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LOL 板判决申诉

楼主: rainnawind (守序邪恶的雨飒)   2018-05-26 00:13:09
当事人F君至今不愿意正面回答问题,已错过本组给予的两次机会
什么印象模糊、不是重点之类的迂回表述并不能有效为自己的行为脱罪
当事人F君显然并不理解自己目前所处的状态
组务申诉之审决权全权在本组身上
这里是二级复审机构,无论板主或当事人先前存在任何主张,本组皆不必通盘采纳
当然,本组决定会依照就事实情况和法规、程序等原则进行公正审理
但最终的定案见解,皆以本组的判定为准
换言之,如果当事人F君的意见、主张不足以说服本组
你将不会在日后的判决中看到这项意见、主张受到采用
故F君如果想在最后收到改判的结果,请尽可能配合本组的审理流程
我们回到案件本身
F君在发表了文章Re: [闲聊] 在游戏中显示支持FW不会很丢脸吗?后
受到I板主以【C1引战、造谣】板规水桶
F君不服,扣掉所提之程序相关问题,其主张皆为其行为不应符合C1引战项之论述
I板主而后于本组要求下,明确表述本案判定之事由
简要概括为‘撰文分享一则族群攻击言论,且声称自己与对方“达成共识”’
意同为“自己表述相同的族群攻击言论”
I板主认定F君全文之撰文目的即为攻击粉丝,迂以他人代述仅为避责手段
I板主之判定或然有其可讨论之处
本组认为本案是否应得以C1【引战】判定之要件在
当事人与“族群攻击者间”是否确实存在共识
故,两次询答当事人F君,请F君主张其称谓之“共识”意在何所
乃为尊重当事人F君应有权再行辩驳之故
然而,当事人F君始终刻意避谈“共识”之所谓
屡屡欲将攻击之行为责任迁附于游戏中之“对方”,而望以受害者自居
当讨论到撰文动机或全文要旨等部分,皆然以“经验分享”来概括
事实上,所谓“史官”都有“史观”
任何以“经验分享”为称的行为,其背后都会存在一些观点、撰文目的
这又不是流水帐式的日记,闲瞎扯淡之时,把自己被人辱骂的生活琐事重新提出
难道是想再被骂一次、笑一次吗?
综观当事人之全文欲表达的态度显然与此迳庭
如若当事人继续冥顽不灵,持续欲以避重就轻的态度进行申辩
本组不会再浪费时间让你以逞口舌
这是判决前最后一次机会
F君之行为是否构成引战,其扼要之重点在于文章中“共识”之所旨
该“共识”是否意味“与族群攻击者持相同见解”
其他I板主之判定是否构成程序瑕疵都是后话,本组判决时会另行相关裁定
当事人仅需证明自己所谓“共识”是/或不是持这项意涵
作者: fkc (Mr. 男子汉)   2018-05-26 00:15:00
同一个问题,回答两次不是了阿。阿你问我当下的情况,我就根据当下的情况回答你啊而且你将终点扼要聚集在"共识",跟板主的"通篇引战"确定是同一件事情吗?怎么会要我证明? 被指控的是我耶? 去问提出指控的人吧...挖赛,居然把举证义务都丢到我身上了耶,好猛喔。
楼主: rainnawind (守序邪恶的雨飒)   2018-05-26 00:51:00
谁问你所谓当下之情况了?我问的是你为什么文章中会写出这句,不管他是出自于你在游戏中的对话,或是事后补上的判断,“共识”确实出现在你文章了,本组从不讨论
作者: fkc (Mr. 男子汉)   2018-05-26 00:53:00
我回在下篇文章了。大家有问题就来讨论,你冷静点啦。
楼主: rainnawind (守序邪恶的雨飒)   2018-05-26 00:53:00
你游戏中做了什么,我们处理的只有文章是否违规适格。
作者: fkc (Mr. 男子汉)   2018-05-26 00:56:00
很好啊,那我们来讲文章,太好了。光文章的引战认定 你觉得关键点在共识 板主认为通篇你要不要先去找板主来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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