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emlro (母猪教谋神异端审问官1.5)
2016-06-05 23:53:01由于有使用者来信提醒
PTT站规有明定
板规不可牴触中华民国法律
法律位阶优先原则高于PTT站规与板规
依照站规
无法开放违反劳基法之公司征才
特此公告
关于这串讨论仍可继续
但结论因PTT站规已有规定
恕无法开放
按照原板规继续
另有使用者提出有加班费 为打卡是否可行?
依据劳动部解释
工作规定若有规定可不打卡
但雇主仍需纪录劳工上下班时间
若不打卡 公司伪造上下班时间为伪造文书
以上感谢使用者之资讯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