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关于要不要要直接修民法

楼主: fbtg (lai pi dog)   2016-11-19 22:09:01
※ 引述《subcrew (Working Below The Hype)》之铭言:
: 我本身支持同志婚姻
: 但为什么不循序渐进呢?我希望可以被说服
: 认真提问非反串
: 法务部的资料,世界上190个国家 有同性合法婚姻的23个国家
: 23个国家里有21个国家都不是一步到位,都先经过同性伴侣法
: 如果这次台湾一步到位直接修民法,不但是世界上唯三这样做的国家,而且也是亚洲第一
: 个这样做的国家。
: 如果一步到位真的这么好,为什么这世界上没什么国家做?
: 其实我认为更重要的是跟亚洲国家比较,毕竟文化背景较相似。拿死刑当例子,有死刑且
: 十年内有执行的国家各洲比例:亚洲和大洋洲40%,非洲19%,美洲6%,欧洲2%。 所以台
: 湾执行死刑没什么好讶异的。
: 可是一但直接修民法,将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合法结婚的国家。在亚洲的比例将是1.8%
: 我的问题是,如果修民法真的这么好,为什么其他亚洲国家不做?
: 如果直接一步到位修民法这么好,为什么那21个国家要循序渐进?
事情可以一次做到好,为什么不做?
讨论问题不能只迁就现实,理念才是更重要的。如果要拿亚洲邻国的做法比拟,同理是否
可证干脆等其它国家都通过,台湾再来改变?拿死刑存废的例子比拟婚姻平权的追求逻辑
很错乱。
作者: subcrew (Working Below The Hype)   2016-11-19 22:18:00
我拿死刑的例子是指,身为40%的其中一部分比身为1.8%的一部分还要合理,跟死刑没关系,纯粹数字上的比较
作者: gaytsis (魁奇斯)   2016-11-19 22:35:00
数字大小跟合理性的关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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