,欧洲2%。 所以台
: 湾执行死刑没什么好讶异的。
: 可是一但直接修民法,将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合法结婚的国家。在亚洲的比例将是1.8%
: 我的问题是,如果修民法真的这么好,为什么其他亚洲国家不做?
: 如果直接一步到位修民法这么好,为什么那21个国家要循序渐进?
逻辑问题
如果修民法没有比特别法好
那为什么那21个国家要从特别法改为修民法?
如果修民法没有比特别法好
那为什么我们需要循序渐进的先从特别法再到修民法呢?
很简单的,即便特别法跟民法具有同等效力
但除了生理性别或性倾向与异性恋者不同外
并没有其他不同之处
如果性别平权真的那么好
那为什么伊斯兰教国家不做呢?
当已经有多数立委愿意协助且可能实现我们最适当且应当的权利保障时
为什么我们要舍本逐末
与一同奋斗与期许形式实质平权这么久的伙伴或立委们建议
我们应该先从不佳的方式开始
除非
你认为修民法没有比特别法好
但似乎要提出为何21个国家到最后变成修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