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上篇公告之补充

楼主: jschenlemn (sinra)   2012-10-12 02:46:44
原文很长,因此就不引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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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之所以用推文回应的方式,主要是论述我的看法
coujan最主要还是应该以龙鸟的意见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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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但是这边更应该关注的是当初取消嘘文制度的理由。
根据精华区内的板规3.1,取消嘘文的原因乃是由于“漫吐板的讨论取向本来就具争议性”
可以由此归纳出,这么做一来是保护看板使用者合理吐槽的权利,
二来是避免嘘文的运用会扩大板友之间的对立。
然而今天板主对尚有争议的文章,采取比嘘文更为暴力的手段(删文),
积极侵害看板使用者的权利,更导致公告底下板友之间的明显对立。
所谓“没有嘘文所以可以删文”的说法,实在是本末倒置。
对于这点,我必须澄清
对于全面取消推嘘文的原因,在”[公告]板规3.1版之重大变更” (精华区z-81-23-5)
有更详细的叙述
简单来说,以前是"用嘘文抵制那些不合理的吐槽文"
这类文章并不会删除,而且一篇文章能不能嘘的标准由版主认定
后来修改了3.1改成”全面禁止嘘文,版主不会主动出面,有问题用检举的”
把认定的标准由”版主”转移到”版众”;必须要有版友认为违规,版主才会进行审核
比起以前直些嘘文,多了一道”由版友审核”的机制
而裁决后的处理,早在10年就定出来了:删文
我的原意是“在现行版规没有嘘文改为删文来看”
并不是“没有嘘文所以可以删文”,而是同篇文章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现在的处理方式就是删文,一切依照版规程序来,并没有本末倒置的问题
至于说”被轮奸”的争议
常理上形容一个角色,最常用的外表或角色的特点
因为这是最常在故事中出现,除了人名外最能表达一个角色存在的特质
而这些特点通常具有“唯一性”与“不可取代性”
难道那位女生”每次出场就是被轮奸”,或是贯穿整个故事只有”被轮奸的戏份”吗
不太可能,照常里来说”被轮奸”只会是剧情的一部分
不会是最能表达这位角色的特质
硬要用”被轮奸的女生”形容,那就会可能发生
1.没看过那一话的不知道是谁
2.故事中不只一位女生”被轮奸”所以不知道在讲谁
那为什么要舍弃其他更能够代表那位女生的特质
选择可能会造成别人不懂甚至错植的特质呢?
所以从意图来看”这已经不是单纯客观的描述”
你认为“强奸”、“轮奸”等悖离道德法律之词,向来予人不悦之感,此乃人之常情
你认为“轮奸”一词有强烈的性犯罪意味
那”特意使用这个词汇的文章”又怎不会带给多数版友不悦与不舒服感呢?
关于你的举例
你说”阿篱"我还有些许印象
但我是真的看了你的推文才知道原来她是巫女转世
也就是说如果你单说巫女转世,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说她
况且巫女转世跟轮奸也不是可以这样类比的词吧
也就是因为轮奸一词有强烈的性犯罪意味,才要如此评估呀
我认为最最最重要的
是龙鸟判决解释文的第四段结论
本次判决中之最严重违规为第一项,第二、第三项可视为模糊地带。然
三项违规连续下来,让我判定其故意使用大量脏话、性暗示、攻击性言
词,并非只是纯抒发感受,还有故意激怒板友之嫌,不应留存在板面上
,故进行删文。
如果今天只有单项,或许还不会被删文
可是连续三项,就算没有这个意图也得斟酌删文
文字词汇的争议虽然写吐槽文难免会碰到,但是一篇不到200字的文章内能出现
那么多的争议,那么引起版众的不悦与困扰也在所难免
讲白点,版众今天会觉得不悦不会只是因为单一个原因
不会出现个”被轮奸”或是”断手断屌”就弄得鸡飞狗跳
而是今天这篇文章本来就是篇吐的不怎么样的文章
再加上文章内的词汇影响,让版上的大家相当不悦
因为综合原因引起不悦,所以版主考量后也因综合原因删文
然而版主判决时就必须把那些综合原因具体写出来
当然,每一点都有争议的空间,也就为什么到现在还会争论不休
如果原作者用同样的词汇,可是写出一篇条理清晰,言之有物的吐槽
又或者是一篇同样的吐槽内容,可是用字遣辞相对保守许多
我认为这样激起的反弹会少很多,而且至少对我来说,我就不会删除掉那篇文章
所以如果你问“拿乳头”、“洨镇有你”、“阿肛”和“抠男”这类词的判决
就如版规所说,不会对特定词规范
可是要是引起”不悦”,那我就会处理
要引起”不悦”,光靠这些词汇其实影响力有限
这时文章的内容甚至是原作者的意图就都得纳入参考
这是目前我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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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说修法,这本来就是我的政见之一;不过那时我倒是没想到版规五之一的问题
有关于这事件乃至于版规5-1的修改构想,因为还得再讨论等
目前就先不写出来
如果漫吐版友对于版规有任何建议
也欢迎一并提出讨论
如果没有其他更大的争议
本人就视情况回应至此
                     jschenlemn 1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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