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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
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六章22-23节
过去我总以为这段新约经文是在讲眼睛是灵魂之窗。很多牧师、注释书也这样解释。然而
我却觉得怪怪的,因为前面在讲钱(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后面也在讲钱(不能
又事奉 神,又事奉钱财)。为何这两节跳出来讲眼睛呢??
直到去上美国纽约信心神学院金京来副院长的课,他用希伯来文解决了我的疑惑。金老师
他是韩国人,上帝把向华人传福音的负担放在他里头,于是他来到台湾的中华福音神学院
读书。又为了彻底了解上帝的话语,他接着去以色列完成硕、博士。听了我才知道新约虽
然是希腊文写的,但是新约作者大多是犹太人,他们的母语是希伯来文和亚兰文。因此,
会新约的写作有点像华人写英文,思考逻辑还是中文,people mountain people sea(人
山人海)。早期基督徒写希腊文,思考逻辑却是希伯来文!
所以用希伯来文的成语去理解,好的眼睛是指“慷慨”,坏的眼睛,是指“吝啬”。耶稣
的意思是,“慷慨的人,活在光明里。吝啬的人,活在黑暗中。”这样一来,就解决了前
后逻辑不顺的问题。研究新约圣经只懂希腊文不够,只懂字面意义还不够,还要懂希伯来
文。
在遇到金老师的那同时,我得到《探索耶稣真貌》一书。作者郭尼希不是基督徒,他是死
海古卷和闪族语言学者,迦来特派犹太人。迦来特派可视为“犹太教中的基督教”,因为
他们的主张也是“惟独圣经”。正统犹太教的正典很多,迦来特派只接受希伯来圣经的权
威。他遇到美国牧师庄杰夫,两人合作以希伯来根源研究新约圣经。本书就是以用这种进
路来处理《马太福音》15章和23章的矛盾。
《马太福音》15章记载耶稣指出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人的吩咐’当作上帝的诫命教导是件
极大的错误。但到了23章耶稣却说,文士和法利赛人所吩咐的,通通都要谨守遵行。“文
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
一些学者认为,15章和23章是不同的耶稣门徒所写成的。15章是反对法利赛的门徒写的,
23章是支持法利赛的门徒写的。这臆测早期基督徒存在着严重的分裂,有反对法利赛和支
持法利赛两个阵营。我难以被这论点说服,因为这暗示作者马太是笨蛋,马太编写了整个
《马太福音》,没发觉15章和23章之间有矛盾。我担任编辑十多年,编辑的责任就是要处
理稿件中这类的逻辑矛盾,或请作者修改或是退稿不用。《探索耶稣真貌》使用希伯来文
的《马太福音》来解决这个难题。
新约研究中有此一说,《马太福音》最初是用希伯来文写成的,之后才被翻译为希腊文。
最早的记载是第1世纪的帕皮亚Papias,“马太用希伯来语写成他的纪录,每个人都按能
力翻译它”。第4世纪的耶柔米Jerome则写着,“税吏马太是最初的传道者,他另一个名
字是利未。他在犹太地以希伯来文发表了以他名字命名的福音书。”目前在耶路撒冷国立
图书馆,总共有28份希伯来文《马太福音》手稿。
希腊文版本的《马太福音》23:2-3“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们】所吩咐
你们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和合
本译本,是根据希腊文圣经)
希伯来版本的则是“凡【他】所吩咐你们的”。
前者(希腊文)是复数【他们】,后者(希伯来文)是单数【他】。代名词是指称谁,就有了
不同。前者会指向法利赛人,后者会指向摩西。
所以,希腊文版本的意思为,【法利赛人】所吩咐的,都要谨守遵行。希伯来版本的整句
意思为,【摩西】所吩咐的,都要谨守遵行;不要遵从文士和法利赛人。于是,15章和23
章之间矛盾就没有了。可别误会整本书的立论如此单薄,我只把关键重点挑出来。其他佐
证就留待读者去细查个中原由。
马丁路德曾说:“希伯来语是世上所有语言中最好的一种…如果不认识它就不能真正明白
圣经。虽然新约是以希腊文写成,但它充满了希伯来语法和表达方式。可以很适当地用一
个比喻这样说:希伯来文在活水的泉源喝水,希腊人却享用这个泉源流出的溪流,而拉丁
人则要喝这个溪流下游池塘里的水。”
我的希伯来文、亚兰文、希腊文才入门程度。仅是这样读经时就有些地方会特别感动。例
如耶稣在十架上说,“以罗伊,以罗伊,拉马撒巴各大尼”(亚兰文),会让我似乎穿越
时空听到当时耶稣痛苦的呻吟,并同时感受到旧约诗篇22:1诗人的痛苦“我的神!我的神
!为什么离弃我?” (希伯来文)。相信这本书可以点燃学习圣经原文的热情,并获得更
多的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