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汉时代,当兵被视为劳役的一种;每年时间一到,良家子要自备干粮路费,往集合地
点报到,大家一起前往目的地;15岁开始被列入劳役名单,直到65岁才能免除。
劳役有很多种,比如在地方协助亭长缉盗,比如去盖城墙,比如去修驰道;最苦的,就是
被派去当更卒,没事时守卫地方,有战事时打仗。最惨的是,是否当更卒,往往是随机的
,
有人可能是一辈子都没当过,有的人可能是一辈子当过好多次;汉朝比秦朝人道一点的地
方在于,只要你服过一次兵役,就会被记录起来,这辈子就不用再当。
所以过去央视播的大秦军团,只是中国人的YY,其实秦军并不是网民口中的纠纠老秦,而
是一群不愿役者,打仗靠1、2、3级的公士、上造、簪嫋、不更,从“睡虎地秦简”里的
主角黑夫和惊写信向家里急者要钱要布的情况来看,大秦对于他的士兵,待遇并不好;没
军饷不说,连衣服都缺。
唐朝采用府兵制,被编入折冲府的人,20岁就要被编入军籍,直到60岁才能除名,兵卒的
粮食、武器都要自备,平时放在折冲府的仓库内,需要出征时才把装备与粮食领出(连饭
钱都要凹兵?)然后府兵也分369等,会骑马射箭的府兵被编为越骑,次等的才是射箭当矛
兵。
但我看唐人也不是很爱当府兵,逃离折冲府的人很多,后来府兵空有名额却征不到人,
先天二年诰曰:“往者分建府卫,计户充兵,裁足周事,二十一入募,六十一出军,多
惮劳以规避匿。”玄宗想缩短服役年限,改为25入役、50除役,降低人民不愿役的机率,
但此想法最后没有执行,府兵制还是完蛋了,最后只能募兵。
宋朝把兵脸上刺字,整个社会对这样羞辱士兵的行为却不以为意,朝庭反而还觉得方便
管理而沾沾自喜。
明朝的军户制很快也败坏了,空有名额而没有人,很多将领把军户当作奴隶,有人嫁女儿
时把军户子弟充做家仆一起嫁过去,自于侵吞军户田产,那更是家常便饭;因为军户制不
行了,明朝中后期表面是军户制,实际上是募兵制;
我认为明朝社会也瞧不起当兵的,文人在言语间也是多有讽刺;计六奇《明季北略》形容
明末是“贼来如梳,兵来如篦”,表面上说的是军纪败坏,其潜台词更觉得兵还不如匪有
道义吧;至少拿到钱匪就会走,官军还会没事时来个杀良冒功。明末有个职业叫修尸匠,
他们的ㄧ项业务是把女尸假扮承男尸,好让士兵能拿头去领赏。
相比于欧洲社会,希腊时代的城邦民觉得当公民兵是义务,更是种权利;中世纪欧洲早期
的军制,家产到一个规模以上,才有当兵的资格、穷人与乞丐是不配当兵的,被领主征招
参与战争,是一种荣誉。
16~17世纪的士兵自觉自己的社会地位并不差,配戴武器、身穿颜色鲜艳的衣服,是一种
很
MAN的行为,而且他们常自称自己为Landsknecht,意思就是国王的仆人。一些贵族子弟被
家族长辈安排当长矛兵,他们被称为From Pikeman Up,军功从长枪兵往上爬。
士兵的社会地位直到18世纪才开始出现大滑坡。
为何中国古代士兵的社会地位并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