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不废死有更深层的思辨,最少要进化到哲学的领域。
单纯从法律的观点来看废不废死根本缘木求鱼。
以法官的立场,他不愿意背负道德,自然会倾向
宁可错放一百,不可滥杀一人。
此时,他考虑的是自己的状况,不会去考虑错放一百
后续又造成无辜伤亡五十的情况。
这个议题,法律人想的东西都太狭隘太浅薄了。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4-05-25 18:47:00推 废死真的不是法律问题而已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4-05-25 18:48:00唸过法律才了解法律能够解决的事太少了
作者:
SamMark (里维士官长)
2014-05-25 19:06:00所以美日才会有陪审团制度 让各行各业的人提出建议
作者:
SamMark (里维士官长)
2014-05-25 19:07:00不过陪审团制度在台湾是不可能施行的
作者:
SamMark (里维士官长)
2014-05-25 19:08:00东立有代理一套漫画叫"女法官" 总共5本 里面也有谈到死刑
作者:
SamMark (里维士官长)
2014-05-25 19:09:00还蛮有教育意义的 可以推荐一下 不过大多着重在陪审团身上
作者:
SamMark (里维士官长)
2014-05-25 19:13:00而且最后一个TOPIC刚好就跟这次事件很类似 随机杀人案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4-05-25 19:55:00完全不同意陪审团制度
作者:
SamMark (里维士官长)
2014-05-25 20:05:00陪审团有好有坏 美国也发生过问题 但我只能说台湾不适合
作者:
Anda (加油)
2014-05-25 20:10:00请问为什么台湾不适合陪审团制度呢
作者:
eiriyuki (pocky)
2014-05-25 20:22:00陪审团可以被操控的因素太多了 包含性别 职业等等
作者:
eiriyuki (pocky)
2014-05-25 20:24:00在法治教育还没成熟以及媒体品质还有待提升的台湾 目前不适合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4-05-25 22:30:00
不要说是法官了 我也不愿意错杀一人 愿意错杀的想法真不可思议
作者:
a114261 (麦麦)
2014-05-26 14:22:00错杀死人的法官也许职业上没有错,可是心里却要背负一辈子的内疚
作者:
a114261 (麦麦)
2014-05-26 14:23:00因为不能放过坏人,宁可错杀好人,这就是你的正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