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第一次被炒鱿鱼

楼主: egnaro123 (原po是大叔)   2017-10-01 14:27:04
之前待过一些公司
先不论人和公司,
很多公司是根本就不想承担风险,连资遗费都不想出,
钱不是大问题,麻烦的是劳基法在这上头条不清不楚,
(像新人不能用,通报就业中心,又怕留把抦给劳动部)
所以员工自己走是最好,就变成各种变相逼人的方法跑出来,
劳资两方互看对方不爽的事情就出现了
完全体现台湾立法重视表面,政府立法爱找民间麻烦事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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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小公司不明文说,大公司心照不宣个个都希望人自己走,
劳资双方互比厚脸皮 (最近某大型PC厂事件)
1. 这类型的公司,
案子管理者可能向上说没问题,但就在一直没法生出来,
这时候就乱枪打鸟,只是生出工程师,就能缓缓上级压力
后来管理者发现新人没法让案子跑,因为通常这类案子可能都是难度不合公司等级,
超出管理者公司程度
管理者又怕在公司黑掉,就变成不想单向任何付出,想员工自己走
自己也有理由说,员工自己走,造成案子人力问题
(因为极少雇用成本,
然后又乱抢打鸟,这类情型只有高层"认真"向下管理才能解决问题)
2. 录取通知这项明显是违反常理,连劳工最后一线的保障也没,
通常只会发生在制度极为资方"老板心态"的公司上头,
看到这情形真要去报到真要三思
※ 引述《join183club (183club)》之铭言:
: 一些恩怨情仇,不是很了解,所以就不谈了
: 法律问题前面大大也谈了,所以不谈。
: 想谈法理情,情的部份。
: 今天一个人来到这家公司上班,他所付出的可能是,搬家,辞掉前面的工作。
: 如果用人单位感觉到跟预期有落差,能不能先忍忍,至少给对方有错一次的机会,如果一
: 而再再而三犯同样的错误,再把他赶走也比较,尽到情面拉。
: 至于内文谈到git这工具和等等ios技术。
: 如果真的很在意面试者是否真的有符合你们的需求,下次请用笔试来筛选好吗?
: 会不会这件事,其实很抽像。
: 以git来说,
: 你可以请他说明rebase和merge的差异,直接写在考题上,再请他举个例子,经过两种手
: 法后的实际差异。
作者: ccpz (OoOoOo)   2017-10-01 14:33:00
Brooks定律:在一个时程已经落后的软件专案中增加人手,只会让它更加落后
作者: goodsun   2017-10-01 14:34:00
推这篇!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7-10-01 14:40:00
有人说"不汰除落后的法律也是一种犯罪",似乎有些道理
作者: avgirl (~单身纯情Big肥宅!!!~)   2017-10-01 14:46:00
0.0
作者: aidsnichael   2017-10-01 15:25:00
推一楼
作者: ILYY (毅力)   2017-10-01 16:49:00
一进来以为这里是soft_job板
作者: ruthertw (小叶老大)   2017-10-02 00:11:00
台湾新创又出状况了!来推敲版主思维:你们两方先都提告~别找我(版主)出面站哪一边台,免得乡民们又要连署罢免了~
作者: ssccg (23)   2017-10-02 13:06:00
哪国法律不是员工自己走最省好最省钱?其实重点不是自愿走怎样,而是逼人自愿走还比资遣好,被抓到也没事,那当然现在就公司都先赌一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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