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资遣 衍生的 5 ~ 15 年间的爱恨缠绵。

楼主: ocibear (熊)   2020-04-15 09:53:30
※ 引述《newsamwang (阿弥陀佛呢~~~~)》之铭言:
: 所以在2011年01月向公司请调内勤成功。
: 2011年01月 ~ 2011年06月期间担任内勤,
: 虽然少了外勤津贴8000元,
: 但家庭生活让我很满足。
这边就没有觉得"家庭的负担变得很沉重"?
: 2014年07月,
: 部门主管换人了,
: 主动要求我转调(新北市)内勤,
: 并去除外勤津贴8000元,
: 我在不懂劳基法的调动五原则下,
: 又傻傻的同意了。
: 每个月少了 8,000元,
: 每年少了 96,000元,
: 顿时家庭的负担变得很沉重。
这边没有觉得"家庭生活让我很满足"?
时间换钱 钱换时间 这就是人生
: 2019年03月 日本总公司宣布,
: 将两间台湾分公司的 Sales集中,
: 成立一间新公司。
: 而外勤维修的职务 也归属到 新公司 的部门;
: 旧公司仍旧维持一样的 统编 与 公司名称,
: 且仅剩下高雄工厂总公司 与 新北市仓库据点。
: 2020年04月 旧公司(也就是我的编制位于新北市),
: 虽然持续获利,但希望减少成本,
: 决定只保留南部工厂的员工 与 编制,
: 资遣 新北分部的13名员工中的11名。
: 公司开出 只要于5日的期限内 签属 协议书:
: 1. 资遣费依照劳基法,给足新制6个月。
: 2. (经过争取后)补偿金大约给两个月全薪。
: 3. 非自愿离职书。
: 4. 员工放弃所以一切对公司的诉讼权。
: 只要超过期限,一切条件重谈。
感觉还可以接受,但你要争取以下第一项的55万
似乎就不能签
待其他高手指教
: 现在我也在资遣的名单里面,
: 所以该是结算情爱缠绵的时候,
: 问题如下:
: 1. 根据劳基法 调动五原则 https://www.eventsinfocus.org/issues/655
: 其中的 ‘对劳工薪资及其他劳动条件,没有不利的变更。’
: 我是否可以主张当初没有书面证明文件,
: 请求 2014年07月 ~ 2020年04月
: 约 5年9个月 的 8,000元 薪资(约55万元)。
感觉有机会
但公司来个"旧公司解散"
就什么都没有?
在台湾开新公司很容易的
: 2. 2011年07月 ~ 2014年06月,
: 长期每天超过8小时工作的部分,
: 虽然在公司内部网络的出差申请系统有资料可以证明,
: 但...公司管理部回应
: 1. 如果当时有加班,公司已经支付8000元外勤津贴。
: 2. 现在已经超过五年的法律有效期,所以依法不支付。
: 请问我提 劳资争议 胜算的机会有多大?
: PS:超时的勤务地在台北市。现时的勤务地在新北市。
我觉得渺茫
: 3. 宣布资遣后,距离公司止付薪水仍有六周。
: 公司将劳基法所规定的 每周两天的谋职假,
: 前两周去除 , 后四周全部为谋职假。
: 我是否可以不接受,请公司依照劳基法每周给我两天的谋职假?
可以,但
六周*2=12天
后四周工作日为5*4=20
好像公司的方案比较好?
: 4. 如果我不签订公司官方的 离职协议书,
: 劳退新制的六个月薪水,
: 一定会依法给付对吗?
对,但有可能拿不到补偿金
: 5. https://buzzorange.com/vidaorange/2016/02/18/blank-reason-bye-work/
: 根据上方文章,
: ‘劳动法令可没有规定员工不得提供离职相关文件的规定。’
: 如何请公司签署自备离职证明文件,
: 有没有人可以提供方法?
: 6. 担任外勤维修出差期间,
: 虽然有出差费550元,
: 但...提早 1~2 小时出门搭车,
: 下班后,
: 需从台中潭子客户搭车返家 2 ~ 3 小时,
: 平均要 3 ~ 5 小时的搭车时间,
: 明显已经违反比例原则,
: 请问是否能够要求雇主支付合理报酬?
有困难,你要举证
高铁票根应该都丢了吧 你怎么举证?
: 很急 很急
: 如果您肯回复我中肯的意见的话,
: 小弟在此叩首谢恩。
: 当然我也会在上班时间拨打 1999,
: 询问相关专家。
: 祝你、我今天晚上能够一夜好眠。
: 以上/e
作者: pttano (pttano)   2020-04-15 10:07:00
突破盲点
作者: choucy (choucy 2011)   2020-04-15 11:47:00
这些钱都可以先拿 剩下的法院判下来就多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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