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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交通违规,明年元旦起就要“实名制”了!由于民众检举交通违规案件增加,且许多
匿名检举造成执法机关查证困难,自明年1月1日开始,检举人要提供身分证字号,匿名检
举即便事实明确,警方须改以职权举发方式开单,否则不予举发。
交通部日前完成修正《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明订检举人须
具名且提供身分证字号供查证,必要时可通知检举人到案说明,盼借此解决浮滥检举,确
保检举事实真实性。
现行规定许多小违规经劝导后可免罚,例如深夜违规停车、车牌污秽、红灯未及时停车导
致车身超过停止线但前轮未进入、乱按喇叭、未依标志减速慢行等,警方可经劝导程序后
免罚车主,希望小违规用劝导代替举发,推动微罪不罚,不过因民众检举导致警方没有劝
导空间,让检举凌驾警方执法权之上,造成民怨不断。
根据内政部警政署统计,2017年民众交通违规检举案高达169万件,占所有违规案16%,
其中以检举违规停车最多,占检举案60%,且有不少检举人是针对同一辆车重复检举。
交通部路政司长陈文瑞表示,因警政署反映,有些检举人检举时填报的名字会写绰号,警
方查证困难,常出现资料不足无法开单,且也会演变成被检举人要主动说明,有时也有不
少“检举达人”恶意检举,让民怨连连,警方也疲于奔命;因此修法,让检举者与被检举
者两方关系能对等,警方也更能据实依举报查证、开单。(甘芝萁/台北报导)
心得/说明:
终于有法令可以对付心理病态的检举魔人惹~~
不过真的有违规也是可以检举啦~
警察机关不会外泄 检举人姓名.身分证号.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