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资遣 衍生的 5 ~ 15 年间的爱恨缠绵。

楼主: newsamwang (阿弥陀佛呢~~~~)   2020-04-15 00:09:34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
标准的每日工时 AM 08:30 ~ PM 17:30
到职的日期是 2005年,
担任的职务是外勤维修,
因为是外勤,
上班时,可以直接从家中出发到客户端,
下班时,也可以从客户端直接返家,
不需要向公司特别报备,所以也就没有出勤纪录,
有着 底薪 + 外勤津贴 的待遇。
2005 ~ 2011年期间,
每天早上大约 AM 07:00 出门,
返抵家中大约 PM 10:00。
因为着实厌烦了每天早出晚归,
没有任何与 老婆 与 小孩 的互动,
所以在2011年01月向公司请调内勤成功。
2011年01月 ~ 2011年06月期间担任内勤,
虽然少了外勤津贴,
但家庭生活让我很满足。
直到2011年07月,
外勤主管特意找我面谈,
说明以下三点:
1. 客户 很喜欢并怀念 我的外勤维修服务方式,并主动要求公司让我恢复外勤。
2. 公司已经接到大量的订单,希望我恢复外勤职务。
3. 就算是帮 主管 和 公司 一个大忙吧!我不会亏待你的。
主管唯一的恩惠:‘恢复你的外勤津贴。’
傻傻如我,
好不容易转调内勤,
现在又要恢复外勤,
居然还替公司想,
在半推半就之下同意了。
2011年07月 ~ 2014年06月,
我平均早上 AM 06:30出门,
出租车
作者: choucy (choucy 2011)   2020-04-15 00:48:00
胜诉的机会很大,一切走法院
作者: tbpfs (http://0rz.tw/Uk989)   2020-04-15 00:52:00
胜诉的机会很大,一切走法院
楼主: newsamwang (阿弥陀佛呢~~~~)   2020-04-15 00:52:00
谢谢C大,第一个回复,可以说明劳方胜率大的原因吗?看样子T大,也可以说明。小弟叩首感谢。
作者: derrrrr (.......)   2020-04-15 01:36:00
没错的话你说的日商跟我前公司很像,我之前在高雄工厂,只有烂一个字。
作者: choucy (choucy 2011)   2020-04-15 09:20:00
就都不要签 调解也不要接受 走法院判决
作者: rammstein (雷姆斯汀)   2020-04-15 09:49:00
6很难,劳基法未规定雇主要为出差通勤时间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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