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藏寿司打工纠纷违法奇遇记

楼主: GameHeven (Mark Williams)   2024-09-06 06:53:39
: 推 shelley0628: 嗯…个人认为,藏寿司违法的地方只有擅自变更打卡时 09/05 23:07
: → shelley0628: 另外,最重点的一点,你非当事人,当事人要不要出面 09/05 23:12
: → shelley0628: 检举还两说~但是有吵有机会啦~虽然我不觉得藏寿司会 09/05 23:12
: → shelley0628: 改~ 09/05 23:12
当事人确定要告,后续会正式写委任状,我会跟当事人一起进法庭。
然后全程由我发言。
: → shelley0628: 还有我有个小疑惑,主管是怎么知道你45分来的?假设我 09/05 23:20
: → shelley0628: 没东西不用放,衣服先穿在里面,公告丶班表不看纯签 09/05 23:20
: → shelley0628: 名,55分直冲消毒区洗手,打9:00不行吗? 09/05 23:20
制服不能带回家,一定要在公司换装。
公告班表一定要签名,签完才能进B区打卡。不能偷懒先去打卡。
公告必须背下来,干部会抽问。可以不背,但要自己拿笔记本抄。
员工自费买笔记本,笔记本塞在身上口袋,干部抽问,可以边看边念。
这样子可以。
老样子不准拍照,只能手抄。
班表一定要看,因为每天上班时间都不一样。今天十点,明天可能是九点。
就由干部决定,不喜欢做可以辞职。
班表不会用网络传给员工,只会放在店里,只能到公司看。
老样子不准拍照,只能手抄。
主管不会知道员工几点来,但是SOP 1~6就是会抽查,偷懒就是违规。
先做SOP7再回头做SOP 1~6,一样是违规。
然后薪水就是从SOP 7开始算。
15这个数字不是我幻想,干部有亲口说出“提早15分钟进公司”这句话。
只是老样子,不准带手机,你怎么录音????
这七步我已经吵过了,你想得到的招式我都问过了,干部通通拒绝,不能有任何改动。
不接受的请另谋高就。
15分钟我没有要全赢,赢1分钟就够了。
然后我会到处宣传,藏寿司打卡之前也会给薪水,藏寿司是优良公司。
作者: pttnowash (不用洗)   2024-09-06 07:25:00
Good 只要敢告且有证据就支持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24-09-06 07:56:00
嗯…当事人情况应该是不用到跑法院啦~毕竟当事人才做三天,了不起就给付三天又45分的薪水给当事人,藏寿司又不是付不起,只是检举是实名制,虽然不会透露给雇主知道,但闹一闹全部人都知道,你有冲劲,当事人未必会有~我不是在泼冷水,但或许对当事人来说少一事是一事~把更多时间拿来赚钱更好~再来,制服不能带回家,那该不会都没洗吧~那很恶吔~离职也好…orz
作者: yeh10jp   2024-09-06 08:24:00
不能带手机但应该可以用录音笔?现在有录音笔做得跟真的笔一样,变通一下还是有方法录音啊,除非进到第七步以后还需要过安检门…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24-09-06 08:46:00
还有没做到违规会怎样吗?扣薪?不录用?最后我觉得你很难让藏寿司改变规定,你了不起请当事人检举让劳检处因擅自更改员工打卡时间而开罚(我相信高雄藏寿司应该只因这点被开罚),但对于相对强迫打下班卡却要求劳工实务劳动的无薪加班,步骤1~5基本都是跟自己有关的事(举例就是通勤),政府应该是帮不上什么忙啦~
作者: fiftyfive (90后老王)   2024-09-06 09:20:00
推楼上,但是原po是在为工人阶级与资本做对抗 敢出这个头 已经很敬佩了权益本来就是一步一步争取来的"钱"已经不是此事件的重点了 重点是公司"不该"这样做不要取笑敢于反抗的人 他争取到的光同样也会照到你
作者: toranpu (我想要p币 Q.Q)   2024-09-06 10:36:00
推楼上
作者: nah (每晚一盅孟婆汤)   2024-09-06 11:21:00
推楼楼上fiftyfive 很佩服该员工争取的决心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24-09-06 11:33:00
首先我没有要取笑反抗的人,只是原po非当事者,要当反抗的人也要是当事者而非原po~以原po的立场,完全是别人喝热汤,自己喊烫,很难争取到什么!而且,藏寿司有被开过15张罚单,如果有因步骤1~7的时候开单,早就改善了,还会留到原po争取?说到底,sop步骤1~7就纯公司内部规定,做的事也跟付出劳务不相关(了不起洗手跟看公告移一下顺序,在上班时做这样),实在是没什么可以让政府执行公权力~
作者: Ranger090 (BINGO090)   2024-09-06 12:02:00
谢谢你们争取劳权!加油!
作者: eqtv   2024-09-06 12:40:00
步骤1~6如果是公司要求就不应该在打卡前处理,应视为打卡后才开始处理公司要求,拿通勤比喻不太对,应该以出差比喻比较合适,公司要求你出差,原本就应该给付相关交通费及住宿费因为是公司要求的,所以应该以加班或额外给付的方式给与才合理,今天只是15分钟,改天如果资方要求的事项需要花到20分、30分呢? 的确大部分的人都会因为不愿花时间争吵而放弃,cp值也不高,上面SHE大说的我相信原po早就考虑过了,没有考虑过的人、放弃争取的人就不会po这样的文了,只需要支持就好希望原po跟事主顺利抗争,加油!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24-09-06 14:00:00
我无谓支不支持,单纯只是就是论事做个讨论,首先原po说公司要求提早15分到公司但不给薪,但实际上只需上班前做完步骤1~7,并没有硬性在抓也无扣薪,原po说违规对员工也无实际损害(不过多了大概会走人而已)。再来检讨步骤1~7・私人包包放在置物柜锁好(有企业会给薪上班放自己私人物品吗?)填写登记表(嗯…这是步骤也很神奇),阅读公告联络本(有争议点)丶班表签名(有企业会给薪上班看班表吗?)。喷酒精换衣服(有企业会给薪在穿制服时间吗?),滚筒清除身上毛发,洗手(有争议点)。以上,我觉得大概就两个争议点可以放在上班做而已,但原po要以什么立场去争取??
作者: h07880201 (Dot绿茶)   2024-09-06 15:22:00
真的是很雷的公司一般公司都是打卡才开始公司行程 更别说打卡还没纪录那请假怎么办 还要手机本人到场请假喔 人资都会有系统了 分割做个员工出勤系统根本不用多少钱 根本像故意凹的
作者: daniel3658   2024-09-06 15:54:00
怎么有个资方打手一直要人息事宁人阿?有没有立场争取你说了算喔 让法官来判不行吗?
作者: kirorolove (谁喵我?)   2024-09-07 12:48:00
劳权斗士是值得尊敬的
作者: viwocm (Neo)   2024-09-07 13:06:00
看不懂,有人要帮忙争取你说他在喊烫,那你在?
作者: UCCUplz (你看看你)   2024-09-07 17:15:00
推更新sop哪里和劳务不相关了他妈的都叫sop了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24-09-07 19:46:00
唉~大家知道原po不是"当事人"这件事吗?原po自己的文章说苦主是另外一个人呀~苦主的三天薪水,藏寿司是一定会付的,所以义愤填膺的点就是步骤1~7,为了这些步骤必须让让苦主早到公司15分钟做这些是不合理的,但知道吗?苦主说他没证据证明公司请他提早15分上班,也说藏寿司并没有派人强制检查员工是否上班前15分到,只说打卡前做完步骤1~6,那藏寿司主张快的人5分钟就做完怎么办?好吧~原po就是有义气陪苦主跟藏寿司对付公堂,当然调解会当然是一番争吵,而要拿到原po主张45分(15*3)的加班费,一定会拒绝藏寿司的调解,改到提告民事诉讼,大家知道劳资纠纷的诉讼劳方要付1/3裁判费,苦主为了45分的加班费要付1/3裁判费,请注意,那笔钱不是原po付好吗?是苦主!苦主为了45分加班费要浪费2个月跑调解会丶要跑法院丶要支付1/3裁决费知道吗?原po义振严辞说会陪苦主到跑法院,要争取权益,那原po要不要帮苦主支付1/3裁决费?
作者: swallow0327 (思华洛君)   2024-09-08 21:22:00
所以你是苦主吗?不是的话甘你屁事?
作者: eqtv   2024-09-11 12:40:00
Shelley大还是不懂,你的重点一直都搞错,重点一直都是公司不该要求员工打卡前做事,举凡公司有要求,就是打卡后才处理这个案子cp值高不高一直都不是重点,现在苦主就说要争取了,原po把过程放上来,你在那边喊原po不是苦主真的也是很好笑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24-09-11 18:57:00
好喔~说的也是~说不定苦主根本是富二代,去藏寿司打工只是为了增广见闻,了解民间疾苦,为人世间申张正义,是我认知浅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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