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没屋顶买手机,结果不能开机,所以要求退货,卖家却跟我说:
运费是货运厂商收的,不是他收的,所以可以换货但我要付运费,
要退货我必须自行承担手续费及运费。
一开始我信了,我之后才查到消保法,总之我先寄还给他,他拿到货之后,
一开始跟我说手机确实不能开机,过了几分钟跟我说插了15分,重新插拔就开了,
我说这是瑕疵,我自己充了好几小时都不行,我要退货退费,他说原厂判定是否瑕疵、人
为,如非瑕疵品有拆封问题。
我就想现在都开机了原厂是要判定什么。所以我跟他说按消费者保护法第19条,
七天鉴赏期内退回商品,无须负担任何费用或价款。结果他说鉴赏期是未拆封。不是吧?
想请问法律上到底是如何规定的,我决定要抵抗到底,再来该怎么办请教教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