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NIQLOCK (UNIQ)》之铭言:
: ※ 引述《ntddt (灭顶,降公投罢免门槛)》之铭言:
: 版友似乎还不知道,本文后来有公司派的人回文
: 内容提到面试时自称的薪资
: 与后续提供的薪资 "有不小的差距"
: 既然面试时敢讲,发offer前总该能验吧
: 敢讲就要能验
: 不给验 给一堆理由
: 后来为了offer 又愿意提供
: 提供了又发现是假的
: 看完回文,我个人是对发文者的动机 ...
我不晓得支持违法还可以讲这么大声?!
1.依照U板友的内文:发offer前总该能验吧
验个鬼!
●在面试者有签保密合约的情形下,任何一家公司绝对没有任何理由、立场、法律
可以要求面试者‘一定’要提供,唯一的反制手段就是发感谢函
●没签的情形下,就是违反个资法与就业服务法第五条第二项第二款;想要蒐集也
可以,请面试HR开立同意与说明书,让面试者了解收集此资料是应尊重当事人之
权益之下,不得逾越基于经济上需求或维护公共利益等特定目的之必要范围,并
应与目的间具有正当合理之关联(就业服务法施行细则第一条之一参照)方得蒐
集,但这还要请面试公司于内文中述明蒐集薪资资料有正当合理之关联。如果面
试者不签,公司一样没有办法,也不得用此拒绝已到职之员工合约不成立,除非
是立即资遣。
●外商有没有要求提供?
有,但是直接说明有保密条款无法提供,基本上都不会再验下去,因为面试者报
的薪资多少,有专门的第三方资料收集公司会有统计与分析提供给公司,级距不
要差太多大约就有底了。
(我有被要求过,但是从来没给过完整的薪资资料,只提供过大约年薪范围)
2.哪方面可以说是假?
时间轴叶先生我刚刚有与其对话,为了证明我节录部分对话且盖掉我FB的名字。
http://ppt.cc/TYkfX
在叶先生与U板友没有办法确定该面试者详细的薪资结构下,请问要怎么确定面试
者有浮报之现象?只凭一张报税单?
连叶先生都不敢肯定该名面试者有浮报薪资的状况,同意星期一去向HR确认了解,
而面试者也后来发文说明HR于电话确认提报的薪资是没有问题的,那到底是谁说谎?
不了解法律与保密条款,就请不要上来误导他人....
都工作几年了,连这点常识都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