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立专法真的是歧视吗?

楼主: sobiNOva (星星彻夜未眠)   2016-11-29 12:28:48
现在就几条路
1.先立同性伴侣法等民意接受后修民法(或立同婚专法)
这十几个已立法的国家都走过的路...绝对是可行的
不过我觉得啦,只让同性有同居能力实在是对异性恋太不公道了
如果要设伴侣法应该也是修到民法里面就好
毕竟现在蛮多国家是同居意愿>结婚意愿的
又不像以前只有男生可以赚钱。
女的也可以独力扶养小孩了~
2.先立同性婚姻法再修(或不修)民法
既然都是婚姻 根本就和民法婚姻那边相似度太高
继承也是通通用民法的...
说真的没必要,要这样立法我觉得浪费力气
3.直接修民法
一步到位,省时省力,需承受保守派的压力。
作者: cpblgu (《超绝望级的cpblgu!》)   2016-11-29 12:29:00
4 加强医疗体系 完全治疗有性向障碍者 帮助他们走出一时的徬徨
楼主: sobiNOva (星星彻夜未眠)   2016-11-29 12:30:00
一楼你这样当心被桶ㄟ^^"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6-11-29 12:34:00
1F http://youtu.be/TyBN7Nw-dUw娘娘腔男孩实验性治疗CNN那研究者一直宣称的成功矫治案例,后来上吊自杀
作者: kanna ( ̄︶ ̄)   2016-11-29 12:49:00
本来就应该有结婚法和伴侣法,同性异性同时适用,不然只有结婚选项,实在有点狠如果只让同性有伴侣选项,只让异性结婚,......我觉得很蠢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6-11-29 13:02:00
研究者矫正了行为 但没办法矫正天性两相冲突之下真的很痛苦 悲剧矫正好像用错地方 换成改变好了
作者: x19x (心轮)   2016-11-29 13:06:00
我也想要伴侣法,不想要只有婚姻枷锁的选项
作者: ptckimo (ptckimo)   2016-11-29 15:54:00
1楼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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