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兵多到底该不该分兵?

楼主: loser1 (拍嘎爪得白酱)   2017-10-05 15:51:03
※ 引述《ccyaztfe (best_troll_tw)》之铭言:
: 孙子兵法是有说,兵力比对方多一倍就可以开始分兵了
: 但是历史上不乏分兵然后被各路击破的案例
你读错了!!
十则围之,五则攻之;
攻方兵力不足十倍,那五倍于敌人就只能硬嗑消灭敌人;
倍则分之:
只有敌人两倍,攻方要设法分裂敌人,引诱敌人分散兵力,然后造成攻方主力对敌一部有
五倍以上之局部优势迅速消灭敌人。
不是倍的那边自己分。
: 萨尔浒就是经典
: 那不分兵呢?
: 坎尼会战,罗马兵力两倍于敌,选择正面对干,然后就 。。。
: 所以各位认为分兵的依据是什么呢?
:
作者: magicqw (为人正直)   2017-10-05 16:08:00
有两倍优于敌人的兵力,就分为两部,一正一奇攻敌。
作者: Oswyn (Oswyn)   2017-10-05 16:12:00
倍则分之的确有人解为分自己,但这一串战法的之都是指敌人
作者: PAULDAVID (oops)   2017-10-05 16:38:00
看地形容不容许你全塞还调度得动 挤在一起容易被对方小突击小侧袭就全体卡成一团自陷混乱 还要看你的指管通情能力 越到近代管理方法通信方法越佳则越便于单一指挥部统筹调度 反之超越了指管通情能力上限的分兵则是为了分权给独立单位主将自行依战前训令自主裁量行动 举例来说 拿破仑时代的上限大约是10万人 10万人以下可以依靠优秀参谋协力来做战术微操作 超过不管主将参谋能耐如何经常只能把部队一齐摆开平A过去 如果主事者不愿分权授下独立行动独立指挥 就只能结大军打硬仗了
作者: rhchao (天丛云)   2017-10-05 17:05:00
“之”还有另一种解释:句尾助词,无义。然后倍则分之解为分敌人,下句敌则能战之会遇到一种质疑:可用兵力较少时,分化敌人的动机应更为强烈,为何此时反而就直接战之了?
作者: Oswyn (Oswyn)   2017-10-05 17:23:00
敌则、应该是二边相敌=兵力相同,下句才是少则能逃之?
作者: rhchao (天丛云)   2017-10-05 17:26:00
可用兵力较“倍”时少。有两倍兵力时要分化敌人,结果兵力跟对方相同时正面对战?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7-10-05 17:32:00
敌则战之是要摆开战阵迎战 不是要进攻也有说法是要根据情况再决定是否要交战
作者: rosseta0702 (0.0)   2017-10-05 23:31:00
正确理解
作者: higger (朝乡而行2016)   2017-10-06 15:08:00
1楼M大讲的才是对的...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7-10-07 00:37:00
1楼搞错受词还对???
作者: higger (朝乡而行2016)   2017-10-07 01:52:00
倍则分兵"对抗"之~文言文优点是精简~缺点是讲对仗所谓分化敌人云云~五、十倍就不用做?有机会成功就要做嘛~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酱,酱不汁冰,难吃!)   2017-10-07 08:23:00
正合奇胜不是要你分成两部分,是说正面相抗,奇兵破敌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7-10-07 11:11:00
照你翻法十倍也不能攻只能围 需要自己补太多字了吧创新见解要有其他例子当佐证
作者: schooldance (D.A.K.)   2017-10-13 05:25:00
本篇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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