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主管不给离职 要算我旷职

楼主: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2016-07-25 13:14:56
: 虽然这是你的权益
: 但是找劳工局调解干嘛,
他只是问规订, 没有找调解,
保护自己的最基本原则, 就是摸清所有资讯
: 花的时间或其他成本可能会超过在公司多呆一个礼拜
: 除非你跟公司极度不合,不然自己会觉得就多呆一个礼拜.
为什么?
就算跟公司再好, 不爽多呆一个星期就是不爽
交情归交情, 法律上的规订规法律
: 都要走了,当然是每天准时下班
: 上班就慢慢摸慢慢做,薪水还是照领,对你并没有损失
也许人家有一些难言之隐, 是你看不到的损失
只要合法, 没有什么不可以.
: 除非今天有其他不爽,或是其他理由
: 不然多呆一个礼拜真的还好.
: 其实我不是很懂执著法规干嘛 XD
因为台湾是法制社会
不想执著法规就等著被懂法的人玩弄.
: 这是你的权益没错,但是也没必要把场面搞得这么难看吧.
: 当然如果你有其他不满,要爆料,版上应该都很欢迎啦 XD
如果是我 我会摸清所有资讯 握住所有HR对法规错误解释的部份
把劳工局这些说明告诉那位HR
顺便跟他说
"我现在以我们曾是同事的立场跟你说
你现在乱讲法规, 也许是顺了主管的意, 但是这是你的专业部份
现在我这件事是小事 但是如果以后遇到大事 你依然如此
劳工局找上门, 你的主管一定是会说
是我们的HR有错误, 他不熟法规, 他们不会把错担下来
你觉得, 如果你以后要找人, 你会找一个曾在这种专业上犯那么基本错的人吗?
外面的公司也不知道这之中有多少爱恨情仇
他们只知道
你犯了专业上的错 乱讲劳基法
害公司被劳工局介入
你也是劳工, 你也是打工仔, 这间公司不会保你一辈子
你为何要自己担这种风险? "
有许多人资, 连专业都没有, 以为他们就是管人了, 就是资方了
连自己是劳方的自觉都没有
切记 要上场前 摸清所有资讯
掌握HR所有的不利说明作为谈判筹码
防守就用你找过劳工局
一个人资也会怕他处理这种事处理到劳工局去
作者: southfox (southfox)   2016-07-25 13:17:00
老实说 今天谈话的内容 我都有录音 包含HR乱解释劳基法
楼主: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2016-07-25 13:17:00
那你现在绝对站在上风 你可以跟他说
作者: myboyfriend (只有不断学习)   2016-07-25 13:17:00
讲得非常的好
作者: southfox (southfox)   2016-07-25 13:18:00
我的想法 跟您一样 人资的专业都没有 如果不是事先再三
楼主: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2016-07-25 13:18:00
我想没有一间公司会用一个乱解释劳基法的人资
作者: bug914   2016-07-25 13:33:00
推,劳工的权益要逐渐抬头也是要从这些小地方做起
作者: whface (多吃水果有益健康)   2016-07-25 21:44:00
推~这个人资连专业都没有,殊不知网络时代资讯极易取得
作者: Annieven ( )   2016-07-26 04:35:00
所见略同
作者: andywalk1989 (Andy)   2016-07-26 12:08:00
蛮实用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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