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闻] 捷运凶案 陈为廷废死主张不变

楼主: pinkkate (笑笑猫~)   2014-05-25 16:40:04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JWQRsly ]
作者: sinars (测试)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新闻] 捷运凶案 陈为廷废死主张不变
时间: Sun May 25 16:16:50 2014
干 老子真的被这些废死团体的论点给气到了!!
废不废死明明就有更深刻的讨论和理论基础,
但目前我看到的废死团体总是拿着一堆似是而非的论点,企图说服我们应该废除死刑
我X你大爷的,你自己来看看这些论点有多么荒谬:
一、死刑并不能吓阻犯罪:
这种人纯粹就是没唸书的,把许多在这领域做研究的人当白痴了?
我就直接拿研究打你们这些人的脸:
Cloninger (1977) 'Deterrence and the Death Penalty: A Cross-Sectional
Analysis'
Dezhbakhsh and Rubin (2003) 'Does Capital Punishment Have a Deterrent Effect?
New Evidence from Postmoratorium Panel Data'
Ehrlich (1975) 'The Deterrent Effect of Capital Punishment: A Question of
Life and Death'
Ehrlich (1977) 'Capital Punishment and Deterrence: Some Further Thoughts and
Additional Evidence'
Ehrlich and Gibbons (1977) 'On the Measurement of the Deterrent Effect of
Capital Punishment and the Theory of Deterrence'
Shepherd (2003) 'The Deterrent Effect of Capital Punishment: Evidence from a
"Judical Experiment"'
Yunker (1976) 'Is the Death Penalty a Deterrent to Homicide?Some Time Series
Evidence'
要不要我直接撷取结论给你看?
 'Our results indicate that capital punishment has a deterrent effect, and
the moratorium and executions deter murders in distinct ways.'(Shepherd, 2003)
'Our results suggest that the legal change allowing executions beginning in
1977 has been associated with significant reductions in homicide.'
(Dezhbakhsh and Rubin, 2003)
这些说死刑有吓阻力的学者是怎样?精神错乱吗?
你要放死刑没有吓阻力的厥词当然可以,你的证据在哪里?你说啊?!
居然还有人傻到说,有今日郑捷的例子,不就是死刑没有吓阻力的最好证据?
妈蛋,真是傻到有剩。那些因为死刑而没有犯罪的人,你要怎么辨认出来?
下次遇到这种人,跟他讲这句话让他回去好好反省自己的论点:
“我就是因为有死刑才没有把你掐死的。”
我也许可以找到第二个因为死刑而不敢犯法的人,
但你要怎么找到第二个郑捷?我就问你你要怎么找到?
二、死刑只是一种以眼还眼、以暴制暴的报仇方式。
谁跟你以眼还眼、以暴制暴了?你脑补的吗?
我每次看到有罪犯被判处死刑的时候,我心里也都是很庄严肃穆的好吗?
那些罪犯要做到多么伤天害理的情事,才会让法官判处死刑?
他是做了什么天理不容的事,才会让他丧失最宝贵的生命?
看着他们走向死刑,老子我从来就没有复仇的感觉,
我从来只觉得,他们为他们的所做所为付出了他的责任,给了社会一个交代。
你说台湾的社会动不动就判人死刑有失人道,你不去讨论如何提高判处死刑的门槛,
反而说要废除死刑。这种人我怎么跟他交流?
三、凡有死刑、必有误判、必会枉杀无辜。
第一种人要是只是没读书,这种人就是逻辑有问题。
妈的,误判跟枉杀无辜干死刑屁事?
这些人最喜欢拿江国庆、卢正案来为这个论点背书,说这些案子都是因为被遭到刑求逼供
才被判处死刑,我们应该要废除死刑以避免此类情事。
我操!我说大哥,你都已经知道那是因为遭到刑求逼供才造成的冤案,
你不去检讨为什么会有刑求逼供的现象和有所瑕疵的司法制度,反而来检讨死刑存废!?
这什么逻辑?
是不是废除了死刑,我们就可以高枕无忧的不去讨论造成这些刑求逼供的原因,
反正人犯也不会死?
我完全认同我们对于死刑的把关应该更加严谨,唯有那些罪证确凿、危害社会安宁甚钜
的罪犯,才应判处死刑,以降低冤案的可能性。
但有冤案的可能性不因此代表我们应废除死刑。
为了避免误杀而废除死刑,根本是治标不治本,您别逗我了。
四、死刑并不能解决问题。
大哥,你有事吗?所有刑罚从来就不是解决问题好吗?
酒驾罚则解决了酒驾问题吗?有强暴强奸的罚则解决了性犯罪问题吗?
那你怎么能期待死刑能解决问题?
拜托,死刑并不是用来解决问题的好吗?
除了我第一点讲的,死刑除了有(潜在的)吓阻力,它还有维系社会正义的功能。
倘若台湾人民觉得透过死刑,他能因此而感到正义感,能觉得正义被伸张,
那么死刑就有存在的价值。
死刑从来就不只是只有预防的功能,它还有稳定人们所需的正义感,维系社会的功能。
唯有当台湾人民不觉得判处死刑能够伸张正义,觉得判处犯人死刑并不能代表正义,
此时才能讨论死刑是否有此功能,而决定是否存废。
五、没有人有权力剥夺另外一个人的生命。
这是我觉得废死团体唯一能说服人的论点了。
但是当有人站在这个道德制高点,企图说服你废死的时候,你就问他:
“那你反对堕胎吗?”
生命不是神圣的吗?是谁又准许人们去堕胎的?这不是剥夺生命吗?
“优生学呢?你也反对优生学吗?”
只因为胎儿有遗传疾病或是其他先天的缺陷,不允许他降生在这个世界上,
这不也剥夺了另外一个人的生命吗?父母凭什么做这种抉择?
如果他们赞同堕胎和优生学。
他们就完全没有资格站在“没有人有权力剥夺另外一个人的生命”的道德立论上。
还有其他的像是:战争呢?
既然没有人有权利剥夺其他人的生命,是谁又有权利派人去打仗?
最后,有死刑不代表我们就一定得判死刑。
我希望我们永远不会动用到死刑,但这不见得我们就因此要废除死刑。
死刑作为最终的手段,反而是确立了生命的神圣性,和犯人所犯下情事之罪恶深大。
这跟有没有终身监禁和其他替代方案无关,
死刑旨在凸显出犯人所犯下的罪行是完全无法弥补的,是伤害社会、伤害世界甚钜的。
当阿道夫‧艾希曼因为在二战时屠杀数以万计的犹太人,
他所犯下的战争罪、反人类罪,以色列当局不也判处他绞刑?
有趣的是,在这场大审当年,国际特赦组织便已经成立了,它怎么不在这场审判中
冲出来说:生命是神圣的,没有人有权利剥夺另外一个人的权力?
而倘若在遥远的将来(我希望永远不会有),有另外一场纽伦堡大审,
当那些犯下战争罪、反和平密谋罪、反人道罪、犹太人大屠杀的负责人被判处死刑时,
你们这些废死团体的人,还会不会在法官、陪审团、旁听者、还有世界的注目下,
施舍你们的慈悲,毫不退缩的说:“没有人有权力剥夺另外一个人的生命!”?
作者: galilei503 (鼓山小早川濑那,参上!)   2014-05-25 16:17:00
我挺陈为廷 但是我真的反对废死
作者: galilei503 (鼓山小早川濑那,参上!)   2014-05-25 16:18:00
该死的还是死一死好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4-05-25 16:18:00
推 就是搞不懂台湾的废死为什么不拿更站得住脚的立论出来
作者: koreapig5566 (大声陈平伟)   2014-05-25 16:18:00
帆神才是真理
作者: fhuocrkt (等待)   2014-05-25 16:19:00
给推!
作者: yschen (什么时候才能完成梦想呢)   2014-05-25 16:19:00
好文,只好给推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4-05-25 16:19:00
想 废死的看到支持死刑的就认为是不可理喻的 真的无言
作者: drigo   2014-05-25 16:19:00
废死的思维就跟陷入直销的人一样, 不用跟他们认真了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谁阿)   2014-05-25 16:19:00
优文。解决啥狗屁问题
作者: panex0845 (胖克思)   2014-05-25 16:20:00
作者: johnny (johnny)   2014-05-25 16:20:00
NICE
作者: kgh (恩~~~)   2014-05-25 16:20:00
人本来就各方面的思想都不同 谁说支持一件事就无条件支持全部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谁阿)   2014-05-25 16:22:00
他们已经有大绝招了,你们不废死的很傲慢
作者: joinlin (joinlin)   2014-05-25 16:22:00
废死的不是不食人间烟火 就是眼不见为净这两种类型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5 16:22:00
我喜欢你的最后,铿锵有力
作者: DuoMax (东东一出谁与丹丹)   2014-05-25 16:23:00
改善司法制度根本是作梦 前面有很多讨论 你真的有念书吗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谁阿)   2014-05-25 16:23:00
开地图砲。像发文者这种傲慢在哪
作者: alvar (( ′-`)y-~)   2014-05-25 16:23:00
我觉得先推翻KMT政府这些讨论才有价值
作者: kgh (恩~~~)   2014-05-25 16:24:00
改善司法制度真的很难 理论上冤案不可能完全不再有的不过这几年来要被判死刑的困难度极高...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5 16:25:00
至少只判郑捷的这种死刑,就没有冤案问题,根本没有多难
作者: kissung (天堂鸦)   2014-05-25 16:25:00
反冤死不等于反废死~~“因噎废食”X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as80110680   2014-05-25 16:25:00
推个,但跟废死的讲这么多,他们还听不进去
作者: Frankaze (To be excellent!)   2014-05-25 16:26:00
推`
作者: a1052026 (永恒孤寂)   2014-05-25 16:26:00
好文给推 可惜废死的会来嘘你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4-05-25 16:27:00
有死刑就有冤案 你们只是拿冤死的人去陪葬郑捷 恶心!!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谁阿)   2014-05-25 16:27:00
废死目前也是做梦,梦不做漂亮一点吗?
作者: a1052026 (永恒孤寂)   2014-05-25 16:28:00
有死刑就有冤案?你怎么不说有人就有冤案所以人都该死
作者: Martie (马提)   2014-05-25 16:28:00
改善司法制度是做梦所以司法制度不用改善,兜几?
作者: a1052026 (永恒孤寂)   2014-05-25 16:29:00
有车子就有车祸 也不见某人去反对车子上路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4-05-25 16:29:00
a大在自己的文章被电爆 跑来这边推文 有事吗XDDDD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5 16:30:00
有死刑就有冤案,废死最不能沟通的就是已经把这当成绝对命题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4-05-25 16:30:00
这本来就是绝对命题!!!
作者: a1052026 (永恒孤寂)   2014-05-25 16:30:00
还电爆咧 自己类比逻辑有问题然后某些问题避而不谈都不讲
作者: QloveQhateQ   2014-05-25 16:30:00
好文~给推!! 没事被抓去关也是冤案阿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4-05-25 16:31:00
你是说你相信死刑犯说的话这种逻辑吗XDDDDDDDDDD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5 16:31:00
反正不管讲什么都能跳针有冤案,再怪人不能沟通
作者: wcptt (龙魂)   2014-05-25 16:31:00
作者: a1052026 (永恒孤寂)   2014-05-25 16:31:00
废死的都认为冤死比较严重 然后冤狱被关几十年的有平反就
作者: a1052026 (永恒孤寂)   2014-05-25 16:32:00
无视那些失去的时光
作者: QloveQhateQ   2014-05-25 16:32:00
废死OK阿,那可以改鞭刑吗?遏止犯罪效果应该更佳吧
作者: QNI (懶懶在歡笑聲度過 XDDD)   2014-05-25 16:33:00
上次苗博雅那篇文章感觉上没有这么偏激耶~~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5 16:33:00
推文已经示范了完全不能沟通的废死者的水准,只能XD掩饰理亏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4-05-25 16:33:00
他们会说反正还活着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4-05-25 16:34:00
但转头又说终身监禁更痛苦
作者: QloveQhateQ   2014-05-25 16:34:00
死刑犯剥夺别人生存权的时候 就该想到自己也可能如此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4-05-25 16:34:00
不然你说说死刑有可能没冤案吗 这么多恐龙法官在审 笑死人
作者: steed (......)   2014-05-25 16:34:00
我支持用无期徒刑+无限鞭刑来代替死刑
作者: QNI (懶懶在歡笑聲度過 XDDD)   2014-05-25 16:35:00
我支持死刑改生不如死的刑罚 XDDD
作者: QloveQhateQ   2014-05-25 16:35:00
支持用无期徒刑+无限鞭刑来代替死刑~+1
作者: a1052026 (永恒孤寂)   2014-05-25 16:35:00
反正有活着就好 有死人比较严重 对了!万一坐冤狱坐到一半
作者: ken3616001 (Ken)   2014-05-25 16:35:00
推,废死永远不会回应这些
作者: steed (......)   2014-05-25 16:35:00
每个月十鞭~反正这样也不会造成无法回复的伤害~XDDDDDDDDDDD
作者: nicktop2001 (白咖啡)   2014-05-25 16:35:00
说的很对。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5 16:35:00
板上恐龙法官是指轻判,是不是搞错什么了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4-05-25 16:36:00
他们会说是极少数的少数,先救多数死刑犯先今天我就玩过一次了,回的内容千篇一律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5 16:36:00
当然有可能,只挑罪证确凿的判,历史错误不是自然法则
作者: a1052026 (永恒孤寂)   2014-05-25 16:36:00
废死的都只会说冤死 然后冤狱坐到死的都避而不谈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4-05-25 16:37:00
恐龙法官是指表示不公平审判的法官 这也不懂?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14-05-25 16:37:00
不认同第三点. 死刑跟误判的关连在于, 死刑有不可恢复性
作者: rainys   2014-05-25 16:38:00
放心这些人只是在消费郑杰 以证明自已的虚伪的纯洁
作者: wju1230   2014-05-25 16:39:00
第3点废死也表示要改善司法 所以要说服的关键不是应改善
作者: fanny2   2014-05-25 16:44:00
我真的反对废死
作者: fanny2   2014-05-25 16:46:00
浪费人民税金去养这群犯人 不然来个无期鞭刑+人体实验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5-25 16:51:00
废死团体哪管那么多 他们只要能满足他们的小确幸就好
作者: jujuice (jujuice)   2014-05-25 17:15:00
死刑是为了保护活着的人 不是为了让想出气的人出气
作者: stacyshu (舒)   2014-05-25 17:17:00
其实我以前也支持废除死刑 因为我无法接受国家机器杀死一个人 可是慢慢的经过一些事情 我发现死刑还是有其必要的因为有些事情只能用重典才有其效果
作者: boubou0906 (可乐瓶是红的)   2014-05-25 17:32:00
不处死 每天吃喷 鞭数十 关狗笼 比死还可怕
作者: boubou0906 (可乐瓶是红的)   2014-05-25 17:33:00
我们的死刑太人道了 怎可以让郑捷这么舒服 他就是不敢自杀阿~很想死 不如让他活得难过
作者: DSforever (one)   2014-05-25 17:49:00
像郑捷这种明确杀人不会有冤狱情况的应该要判死刑
作者: DSforever (one)   2014-05-25 17:50:00
因为他明显不可能被教化,万一有机会假释,那真的很可怕
作者: DSforever (one)   2014-05-25 17:52:00
但如果只是靠某些証据就被判定为凶手的,的确不该判死刑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4-05-25 18:06:00
好文 该M
作者: vyv726 (喵猪喵喵喵)   2014-05-25 18:15:00
反废死!支持废死的,根本就不曾站在死者已经无法为自己发声的立场去看待,他的生命被剥夺了的事实!根本没有同理心
作者: CHANGREGI   2014-05-25 18:17:00
有道理
作者: aeee49 (叶同学)   2014-05-25 18:23:00
你只看到一方的学者资料so what
作者: aeee49 (叶同学)   2014-05-25 18:34:00
↑嘘第一段 要攻就把废死的国际学者言论一起引用比较
作者: aeee49 (叶同学)   2014-05-25 18:37:00
我以前也相信司法改革,但看到杜氏兄弟案例后,
作者: aeee49 (叶同学)   2014-05-25 18:38:00
只相信司法越来越不公正,尤其两岸司法互助协议后
作者: aeee49 (叶同学)   2014-05-25 18:40:00
人证物证不齐全的情况下,都可判死刑,而台湾司法只变成执法工具
作者: Gratulor (与光同行)   2014-05-25 18:44:00
朋友说民进党党纲支持废死我还以为开玩笑…结果是真的。(三)26,既然如此他会表态支持废死不意外。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5-25 19:03:00
DPP党纲支持废死没错 他们的候选人立场也是偏向废死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5-25 19:04:00
不过基于选举考量 他们应该这几年不会以废死作为主要政策吧
作者: HighSunday (煞气熊宝)   2014-05-25 19:33:00
宁可错放百人,也不可错杀一人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4-05-25 20:28:00
可惜废死论者只会用那几招跳针
作者: anshley (想念却不想见的人)   2014-05-25 20:50:00
aeee49,废死的国际学者言论就麻烦你贴出来了,因为我想要人肉这些所谓国际学者的背景资料再来看他们的言论
作者: anshley (想念却不想见的人)   2014-05-25 20:51:00
不要说这几年,这几十年都不可能废死的
作者: staybehind (stay)   2014-05-25 21:02:00
什么…我觉得第五点是最不能说服我的…
作者: bbbobobbobo (口毕口皮)   2014-05-25 23:14:00
原po好歹有贴出相关研究的文章 请嘘的人也贴一下吧
作者: bean330   2014-05-26 03:34:00
可以冷静表达吗..... 太激动的言词只会挑起情绪
作者: yingrain (丽莎)   2014-05-26 23:13:00
又不是只有逼供会有误判 人又不是神
楼主: pinkkate (笑笑猫~)   2014-05-27 07:45:00
对于某些跳针嘘文 我只能回 喔 引经据典回一篇对你们很难我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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