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1天14小时、年休3天”女员工倒地脑死 

楼主: y1896547 (巴斯)   2019-09-29 11:35:36
补充一下其他新闻提到的资讯
家属说法(关于工时)
江姓妇人女儿:“连续从早上8点半做到晚上11时许,回到家12点,一天大概14小时。”
江姓妇人的女儿不舍又气愤,这么长的工时妈妈怎么受得了。
江姓妇人儿子:“目前他们的店没有打卡的资料,只能用其他方式佐证。”
老板娘说法(关于薪资)
遭控店家:“我很生气啦,我叫她休假她不休假啊,不是叫她不能休假耶,她自己不要休
假,说她女儿还有儿子要跟她拿钱,赚4万多我也是钱在给她,我也是一天付1千多元给她
,我那天有去医院,我儿子每天都去医院,我知道他们对我很不谅解啊。”
台南市劳工局(关于工时休假)
台南市职安健康处长许禹锦:“只休3大节日,其他都连续出勤就违反我们劳基法32条的超
时工作,罚则就是新台币2万以上,100万以下的行政罚锾。”

个人感想
老板娘的这些说法并不能合理化违反法律的事实,如果要讨论什么儿女不赚钱,所以妈妈
只能过劳赚钱,那我也可以说,老板薪资遵守劳基法,那她就不用上这么长时数的班了,
这样子抬杠是讲不完的。
现状就是这样,是不可能改变的,法律难落实,老板难遵守法律,薪资难提升。
不如就这样,条件不佳的人,不要婚不要生不要买房子不要想未来,这样还实际多了。
作者: squard (sun)   2019-09-29 11:39:00
我觉的这是台湾一般老百姓的日常,身体真的要照顾阿
作者: grace829 (天龙)   2019-09-29 13:50:00
哎看完好难过喔......
楼主: y1896547 (巴斯)   2019-09-29 13:58:00
不过板上的人应该不用担心这个啦,条件不佳的人大多也不会上PTT发声
作者: winth (子夜)   2019-09-29 20:03:00
现实是,真正缺钱的人,资方不给加班,他就去别的肯给加班超时的地方工作了。
作者: fliesa (fliesa)   2019-09-29 21:32:00
这已经不是加不加班的问题了,100/hr真的无法想像
作者: lovebridget (= =")   2019-09-30 00:33:00
狗老板:以前65/h 给妳100还不屑主荣嗯?
作者: saram (saram)   2019-09-30 05:49:00
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台湾是一个容易找到工作的地方?所谓工作指的是"低薪/超时/无分红"这种低阶工作.如自助餐店的助工/送便当的/保全员/清洁员/回收资源场工在进步国家,法令严格,动不动就看执照,要工会同意....即便薪资高但是一个低能力的人很难找到正职的工作.失业率一向很高.但是台湾却是只要是个人,能走路能骑机车,就有一个低薪工作.尤其清洁工,女性到六十岁还是可以被雇用.而许多人根本退休了,子女长大了,但是他还要上班,多赚多存.身体不好的也很多,年纪大的关系.业主本身是小资本起家的,他也不可能用高薪聘请年轻力壮的人.就这样,员工死在工作上的机会就很高了.有一好,没两好.天下没有完美的事情.
作者: lingerptt (苍林亚鸟)   2019-09-30 13:08:00
子女须多关心甚至介入长辈,否则就是空谈
作者: container (container)   2019-09-30 20:53:00
满满的鸭肉切盘佐姜丝只要70,好便宜。
作者: stare7500 (Brand)   2019-10-01 13:08:00
劳基法一体适用根本不合理,产业性质差那么多根本是政府偷懒不针对行业特性去订搞得奴隶不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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