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关于要不要要直接修民法

楼主: white9cat (九命)   2016-11-19 22:06:14
※ 引述《subcrew (Working Below The Hype)》之铭言:
: 我本身支持同志婚姻
: 但为什么不循序渐进呢?我希望可以被说服
: 认真提问非反串
: 法务部的资料,世界上190个国家 有同性合法婚姻的23个国家
: 23个国家里有21个国家都不是一步到位,都先经过同性伴侣法
: 如果这次台湾一步到位直接修民法,不但是世界上唯三这样做的国家,而且也是亚洲第一
: 个这样做的国家。
你可以查查,没有一步到位的国家,
人民宗教文化是什么,然后再反问自己,
那样因为宗教而妥协的情况,在台湾应该被适用吗?
(台湾主要是拿香拜拜,烧金纸的。)
: 如果一步到位真的这么好,为什么这世界上没什么国家做?
如果要比,我更想问为什么更为性别保守的国家
都愿意让跨性别不手术换证了,
台湾的跨性别人权还在原地踏步。
人权不是这样比的,
要比的是最后没有同婚或近似同婚法律的国家有几个?
为什么许多国家最后还是同婚合法了?
我们现在谈的同婚,前面已有二十几个国家可以参考,
同婚会否造成什么社会危害,是已有可借镜参考的对象的,
我们没有道理再继续因担心同婚带来什危害,
而不敢同婚合法化。
: 其实我认为更重要的是跟亚洲国家比较,毕竟文化背景较相似。拿死刑当例子,有死刑且
: 湾执行死刑没什么好讶异的。
: 可是一但直接修民法,将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合法结婚的国家。在亚洲的比例将是1.8%
: 我的问题是,如果修民法真的这么好,为什么其他亚洲国家不做?
建议比较下东亚国家,同志友善/性别平权/民主法制的情况,
同志友善我记得台湾是排第一的,
性别平权日本目前还不如台湾,
民主法制新加坡还不算完全的民主,
有哪个国家和台湾有差不多的条件可以谈同性婚姻吗?
: 如果直接一步到位修民法这么好,为什么那21个国家要循序渐进?
前面已有21个国家可以去了解绕路后,
付出的社会成本有多少,
了解即使绕路,最后仍然还是殊途同归的走向同婚合法化,
我们为何还要明明有笔直的路线可走不走,
还要继续跟着前面21个国家,绕路浪费社会资源?
咱们有必须绕路的理由吗?
作者: subcrew (Working Below The Hype)   2016-11-19 22:15:00
推理性回文!受益良多
作者: kickriver (踢踢)   2016-11-20 06:22:00
17日林静仪和邱太三的对话有提到,德国立特别法是因为宪法里已经把男女说死了,不立特别法得修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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