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战文了,我也po个文请鞭小力一点,
台湾既然有交通规则和罚则的存在,
基本上就是不允许用路人在正常情况下有违规的情形发生,
而今天国道大部份路段的速限就是110,
含宽限值只要超过120就有可能被罚,不论是正常行驶或超车中。
假设现在内线有车定速110~120在行驶,
(请无视快乐表,掌握自己爱车表速和GPS速度的误差本来就是车主要做到的)
我在后面想用违规的车速逼车或超车于法规上是说不通的,
因为他已经是最高速限了,法规允许的情况下不会有比他更快的车出现,
所以顶多就是心里干谯我大脚正爽,他挡住了我的去路而已,
再者,一般认知的超车道是现行驶车道的左侧车道,
在这个前提下,内线是让你超过内2未达最高速限车辆用的,
我与前车都行驶于内2且前车未达最高速限,那用内线超过他合理,
但假设我与前车原本就都行驶于内线,
前车用合乎法规的110定速慢慢龟的话我也拿他没皮条,
逼他结果带衰被警察抓到的话也可能是我未保持安全车距,
实务上我要一定要超车的话也是乖乖去中线甚至是外线,
如果前车是表速110定速在龟,实际速度也许105甚至不到,
那他自然有龟内线被开罚的风险,但那是他自己的事了,
总之别再说什么合法不合情不合理的鬼话了,
讲情讲理都是在说服自己没有做错,或是将自己的违规行为合理化,
实际上警察或法官未必一定吃这一套,
话说回来大家可以忍受超速超车的话,为何不允许自己右侧超车?
反正都一样是违规行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