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连结(必须检附):
http://goo.gl/6dl2u6
2.原文内容:
上市柜公司重大讯息 9月起7点前须公布
为提升上市柜公司资讯揭露效果,让投资人有充足的时间消化讯息加以反应,证交所再度
修正重大讯息公告时点之处理程序,9月起上市柜公司重讯必须在早上7点前输入讯息;而
公司申请讯息面暂停交易的时间点,也为配合上述修正,由过去最晚早上7点30分提早至
早上7点整。
为加强资讯揭露机制,证交所公告修正“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
程序”部分条文,首先,因考量上午8点钜额配对交易即开始,为让投资人于交易开始前
,有充裕时间消化重大讯息,修正处理程序第6条第1项第1款及第7条第4、5项重大讯息公
告时点,由过去只要在次一营业日交易时间开始1小时(上午8点)前公告即可,提前至须
于次一营业日交易时间开始2小时(上午7点)前输入重大讯息。
此外,配合公司发布重大讯息时间点将提前1小时,证交所同步修订处理程序第13条之1第
1项规定,过去公司因情事紧急无法在时限内申请暂停交易之时间者,可以在营业日“上
午7点30分”前,提出讯息面暂停交易的申请,9月起配合新规定上路,最晚提出申请的时
间也同步提前为“上午7点”前。
最后,证交所指出,为降低媒体报导内容所造成之市场冲击,以及考量资讯揭露的及时性
,同时修正处理程序第6条第1项第2款及第9条第1项,公司回应媒体报导之重大讯息说明
期限,规范公司应于发现或接获证交所询问后2小时内输入重大讯息,而若是在营业日下
午5点后或例假日接获证交所询问者,最晚则必须在次一营业日交易时间开始2小时前输入
重大讯息,若遇紧急突发或重大事件者,则应依证交所指定期限内办理。
3.心得/评论(必需填写满20字):
这点改的很好
让投资人更早知道公司重大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