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经过:
B车(我方)于慢车道直行途中发现A车从路边起步骑出来,我方有煞车但来不及即撞上,
我方脚挫擦伤,对方无伤,两车无损毁,
事发后对方不希望我报案,要我去附近诊所简单包扎就好,
并表示他骑出来有看没车才骑的,是我骑太快,
看我要报案的时候很凶,说到时一定是我问题,他不会和解的,
并反复问说要不要取消报案,我苦笑跟他说,不好意思我还是要报案。
后来警方来做笔录时问我大概时速多少,我不确定实际车速,
但体感约45~50上下所以说了出来,最后初判表出来,我只能Orz
保险:
我方强制险,对方未知,车祸当天我有打电话给我投保的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说不管肇事责任,我都可以去向对方保险公司申请强制险的理赔。
后续:
事发当天我有去急诊并持续回诊,半个月后因伤口持续发炎肿胀、皮下血肿,
恢复不如预期变成蜂窝性组织炎,
住院+开刀住了2个礼拜多,目前出院但刚开完刀行动不便,
诊断书上写宜再休养2个礼拜,后续还要再回诊看伤口复原状况。
到目前为止医疗费+医材费、跟公司请病假的费用各占一半总计约3万多块。
网络上看路边起步例子,产物保险同业肇事责任归属为七三分(对方七 我三)
目前车祸过后双方无联系,对方当时态度让我觉得可能很难从他那边得到回应,
我希望能得到该有的赔偿。
请问我后续该怎么处理比较好,
是不是该先申请车祸鉴定确认主因次因,
然后等伤好差不多申请强制险理赔跟调解,
或是直接找当时的员警申请提出过失伤害?
附上相关资料:
行车纪录器画面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rpL1zJ12-A
事故现场图
https://i.imgur.com/eC8JLO6.png
初判表
https://i.imgur.com/eX7Hgnz.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