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就觉得很雷
结果找了律师
不讨论对当事人最有利抉择—停损
而是选择继续撑
然后律师打电话骂来骂去
来来来
你们认为当事者多撑这三天
加后续协调会甚至上法院
整个过程花这么多时间鲁小小
让你们大获全胜好了
藏寿司全输、输到脱裤
请问当事者可以得到什么?
我还以为这摊两个人搞
好歹期望也有个几十、上百万
不然干嘛撑3天
再花后续一堆精力吵架
结果你告诉我
你们诉求是
打卡前15分钟还是要给薪
嗯
继续努力
你们真的没有想过哪怕一分钟
什么选择才是当下最优解?
怎么做才对?
你们时间真的一点都不重要
几千块钱
可以买你们两个加起来
上百小时这样耍猴戏
我在旁边看也值得啦
有你们这些文、也不是什么坏事
没经验的请引以为鉴
你入职认为有任何地方不合理
同时待遇条件不足以让你吞
你的最佳选择是
马上闪人换下一间
这些作为
看别人做,你要热血在心中得了
千万不要自以为公义
结果跑去干蠢事
※ 引述《GameHeven (Mark Williams)》之铭言:
: 受害劳工不是我,我是帮别人吵架,帮别人提告。
: 只是我写文章喜欢用第一人称写法。
: 当然事主第一天就觉得很雷了,只是跟我讨论后,决定撑三天离职。所以就上班三天。
: 这三天我也没闲著,就是电话去骂去吵。前面文章就是这样。
: 新进度如下:
: 今天藏寿司大转弯,乖乖拿出三天纪录。纪录乖乖写上9:01。
: 下班纪录也是正常的,时间有零头,14:33之类的数字。
: 干部之前承认打卡是用15分钟为单位,然后今天又改口变成以分计算。
: 早上8:05那天,他又改口说那天变成8:00开始计时。
: 那为什么可以变来变去,我也不知道。
: 但是藏寿司很贼,那张打卡纪录没有签名,没有公司盖章。就是打印机印出来而已。
: 我当下就有抗议,干部东推西推,就是没人签。
: 藏寿司讲得很好像自己乖乖守法,保证不搞员工,但是最关键的地方,就是会留一手。
: 那其他同事有没有跟我同等待遇勒?我不知道。
: 所以藏寿司就是会偷,不敢偷你100万,只敢偷你100元,但如果你敢吵。
: 藏寿司又乖乖还钱了。
: 但是吼,藏寿司SOP列了七步,第七步才打卡,前六步不给薪水。
: 所以我还是会告,我的诉求是打卡前15分钟还是要给薪。
: 后续不管官司输赢,我都会上来更新,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