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违反劳基法公司之定案

楼主: femlro (母猪教谋神异端审问官1.5)   2016-06-05 23:53:01
由于有使用者来信提醒
PTT站规有明定
板规不可牴触中华民国法律
法律位阶优先原则高于PTT站规与板规
依照站规
无法开放违反劳基法之公司征才
特此公告
关于这串讨论仍可继续
但结论因PTT站规已有规定
恕无法开放
按照原板规继续
另有使用者提出有加班费 为打卡是否可行?
依据劳动部解释
工作规定若有规定可不打卡
但雇主仍需纪录劳工上下班时间
若不打卡 公司伪造上下班时间为伪造文书
以上感谢使用者之资讯提供!
作者: jenny2921 ( )   2016-06-09 11:15:00
中华民国法律是规定“1.需有加班费2.公司若违反劳基法则…”,法律并不是规定“任何平台不得让违反劳基法之公司PO征才文”。所以用“站规不得违法中华民国法律”这个理由觉得是错误解读@@
楼主: femlro (母猪教谋神异端审问官1.5)   2016-06-21 00:45:00
只要套用 法律并不是规定任何平台不可征求贩毒文之逻辑即可回推 于法不合之内容即不得刊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