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国发会提点子之资讯基本法订定

楼主: UtahC (Utah)   2016-06-05 15:37:06
传送门: http://goo.gl/JAOWcI(国发会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
摘要:
目前台湾的科技发展缺乏整合策略,
政府部门中未设置任何的实体主管官署,只停留在执行层面。
反观邻近资讯力发展强劲的对手:
韩国设有‘科技、资讯与未来部’,
新加坡设‘通讯与资讯部’,
中国大陆亦设有‘工业和讯息化部’,
皆设置部会层级资讯实体机关以整合规划政府资讯发展与产业扶植。
在台湾科技业正处于被红色供应链取代的威胁下,
订定资讯基本法,重拾台湾资讯国力,设立国家级实体资讯主管官署,
落实以民众为中心之施政理念,挽救台湾资讯产业发展,已不能再等待。
(...详见提议内容)
目前已进入附议第二阶段,一起以实际行动尝试改变台湾吧^_^
作者: loseptt (loseptt)   2016-06-05 15:55:00
人都跑光 轮班救台湾好险有百万公务人员帮忙缴税
作者: pringles27 (拉拉)   2016-06-05 17:10:00
推, 政府真的不怎么重视资讯产业,不管在公私单位都一样(过来人),同为资讯人一定要发声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16-06-05 17:11:00
是要怎发生.一堆不专业的人在做资讯业声
作者: kaitokid2 (蔚蓝)   2016-06-05 18:16:00
看向III...
作者: worriedboy   2016-06-05 20:05:00
推一下~ 已复议
作者: femlro (母猪教谋神异端审问官1.5)   2016-06-05 23:15:00
ㄜ 个人认为以台湾制度最后会沦为特定资讯公司的 裙带单位光是劳基法就搞不定了 还要搞资讯基本法GG而已
作者: atst2 (atst2)   2016-06-06 00:05:00
先明确要求政府单位网站必需支援三种以上浏览器,含手机在内五种以上作业系统.再来要求公家机关必需在几年之内导入一定比例开放软件吧.
作者: zero7810 (aa)   2016-06-11 15:11:00
要先看国外体系怎么办到的 法规思维升级才有用 不然真的浪费钱乱烧 跟"师夷之技以制夷"没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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