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好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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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语言本能:人类语言进化的奥秘 (简体版)
原文书名: The Language Instinct: How the mind creats language
作者: 史蒂芬.平克, Steven Pinker
翻译:欧阳明亮
出版社:浙江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5/05/01
为什么要读这本书?
语言能力是智人非常特殊的能力。在《人类大历史》这本书中,作者哈拉瑞说智人之所以
能征服世界,是因为智人的认知能力有了革命性的发展 。因为智人发展出了独特的语言
能力。因为语言的出现使我们和远古人类有所不同,进一步地促进了与大量陌生人合作的
技术有了大幅提升,也就开始创造出更复杂的架构,称为文化。
但对于语言能力是怎么来的,其实没有定论。有一种猜测是认为这是因为基因突变后的结
果。也有人说语言是经由文化创造的。这就形成了两种理论:文化创造论 (cultural
invention) 和语言本能论 (language instinct)。 在《语言本能》这本书里,作者史蒂
芬.平克 (Steven Pinker) 要论证语言是一种本能。他主张人类会说话,就像蜘蛛结网
一样,是与生俱来的本能,因为语言是大脑先天存在的配备,所以语言学习是语言本能的
结果,而不是原因。
史蒂芬.平克目前是哈佛的心理学教授,是举世闻名的认知科学家暨心理语言学家。 这
本书于1994年首次出版,距今已将近30年,仍然是认知语言学里重要的著作。在书里几乎
探究了语言的所有问题:包括语言的运作、计算、改变、演化、婴儿如何牙牙学语、普遍
语法的存在证据、洋泾滨语言的演变,以及语言蓝图的主宰性等等。
如同平克教授所言,语言是通往心灵的窗户。这本书非常值得推荐给喜欢语言和想要了解
人类思考如何运作的人。目前这本书有两个翻译版本,中国的简体版和台湾的繁体版。繁
体版在2013 年出版,但基于翻译的内容错误百出,即便在后来又推出了新的修订本,但
仍然不佳。所以我会推荐去找中国的简体版来读。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也深深体会到一个坏
的翻译会如何毁掉一本好书。关于台湾版翻议者洪兰本人的问题我就不讨论了。至少在先
前的翻译风波后,自2015年起就不再有书被她翻译了的样子。但是因为市面上还流通着数
十本她翻译的版本,只能提醒大家小心。
《语言本能》这本书主要的论证架构是集中在前面第一章到第三章。不过里面还有很丰富
的内容和对语言本质的讨论,像是从第四章到第六章开始讨论语言是如何运作的,对于文
法、字汇和语音的生成架构有很清楚的说明和解释,很适合喜欢语言学的人去研究了解。
在第七章讨论语用。第八章讨论世界上所有民族的语言的发源,是否有世界语的存在,这
个部分真的很有趣。第九章开始回到婴儿心理实验和演化心理学,提出目前科学上的研究
证据来证明语言是人的本能。最后有此书于2005年再版时的补充。补上了自1994年此书出
版后关于认知语言学的研究发展。
因为篇幅和个人兴趣的关系,这篇读书心得,我将着重在平克教授是如何发展他的论证来
证明语言是种本能。
争论点:语言是文化发明还是生物本能?
“语言是文化的产物”这是个古老的观点。通常持文化创造论的人是社会学家,他们是从
社会的角度来看到语言。他们主张,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一项文化创造,它完美无缺地展
现了人类使用符号的能力,正是这个前所未有的生理现象将人类与其他动物永远地区分开
来。语言与思想不可分割,使用的语言不同,对现实的看法也不同。语言一旦被发明,就
与文化绑在了一起,父母以此教授孩子讲话,孩子也以此来模仿父母。一旦某个民族发明
了语言,它就会以燎原之势传播到其他尚未出现语言的地区。
不过也有人有不同的看法。达尔文是最早将语言认定为一种本能的学者。1871年,在《人
类的由来》(The Descent of Man)一书中,他认为语言能力是“获得一项技艺的本能倾
向”(an instinctive tendency to acquire an art),而这种能力并非专为人类而设,
其他的物种也有这样的表现,比如懂得鸣唱的鸟类。然后自从1940年代计算理论开始发展
,出现认知科学这门学科开始,尤其是1958年语言学家乔姆斯基 (Noam Chomsky) 出版了
一本书《句法结构》(Syntactic Structures) 提出了一种与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结构主义
学派截然不同的理论。且在1959年他发表了一篇文章反对行为主义者所主张的语言是一种
学习行为的观点。他首次揭示出语言系统的精密复杂,并且在现代语言与认知科学的革命
中扮演了最为重要的角色。乔姆斯基对语言机能本质的看法,是基于他对语词和句子结构
的分析。他让大家开始注意到语言的两个基本现象:第一就是人们所讲或所听到的话,几
乎都是全新的语词组合 。第二个基本事实就是小孩很快就发展出这套复杂的语法,他不
需要学校老师正式的教导,而且会对从来没有遇过的新句构提出逻辑一致的解释。乔姆斯
基的论点攻击了20世纪知识份子的基石,所谓的“标准社会科学模式”(Standard
Social Science Model) —— 即人的心灵受到周遭文化环境所塑造而成的。
这就演变成语言本能论的主张:语言并不是文化的产物,语言能力的获得不同于一般的学
习模式(如学习辨认时钟或了解美国联邦政府的运作模式)。相反,语言是人类大脑组织
中的一个独特构件。换句话说,语言的学习是我们大脑中一种特殊的生物机制。语言是孩
子自然发展出的复杂而专门化的技能,不是刻意的教导、或特意的学习而得来的,也不必
知道语言内在的逻辑就能使用它,这在每个个体身上的性质都一样,与一般讯息处理或处
世智慧的能力不同 。
有些认知心理学家认为语言是一种“心理机能”(psychological faculty),是个心智器
官,神经系统,计算的模组 (computational module) 。不过平克使用“本能”(
instinct)这个较少见的名词。因为它说明人之所以知道如何使用语言,就好像蜘蛛知道
如何结网一样:蜘蛛之所以结网,是因为它们所拥有的大脑赋予了它们结网的冲动与能力
。对于服从本能的动物而言,本能的每一次冲动、每一个举动都闪烁著睿智的光芒,它们
似乎都代表着此时此刻唯一正确合理的行为。
平克认为语言就和直立行走一样,是一种不自觉的活动,并非文化的产物 。它是人类为
了适应沟通需要而产生的一种生物特征,而非人类所特有的高贵属性。一旦你接受了语言
本能论的看法,你就不再会认为语言是思想的幕后操纵者。
语言是本能 instinct 的理由:
平克在书里引用了非常多的发展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以及演化心理学上的证据来支持
他的论点 (第4-11章)。在此我整理出几个核心的理由。
1. 复杂语言的普世性
因为观察到世界上各种语言的的复杂性是种普遍现象,所以有人开始怀疑语言其实不是文
化产物、而是人类特殊本能的产物。因为不同社会所创造出来的文化会有不同的精细复杂
度的差异,像是工业化的西方社会已经在使用电脑和家电了,但原始部落还停留在钻木取
火的阶段。但这种差异并没有出现在语言上,所有的语言,不管是高度文明的社会或是远
始部落所使用的语言都一样很复杂。例如语言学家琼.布蕾丝南 (Joan Bresnan) 以坦桑
尼亚山间村落里的奇温久语(Kivunjo:班图语﹝Bantu﹞的一种)的结构,和英语,这种
“在英格兰及它以前的殖民地使用的西方日耳曼语言”进行结构上的比较。她发现在奇温
久语中,有一种对应的构式被称为“涉用格”(applicative),它与英语中的与格有相
似之处,“它们之间就像是象棋与跳棋的关系”。 平克自己也在一些所谓原始部族的语
言中发现了许多类似“与格与涉用格”的精细构造,例如彻罗基族人(北美印第安种族之
一)拥有一套精密的代词系统,能够灵活地表达各种含义。
平克认为我们的社会过分低估了人类的语言能力,我们以为劳工阶层或是受教育不够的中
产阶级所使用的语言是简单粗糙的,但这其实是一种错觉,来自于我们在聊天时太过轻松
自在,所以让使用者根本没有察觉到语言背后的复杂机制。人们对于隐藏在语言下的机制
视而不见,反而斤斤计较语言的外部包装和样式搭配 (the trim packages and color
schemes)。主流方言和地方方言之间的某些细微差别被上升到所谓的“正确语法”
(proper grammar) 的高度,比如“isn’t any”与“ain’t no”、“those books”与
“them books”、“dragged him away”与“drug him away”。但它们其实与语法的精
密程度并无丝毫关系。事实上,把标准英语 (Standard English, SAE) 称为“语言”而
把跟其他变体称为“方言”,也是种误导。这种认为非标准英语的方言在文法上有缺陷的
迷思非常普遍。以美国黑人的英语为例。在1960年时,一些立意良好的教育心理学家宣称
,美国的黑人小孩因为在文化上的被剥夺,使得他们缺乏真正的语言,并且侷限于“非逻
辑的表达方式”(non-logical mode of expressive behavior)。但语言学家表示美国黑
人英语 (Black English Vernacular, BEV) 有属于他们自己的一套规则,所以并不是没
有逻辑的表达。例如,“you ain’t goin’ to no heaven”,是一种“否定一致”的规
则(negative concord:或译“否定协合”、“否定句式”),在许多其他语言都有出现
,例如法文(ne…pas)。
再者,BEV的文法允许使用者随意删除系词 (If you bad.);这并不是随机的偷懒,而是
个系统性的规则,几乎等于 SAE 中的缩写规则(contraction rule),把“He is”缩写
为“He’s”;“you are”缩写为“you’re”;“I am”缩写为“I’m”。 甚至我们比
较一下语言就会知道,BEV 有些地方比标准英语更精确。例如“He be working”指的是
他通常是上班的,或许他是有正职工作;“He working”只是指说话者在说这句话时,他
正在工作。但在SAE 里 “He is working”就无法做这样的区分。
不过对于死硬派的怀疑论者,如哲学家普特南 (Hilary Putnam) 而言,这根本不是证据
。因为他们认为并不是所有普遍存在的现象都是天生的产物。例如可口可乐的存在也很普
遍,我们用手吃饭还不是用脚,这也是普遍现象,但不需要说这是本能。因此就算有普遍
语法存在,也只是反映出人类经验的普遍迫切需要和人类讯息处理的普遍限制。语言可以
是文化的产物,一旦它被发明了,就会从一个有语言的文化里,像野火一样传播到其他尚
未有语言的地区。而这个传播过程的核心,就是人类具有弹性的智慧,及它一般多功能的
学习策略。总括来说,反对者主张不是有普遍性的东西就是天生的。这个普遍性也可能是
透过交流而学习到的。所以,语言的普遍性并不一定会推论出天生的语言本能。
为了回应反对者的这个论点,平克要从儿童的语言发展来提供第二项证据。
2. 从无到有的克里奥语 (Creole)
平克主张一个人在儿童时期就能掌握语言这门复杂精专的技能,不用刻意学习,也无须正
规教导。人们可以自如地运用语言,而不必了解其背后的逻辑和原理,而且每个人的水平
都大致相当,没有质的区别,这显然有别于其他一些常见的信息处理或智能操作的能力。
而语言本能论的论证焦点是:复杂语言之所以是有普世性的,那是因为儿童其实不断地在
创新它,一代接着一代。不是因为他们比较聪明,也不是因为有人教他们,也不是因为那
样对他们有什么用,而只是因为他们不由自主。最好的证明就是去看人们如何从无到有地
创造出一个复杂精密的语言。这个实际的例子就是大西洋的奴隶与南太平洋的契约佣工所
创造出来的语言。这些言语不通的人需要相互交流才能完成工作,但却没有机会去学习彼
此的语言,因此,他们会发展出一种临时用语,即“皮钦语”(Pidgin)(注:台湾繁体
版翻译成“洋泾滨”,但是洋泾滨其实是上海的一条小河流名,原指旧时在该地区的洋行
职员、小贩、人力车夫等混杂上海话的蹩脚英语,后泛指不纯正的英语。不过我认为还是
采用“皮钦语”这个翻译比较恰当)。皮钦语吸收了殖民者或种植园主所用语言中的大量
词语,语序排列变化多端,且缺乏一定的语法规则。有时,皮钦语可以成为一种通用语,
并且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其形式也变得日益复杂,例如现在南太平洋地区所使用的“皮钦
英语”(Pidgin English)。
不过,在许多情况下,只要将一群正开始学习母语的孩子放到皮钦语的环境中,皮钦语也
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转化为一种完整、复杂的语言。语言学家德里克.比克顿(Derek
Bickerton)就证明说在19世纪末的夏威夷甘蔗园里,一些从小就离开父母,由使用皮钦
语的人照顾长大的小孩会很快地发展出有复杂语法和丰富表现力的新语言——夏威夷克里
奥语 (Hawaiian Creole)。克里奥语的确是个真正的语言,它有早期皮钦语所缺乏的固定
词序与文法标记,除了单词的读音以外,其他语言规则的生成都与殖民者的语言无关。比
克顿认为假如克里奥语的文法主要是来自孩子的发明,没有掺杂父母亲复杂语言的影响,
那么它应该是让我们一窥大脑天生的语言机制的好窗口。他说,各种克里奥语都来自许多
不相关语言的混合,它们有着不可思议的相似处,甚或有相同的基本文法。更令人惊讶的
是,就算是学习中规中矩的语言,小孩也常犯一些语法错误,而这些错误居然和克里奥语
的基本语法非常相似。
第二项证据是来自聋哑人的手语研究。1979年尼加拉瓜成立了第一间聋哑学校。在一同玩
耍、一同乘坐校车的过程中,孩子们发明了自己的一套手势系统,这套系统吸收了他们与
家人交流时所使用的各种临时手势。不久,这套手势系统就演变成今天所谓的“尼加拉瓜
早期手语”(Lenguaje de Signos Nicaragüense) 。从根本上说,尼加拉瓜早期手语是
一种皮钦语:每个人的表达方式都不相同,它依靠提示性和细节性的反复陈述来表达意思
,缺乏既定的语法。但是对4岁或者更小的年龄就进入聋哑学校的孩子来说,情形则完全
不同。当他们进入学校时,尼加拉瓜早期手语已充斥整个校园,而他们的手语表达也变得
更为流利、紧凑,动作也越来越程式化,而不再像是哑剧表演。因此给它取了一个不同的
名字:“尼加拉瓜手语”(Idioma de Signos Nicaragüense) 。尼加拉瓜手语有点像克
里奥尔语,当更小的孩子接触到大一点儿的孩子所说的皮钦语时,就会质变出这种语言,
这与比克顿的预测完全一致。
如果我们要将语言的丰富性归功于儿童的大脑,就需要了解一个孩子到底能给他所接触的
语言增添多少语法上的复杂性。所以第三个证据也是来自聋哑人的研究。如果聋哑儿童是
由使用手语的父母抚养长大的,那么他们学习手语的方式就与正常幼儿学习口语的方式基
本相同。不过,一些支持口语教学的教育者有时会故意避免聋哑儿童接触手语,以此强迫
他们学习读唇和说话。可是对这些聋哑儿童来说,在成年以后,他们更愿意与其他聋哑人
一起生活并开始学习手语,以便能正确掌握这种适合他们的交流工具,但往往为时已晚。
对成年的他们来说,手语的学习不亚于一道智力难关,就像那些学习外语的成年人一样。
结果造成这些聋哑人几乎是唯一一类神经正常、但直到成年都未能掌握语言的人。因此,
他们在手语学习上所遭遇的困难是一个完美的例证。它证明了在童年有一个语言学习的关
键期。
证据四:心理语言学家珍妮·辛格尔顿(Jenny Singleton)和艾丽莎·纽波特(Elissa
Newport)研究过一位重度失聪的9岁男孩。这位男孩化名西蒙(Simmon),其父母也是聋
哑人,而且他们直到15岁左右才开始学习手语,因此他们的手语水平很差。 西蒙从小只
接触过父母打出的错误百出的美国手语,而没有见过正确的版本,但令人惊讶的是,他的
美国手语却能青出于蓝。西蒙一定是过滤了父母手语中不合语法的“噪声”,他能够识别
出父母手语中前后不一的词形变化,并将其理解为一种强制性的文法规则。西蒙的手语强
过了他的父母,这是一个再好不过的例子,我们在这个聋哑男孩的身上看到了克里奥尔化
现象的演变轨迹。
3. 从语言习得证明文法有天生的设计
平克认为从这些小孩的例子上我们可以发现儿童的语言天赋,这种创造力也不需要有特殊
的条件才能被激发,每一个小孩都有。因此这可以用来破除所谓“父母教会孩子说话”这
种迷思。许多父母(包括一些具有专业知识的儿童心理学家)认为,母亲在向孩子提供隐
性的“语法课程”。这些课程的内容是一种特殊的言语变体,即“母亲式语型”
(Motherese,法国人称之为Mamanaise) 。它是一系列语气强烈的对话,再加上重复的练
习和简化的语法,比如“看这只狗狗!看到狗狗了吗?这儿有一只狗狗!”。平克说其实
这是没有必要的,不需要采取这种妈妈语,小孩也自然能学会母语。
再者,乔姆斯基借由他对语词和句子结构的分析,形成了两个支持语言本能论的论证。
输入贫乏的论证 (the argument from the poverty of the input)
这是乔姆斯基对语言逻辑所进行的经典论证之一。他论证说,假如语言的逻辑天生就在孩
子的大脑里,那么他们第一次碰到两个助动词的句子时,就应该可以把它转变成语法正确
的问句。 所以乔姆斯基需要考察人们调整语序以形成问句的过程。
例如这句话:A unicorn that is eating a flower is in the garden.
这句子里有两个“is”,应该移哪一个呢?显然不是第一个“is”,因为那样会变成很奇
怪的句子:a unicorn that is eating a flower is in the garden. 变成 is a
unicorn that eating a flower is in the garden?
乔姆斯基说那是来自语言的基本设计,所以不能移动第一个“is”。
后来心理学家克雷恩(Stephen Crain)和中山峰春(Mineharu Nakayama)两人的实验证
实了乔姆斯基的理论。比如说,他们对小朋友说:“问杰巴那个不高兴的男孩是否在看米
老鼠。”(Ask Jabba if the boy who is unhappy is watching Mickey Mouse.) 杰巴会
检视一下图片,回答是或不是,但受测的其实是小朋友而不是杰巴。小朋友们都很开心说
出恰当的问句:Is the boy who is unhapphy watching Michey Mouse?
正如乔姆斯基预测的,没有任何一个小孩会说出不合乎文法的词串,像是“Is the boy
who unhappy is watching Mickey Mouse?”,这种根据简单的直线排列规则才会产生的
问句。
普遍的文法规则 (Universal Grammar) 的存在
乔姆斯基观察到的第二个事实是,无须正规的指导,儿童就能迅速发展出一套复杂精密的
文法,并能准确合理地理解他们从未见过的陌生句式。因此乔姆斯基认为,儿童必然拥有
某种先天机制,它符合世界上所有语言的文法原则,这就是所谓的“普遍文法”。它能够
帮助儿童从父母的言语中悟出句型模式。
此外,文法规则的普遍限制也证明了语言的基本形式不能随便解释为是一种实用性的驱动
结果。因为潜藏于语言之下的种种普遍规则,例如助动词的倒置原则、名词和动词的搭配
原则、主语和宾语的位置原则、短语和从句的关系原则以及格的一致性原则等等,似乎都
在暗示著说话者的大脑中存在一个“共同机制”。而且,世界上的语言在问句的构式上有
著严格、普遍的约定性,但这种约定性在人工系统(例如计算机语言或数学符号)中是不
存在的。
支持心智包含了文法规则蓝图的证据,再次来自婴儿和幼童的研究。以英文里“He walks
”里的一致关系的后缀“-s”为例。要学会“-s]的用法,小孩必须做到以下三点:(1)
注意到动词在某些句子中要加“-s”,而另一些句子则不用;(2)着手搜索句子中导致
这种词形变化的语法条件(而不是把它当成日常生活中的一种小乐趣);(3)直到把所
有毫无关系的因素(例如,句子最后一个词的音节数、介词的宾语是自然之物还是人造之
物、说话者说出这个句子时的口气等)排除,只剩下那些与之相关的语法条件(如时态、
体以及句子主语的数量和人称),搜索工作才能结束。在三岁半以前,百分之九十以上必
须用到一致性后缀“-s”的句子,小孩子都加了,而且几乎不会在不可以加的地方使用它
。这是“文法爆发期”(grammar explosion)的表现。
4.大脑是语言的生物学基础
如果语言是一种本能,那么它就应在大脑中占据一席之地,甚至还可能存在一系列特殊的
基因,以助其顺利地开展工作。如果这部分基因或神经元遭到破坏,人的语言能力就会受
损,但其他方面的智力则不受影响。反过来说,如果语言只是人类智力的一种表现,那么
大脑的损伤和破坏就将导致智力的全面衰退,包括语言在内。因此依据这种说法,一个人
的脑组织受损程度越大,他的语言能力就越低,也就越不会说话。不过到目前为止,人们
其实还未找到语言器官或语法基因。但是我们现在已知的是,有几类神经、遗传上的缺陷
会对人的语言能力产生影响,但却不会危害其他认知能力。
证据一:布罗卡失语症 Broca’s aphasia
当左脑前叶下半部的某个回路受损时,这个人会罹患所谓布罗卡失语症。他在写作和说话
时,他的语言都很不流畅。他大部分的障碍都集中在文法,他省略诸如“-ed”、“-s”
的字尾和语法上的虚词(function words),例如“or”、“be”和“the”。当他朗读
时,他会跳过虚词,但是他可以念发音类似的“bee”和“oar”。他可以念出物件的名称
,也认得这些物件,但是他无法理解必须用到文法分析的句子,例如“The lion was
killed by the tiger, which one is dead?”(狮子被老虎杀了,谁死了?)患者有文
法障碍,但其他能力却丝毫未受损。他机敏、谨慎,而且完全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以及为何
会在那里。只要是和语言关系不大的智力活动,他都一如常人。
证据二:特定型语言障碍 (Specific Language Impairment, SLI)
作为语言基础的回路的受损,不仅限于成年后的损伤。也有一些其他方面都很正常的孩子
却无法如期发展出语言。当他们开始说话时,他们的发音咬字很不清晰,虽然他们的发音
咬字会随着年龄的成长而改进,但是各式各样的语法错误却根深柢固,而且往往随着孩子
进入成年期。最著名的例子来自一个化名K氏的英国家族,语言学家默娜·高普尼克(
Myrna Gopnik)和一些遗传学家对他们进行了研究。这家人的祖母存在语言障碍。她有5
个孩子,都已长大成人,其中除了1个女儿外,其余4人都和他们的母亲一样,存在语言障
碍。此外,这4个人一共生有23个孩子,其中11个小孩出现语言障碍,而另外12个小孩的
语言能力正常。此外,这11个有语言障碍的小孩在家庭、性别、出生顺序等方面是随机分
布的。K家族的状况暗示著有个显性基因控制着一个特征。它显然没有损坏整个智力,因
为这家族大部分罹病的成员在非语文测验的智商上都在正常范围。受损的是他们的语言,
但是他们又和布罗卡失语症不同。他们更像个观光客在外国城市努力想讲当地语言一样。
他们的语句里文法错误层出不穷,例如代名词,以及诸如复数和过去式的后缀。
证据三:语言上的白痴天才
如果是语言部分无恙而其他部分受损,那么你就有个语言完好的智障者,一个具有语言能
力的白痴天才。事实上,许多严重智力损害的人,都有很流畅的语言文法能力,例如精神
分裂症(Schizophrenics)、阿兹海默症(Alzheimer)及一些自闭症的孩子,及一些失
语症的人。例如心理学家曾经研究过一位14岁的女孩,狄妮丝 (Denyse),她患有“喋喋
不休症候群”(chatterbox syndrome)或称为“鸡尾酒会式的谈话”(cocktail party
conversation)、“胡言乱语”(blathering)。她看起来像个很健谈、很有教养的对话者
,但其实是个重度智障的孩子。她不能读也不能写,也不会管钱理财或做任何日常生活上
需要打理的事情。水脑症的孩子偶尔会有像荻妮丝这样,严重智障但是语言能力无损,有
时甚至是过分发展了。至于为什么是这样,目前无人知道原因。另一种例子是“威廉氏症
候群”(Williams syndrome)。这个症候群好像跟第十一对染色体上的缺陷基因有关,它
会造成钙质摄取的不平衡,影响到发展期的大脑、脑壳、内脏。患者是重度智障,智商只
在五十左右,没办理操作一般事务,诸如绑鞋带、自己找到路回家、从橱子中拿东西出来
、区分左和右、把两数相加、画一辆脚踏车,或是压抑他们拥抱陌生人的自然冲动。但是
他们都跟荻妮丝一样,是很流利的谈话者,虽然有些呆板。这些孩子了解复杂句子的意思
,能把不合文法的句子改到合文法。而且他们都有个很迷人的怪癖:非常喜欢用冷门生涩
的语词。
反驳语言决定论 (Linguistic Determinism)
在多数社会里,传统上都认为是语言决定思想。例如在乔治.欧威尔 (George Orwell)
的知名小说 《一九八四》里有段情节就是在2050年时会有新的思想控制工具诞生:新语
(Newspeak),将用来对主角进行彻底的思想改造。它被形容为“世界上唯一会逐年减少词
汇的语言”,新语建基于英语,但大量词汇及文法被简化、取代或取消,例如“好”(
good)是指“喜欢老大哥”(to love Big Brother),而“坏”(bad)则已被“不好”
(ungood)取代,结果,削弱人用不同方式及语句表达意见的能力,无法说出“老大哥是
坏的”(Big Brother is bad),只能说“老大哥是不好的”(Big Brother is ungood
)。
作者平克说这种把思想和语言画上等号的想法,就是所谓的“传统荒谬”(
conventional absurdity):一个违反普通常识的主张,但是每个人却都相信它,因为他
们隐约记得在哪里听说过,而且它似乎蕴藏了许多暗示。但这种“语言决定思维”的观点
之所以被普遍接受,其实是因为大家没有认真地去怀疑过它。尤其是“沙皮尔-吴尔夫假
说” (Sapir-Whorf hypothesis) 让大家以为这种语言决定论是有科学根据的。因此,平
克的语言本能论要成立,得先论证语言先于思想的主张是错的。而且他主张了解为什么“
语言决定论”(linguistic determinism)是错的,有助于我们了解语言实际上是如何运
作。
“沙皮尔-吴尔夫假说”一种语言决定论:主张人的思想受到他所使用的语言所构成的范
畴影响。该理论奠基于两位语言学家:沙皮尔(Edward Sapir)和吴尔夫(Benjamin
Lee Whorf)。它的弱版本是“语言相对论”(Linguistic Relativity):语言的不同引起
说话者在思想上的不同。沙皮尔在研究北美印地安人语言时说,运用不同语言的人对现实
世界也有不同的感受和认知,而这种不同正是源于日常性的遣词造句。例如,英语使用者
需要考虑是否应给动词加上“-ed”,因此他们就必须注意时态,即事件的发生时间与描
述时间的相互关系。而温图语使用者则无须考虑时态的问题,但他们也有一套自己的动词
后缀形式,以区分说话者描述的事实是出于亲眼所见还是道听途说。而吴尔夫其实是一名
研究北美印地安语的业余学者,他主张是我们的大脑用语言把自然从现象界分离出范畴和
种类,组织成概念,并且赋予意义。而这种切分和组织是建立在社群使用的默契上。这样
的同意性是内隐的、不成文的,但是它的规定却有绝对的约束力。如果不遵守,我们就根
本无法说话。
但平克说仔细去检查吴尔夫的证据就会发现它们其实站不注脚。例如心理语言学家列能伯
格(Eric Lenneberg)和布朗(Roger Brown)就指出他的论点中两个不合逻辑的地方:
吴尔夫其实并没有研究过阿帕契人,关于阿帕契人的心理学主张,完全是基于他对于阿帕
契语文法的研究──使得他的论证变成循环论证。第二,吴尔夫的句子是很笨拙的逐字逐
句翻译,刻意使意义变得很奇怪。
在吴尔夫的“万花筒般的印象流”(kaleidoscopic flux of impressions)中,颜色是
最引人注意的。吴尔关于颜色的讨论,是要论証不同的语言里有不同的颜色的字但其实并
没有这样明确的颜色区别存在,只有不同的波长差异。但平克反驳说生理学家可以解释波
长在眼睛留下印象的方式与温度计记录气温的方式不同。因为眼睛里有三种锥细胞,每一
种锥细胞有它自己的色素,而且因为锥细胞跟神经元的连接方式,使得神经元对绿底的红
色块反应最敏锐,黄底蓝色块和白底黑色块反应也很好。所以不管语言的影响力有多大,
对于生理学家而言,如果说语言可以触及视网膜,改写神经节细胞(ganglion cells),
那未免也太荒谬了。此外,事实上,就视觉而言,世界各地的人(包括婴儿,甚至包括猴
子)使用的都是相同的“调色板”,这对人类关于颜色的词语的发展形成了普遍制约。还
有一个心理学家罗希(Eleanor Rosch)在新几内亚高地做的实验显示虽然丹尼人(
Grand Valley Dani)的语言里只有两种颜色,黑和白。但是当他们在学习新颜色的词语
时,对基于红色为基础的颜色词语学得比较快。所以说,是我们看颜色的方式决定我们学
习指称它的名字,而不是反过来。
关于时间的概念,吴尔夫说:“霍比人的语言中没有直接指涉我们所谓‘时间’的语词、
文法形式、结构,或表达方式,也没有东西可以指涉过去、未来、或现在进行或持续。
”根据吴尔夫的看法,“霍比人没有把事件概念化成像点一样的东西,也没有把时间概念
化为像一天那样可以计算的东西。相反的,他们似乎是注重改变和过程本身。霍比人对‘
确切的顺序、日期、日历、年代’没有兴趣。然而,在人类学家马拉基(Ekkehart
Malotki)长期研究霍比人的过程中,他表示霍比人语言是有时态、时间的隐喻、时间的
单位。他们的文法有非常繁复的记录日期方法,包括以地平线为基准的太阳历、准确的庆
典日期顺序、结绳记录日历,凿木记录日历,或以日晷的原理记录时间的方法。没有人知
道吴尔夫怎么得出他那个古怪的结论。
平克提到在关于语言和思想的讨论中觉不可忽略的例子就是“爱斯基摩人词汇大骗局”
(Great Eskimo Vocabulary Hoax)。有都市传言说爱斯基摩人关于雪的词汇有上百个,但
实际上爱斯基摩人对雪的词汇并没有比英文来得多,这和流行的看法正好相反。人类学家
马丁(Laura Martin)追踪这个故事如何像城市传说一样添枝加叶地以讹传讹。根据他的
考察,在 1911年,人类学家法兰兹.鲍亚士 (Franz Boas) 偶然提起爱斯基摩人用四个
不相干的字根来指称雪。吴尔夫就加油添醋说有七个,而且暗示还有更多。因为他的文章
很畅销,许多关于语言的教科书和通俗作品都引用它,其结果就是其他教科书、文章和报
纸的专栏相继地膨胀该数字。
最后,平克论述近三十五年的心理实验研究并没有办法证明什么。大多数的实验都是在验
证吴尔夫假设的各种陈腔滥调的“弱”版本,即语言对记忆或分类概念可能有若干影响。
但严格来说,虽然在这些实验中,语言的确影响了思想的形式,但是那又怎样?它既不能
证明不同的语言会导致截然不同的世界观,也不能证明“无以名之”的东西就一定“无法
想象”,更不能证明我们是依靠“有着绝对约束力”的本族语言来切分自然的。
论证语言不是思想的唯一方式
在反驳完语言决定论后,平克要正面地论证语言和思维不一样,我们是用思维语言
(language of thought) 在进行思考的。他首先提出两个事实:很多的实验突破语词障碍
,发掘出多种非语言的思维方式。像是智力正常的失语症患者,缺乏语言能力的聋哑儿童
,和偶然发现失聪的成人,他们完全不懂任何形式的语言,没有手语、不会书写、不会读
唇,不会说话,但是一旦教会他们手语后可以发现他们有很强的抽象思考能力。第二个事
实是有关思维机制的科学理论已经能相当精确地阐明这个问题。
非语言的思考方式
科学家找到了其他一些“无语”生命进行实验研究,旨在揭示他们如何思考空间、时间、
物体、数目、比例、因果和范畴等抽象问题。对此,他提出三个关于婴儿、猴子和成人的
心理实验来佐证。
第一个是婴儿,他们没办法用语词思考,因为他们一个语词都还没学会。不过发展心理学
家韦恩(Karen Wynn)透过观察婴儿的反应,认为婴儿一定是一直记得屏风后面有几只米
老鼠,随着娃娃的增加或减少,而更新屏风后的娃娃数目,假如数目不知怎的和他们预期
的不符,他们会一直瞪着场景,好像在寻找某个解释。证明了五个月大的婴儿可以做简单
的心算。
第二个例子是猴子。在肯尼亚的一次典型的互动中,他们观察到一只尖叫的小猴子把另一只
小猴子摔到地上。二十分钟后,受害者的姐姐走到行凶者的姐姐身旁,毫无预警地在牠尾
巴上咬一口。复仇者要准确地指认报复的目标,必须解开以下的推理问题:A(受害者)
之于B(我)等于C(欺负者)之于X,X的正确关系是牠的“姐妹”。为了确认猴子是否真
的知道牠们之间的亲属关系,心理学家又做了很多实验来确认。实验证明,草原猴不但能
根据叫声识别出幼猴的身份,而且还知道它的母亲是谁。除了草原猴外,长尾猕猴也展现
出了类似的能力。
第三个例子是某些艺术家和科学家,他们表示只有摆脱语言的束缚才能进行更好的思考。
他们都强调,当灵感爆发时,他们的思维不再依靠语言,而是表现为一幅幅“心象”(
mental image)。再者,许多其他实验也都证实,视觉思考使用的不是语言,而是心智图
像系统,加上旋转、扫描、图像放大、平移、取代以及填补轮廓图案的种种操作功能。物
理学家更是信誓旦旦地说,他们的思考是几何的而不是语言的。例如爱因斯坦(Albert
Einstein),他想像他自己骑在光束上,回头去看一座时钟,或是站在一个垂直落下的电
梯里丢一个钱币,因而得出他的许多洞见。
思维语言假说 Language of Thought Hypothesis
如果仔细考察我们的思想、思维 (thought) ,我们会发现我们脑海中的每一个想法其实
都包含了大量的讯息,但是当我们要向他人述说我们的想法时,为了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
传递,说话者只能将其中一部分的讯息转换成语言表达出来,至于没表达出来的部分,就
得靠听者自行“脑补”。不过在脑内,就没有这个问题,因为大脑各区是由密集的神经网
路连结,以极快的速度在传递讯息。就思维而言,不需要任何的想像脑补,因为内在表征
就是想像 (the internal representations are the imagnation)。简单来说,就是不管
是哪一种语言的使用者,其实在他们的脑里其实关心、思考的东西是一样的,只是在陈述
的时候都只能撷取事态的部分资讯来传达。那么,我们看到的各个语言的差异只能说是表
达方式的不同,并不能证明这些不同语言的使用者有不同的思维方式。
据此现象,平克推出一个结论:我们其实并不是依靠英语、汉语或阿帕契语这种语言在思
考,而是一种思维语言 (langugage of thought)。这种思维语言或许跟世上所有语言都
有相似之处:也是用符号来表示概念,并通过符号之间的排列结构来对应“谁对谁做了什
么”这样的意思。思维语言必定比一般语言来的丰富,例如思维语言里可以有好几个不同
的概念符号来对应到一个英文语词,例如“stool”和“stud”。也有额外的装备
(extra paraphernalia) 来区分某些概念之间的逻辑差别,或将指涉相同的符号连系起来
。但另一方面思维语言又比一般口说语言简单,它不需要冠词,也不一定需要语音或语序
。但是,如果要实现正确推理的功能,这些思维语言就必然要极其相似,并且这种相似度
显然超过其各自对应的自然语言。因此很有可能这些思维语言其实是同一种语言,即一种
普遍的心语 ( a universal mentalese) 。那么,我们可以说掌握一门语言 (包含母语
) 其实就是懂得如何将心语翻译成一串串文字,或者将一串串文字翻译为心语。有些人
虽然不懂得任何语言,但同样拥有心语。而且推测起来,婴儿和许多动物也应拥有心语,
只不过形式上更为简单一些。
我想要补充平克在这里所提到的思维语言或是心语假说 (LOTH) ,其实最早是由美国哲学
家杰瑞.福多 (Jerry Alan Fodor, 1935-2017) 所提出。在心灵哲学与认知科学领域,
他主张为“心灵具有模块性” (modularity of mind) 和思想具有语言结构。所谓心灵具
有模块性 是指至少有一部分的心智可能是由先天的神经结构或心智模块组成的。这样的
结构或模组有着独特、既定且演化成熟的功能。心灵模块性的一个例子是“绑定”(
binding)。当人们感知一个物体时,他们不仅取得了物体的特征,还取得了可同步或独
立运作、形成一个整体的整合特征。例如受试者可能会体验到一个滚动的红球,而不会只
是看到“红色”、“圆形”、“塑胶”和“正在行进中”。如果心灵感知一件事物需要多
个认知过程,那么心灵算是模块化的。
思维语言理论 则认为思维的本质有着类似“语言”或是“组合”的结构(有时也称之为
心理语言,mentalese)。根据这个观点,简单概念会系统地结合以构建思想(类似于语
言中的语法规则)。该理论最基本的主张就是思维和语言一样,也具有语法。这个理论用
来描述心灵哲学观点中的“心理表征”(mental representation) 概念:认知和认知过程
其实是一个由语言或语义结构‘标记’的表征系统,并透过组合语法来操作。在心语中使
用的语言符记(token)描述了由逻辑规则操作的基本概念,而这些逻辑规则建立了因果
关系以允许复杂的思想。此外,语法和语义对这种心理表征系统的属性具有因果影响。
在当代哲学领域中,尤其心灵哲学和本体论,心智表征是解释和描述想法和概念的本质的
主要途径之一。也是认知心理学、神经科学以及认知科学等领域中被研究和解释的对象。
如果你对这些科学领域、人工智能 AI、深度学习等有兴趣,不可避免地,你一定需要理
解先心理表征这个概念。追根溯源地说,这些科学领域的出现,其实都是为了回应哲学家
们对心理表征的本质是什么的讨论才渐渐发展出来的。在平克的下一本书《心智探奇》里
我们再来继续了解什么是心理表征。
读后心得
《语言本能》这本书真的很有趣。除了欣赏平克教授清晰的论证方法和幽默的笔触,还补
充不少关于语言发展的故事,尤其是在追踪是否有世界语这一部分,一边读的过程中,一
边对照自己学过的语言:中文、台语、英语、日语和法语,比较这些语言的差异性和背后
的民族文化。尤其是目前我自己也有一个五岁的小孩,观察我儿子从开始学讲话到现在,
在中文、英文和法文三者交互学习的过程,更体验到平克教授说的语言是种本能,小孩的
创造力那种童言童语,好笑又惊奇的表现。
虽然《语言本能》出版后受到很热烈的回响,但反对的声音也是不少。像是2014年由英国
教授 Vyvyan Evans 写的 The Language Myth: Why language is not an instinct 就是
针对这本书的反驳。不过我查了一下书评,大部分批评家认为这本书是针对乔姆斯基的理
论在攻击,并没有打到平克的主要论证,尤其是来自演化心理学和认知科学的研究证据。
推荐有兴趣的人可以去找来看看,不过目前此书没有中文版。
平克教授目前出了好几本关于心智的好书:《心智探奇》(1997)、《白板》(2002)、《思
想的本质》(2007)、《理性》(2021) 每一本都很值得推荐,一读再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