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usgoer (巴士狗儿)》之铭言:
: ※ 引述《casper67831 (casper)》之铭言:
: : 我知道版主您用的是这点
: : 露骨就等于不雅??
: : 所谓不雅文字,应该是有带攻击、让人不舒服的字眼。
: : 在该篇文章中,从我之后的推文里,完全没有让人觉得有异议或不服气之声音。
: : 甚至有些人还认为我的推文是中肯...
: : 那版主为何神来一"桶" ??
: : 岂不让人觉得是无妄之灾??
: 如果完全没有的话就没有检举信了,大概是别人不想在推文里面跟您争论
: : 我并不是要检举他,我是要检举版主水桶的标准不一致。
: : 同样的标准,为何我被水桶、而他却没有。
: : 而且我们两个的推文时间,相距不会太远。
: : 或许您会说你忙没发现,但是标准不一致,
: : 难免让人有偏袒故意水桶之嫌。
: → casper67831:你有听过"助理"收过男生吗? 收男生就没砲可打了 09/21 11:08
: 嘘 GauYi:乱说 男生也可以上吧 09/21 19:01
: 差了近8小时,近不近就交给群组长判断
: 既然您认为他的言论已经触犯到应该跟您一样的标准,您的水桶并不影响检举信的效力
: 也就是您亦可提出检举
: : 我提出这个检举的意义,在于我认为版主您擅自使用这条版规。
: : 而我会这样认定是出于...版主您"主观"地批判乡民的推文。
: : 有些推文是儿戏、无伤版上气氛、无得罪或让其他人不舒服,
: : 而版主就这样主观地水桶一个人,怪哉。
: 从检举、我、foget板主至少经手三人,只因为我出手就说我主观?
1. 如果有检举信,您应该在水桶文中加注"有人检举过后,经版主认定..."。
否则,当然就会主观认定是您故意。
2. 如果有检举信,您应试着跟检举者沟通何来"不雅文字","不雅文字"定义是什么??
不然~ 如果有人故意检举,却没有坚强理由,版主又觉得似是而非,
那这样水桶一个人... 岂不是一言堂。
3. 我从头到尾根本不是要检举 GauYi这号人物,
你说差八小时太远,在八卦板文章洗板很快,可是在NCHUS板,
八小时才新增八篇文章,而且您会不再回去看自己的水桶文...
我觉得很妙。
4. 您强调非主观认定,那是否一定非要有人寄检举信后您才会处理。
万一检举信没寄,您是否就冷眼观看不处理??
如果检举信能这么轻易动摇您的判断,
坦白说我觉得很恐怖。
4. 别当"假圣人"。您身边一定有朋友吧~ 当您朋友嬉闹、开黄腔,
您会认定是不雅言论就他闭嘴吗?? 还是您会笑笑,什么都没说。
5. "不雅言论"这条规则界定太模糊,容易被人滥用。
而且,"不雅言论"的罚则竟然跟问候你妈妈、三字经、攻击别人的处罚是一样的。
我一直认为,妈妈应该比较重要才对呀。
这实在是很奇怪,我不禁会质疑,
有针对人身攻击的水桶竟然和无针对人身攻击的水桶是一样的。
我不觉得这样的板规合情合理。
6. 在这边检举您不奢求自己能提早解除水桶,
因为过去同样的案例,也就是因为不雅言论而被水桶者,
这样的案例也曾被其他板上版友所质疑、声援。
检举您我感到很痛心但也觉得这条版规有修改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